再议高校去行政化
2016-10-26陈佳明费若怡
陈佳明++费若怡
摘要:通过论述我国高校行政化的内涵与成因,以南方科技大学去行政化改革为例,总结了南方科技大学的去行政化办学经验。最后,在结合历史经验和现实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我国高校去行政化改革可以通过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取消高校行政级别,建立科学的校长遴选制度,加大市场化运作模式与依法治校等路径来实现。
关键词:去行政化;高校;南方科技大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2-0000-02
高校去行政化改革是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学术自治权的迫切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高校要“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南方科技大学成为了我国高校去行政化改革的试验田,在“自主招生、自授学位、去行政化”三大目标的引领下,我国掀起了高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高潮。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总结南方科技大学去行政化办学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推进高校去行政化改革的措施。
一、我国高校行政化内涵与成因
(一)高校行政化内涵
在我国,高校行政化指的是政府部门以其所拥有的行政方式,过多地干预学校工作,使学校在办学自主权等一系列权利上受到限制;与此同时,学校各行政管理部门人员以行政权力干预学术权力,使得学校的价值取向产生扭曲。“是国家行政体制在教育界的反映,是指高校作为学术性组织的特性被忽视,用行政的手段和思维管理高校。”我国高校行政化的内涵及其丰富,外延及其广泛。但总的来说,笔者认为我国的高校行政化就是高校行政权力和行政机关的结构形态、组织原则相结合的产物,最后产生高校行政泛化,导致教育特权化、教育官僚化。其本质就是基于行政隶属关系、行政体制基础上的“自上而下”的决策,就是高校的官僚化。
(二)高校行政化成因
1.制度成因
我国高校行政化和我国的政治、经济制度有着紧密的联系。中央集权政治制度下,古代的历朝历代都特别重视对教育的控制,以此来把文化教育作为思想统治的重要武器,高度集中的传统政府管理体制的延伸成为我国高校行政化的重要制度原因。计划经济体制也对我国高校行政化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建国后,中国仿照前苏联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了一套自成体系的行政体制,统一调配分发国家的物质资源,大学被赋予了行政级别,行政权力也由此延伸到大学。
2.历史成因
我国高校行政化和历史因素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殷商时期的“右学”,清中叶时期的“官学”。其设立目标主要是为统治阶级培养统治人才、管理人才,行政化、官僚化色彩浓厚。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对高校实行“集中管理、统一领导”,大办公办高校,全国高校由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统一领导。可以说,我国近现代高等教育的产生、发展,都是国家强力推动的结果。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大学规模不断扩大,“巨型大学”的出现使高校行政事务复杂程度不断提高。处理纷繁复杂的事务,客观上要求增加行政管理机构和行政管理人员,这为大学转变成为“一个复杂的官僚机器”提供了内部环境。
二、从南方科技大学看我国高校去行政化改革
(一)南方科技大学办学特点
1.自主招生
与其他高校不同,南方科技大学采取自主招考的方式获取生源。在欧美许多国家,招生和授予文凭的权力在高校本身而不是政府,学校可以自己招生,自己设立学位,自授文凭,由社会进行选择。而我国高校的招生计划、考试权和招生权掌握在政府手中,由国家统一组织高考,政府招生办代为招生。这实际上是对高校自主权的一种剥夺和侵犯。为改革而生的南方科大特立独行,选择直接避开高考,自行招考高二学生,以求为我国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探路。
2.自授学位
这是南方科大改革的又一重点。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经由国务院授权的学校才有资格授予学位,同时学位由国家统一颁发。南方科技大学没有得到教育部门的许可,进行自授学位的实验,开自主授予学位之先河,应该说是一种有益的探索。
3.去行政化
首先,南方科大建立了教授会和学术委员会体制。这些机构比其他高校都更有实权。教授会是各种层次的教授组成,民主选举会长,推选校学术委员会的委员,负责学术方面的决策。校务委员会和校党委充分尊重学术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这个体制保证了南方科大真正让教授参与治理学校。其次,南方科大采用法人治理结构,没有任何行政级别,这是去行政化的一个重要内容。最后,南方科大首创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理事会是决策机构,掌握校长选聘、重大财务和人事的决定权,负责学校基本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机构的设置等等。
(二)南方科技大学管理体制与现行高校行政管理体制的区别
1.管理主体不同
在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下,高校有明确的行政等级。这些高校都由所处地方的教育厅管理和领导,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在高校内部,校长通常享有高校教学科研事务的决策权和高校行政事务的决定权。党委和校长是高校内部的行政管理主体。
南方科技大学在管理主体上和普通高校有很大区别。外部层面,南方科技大学既不隶属于教育部,也不隶属于广东省和深圳市的任何教育部门,教育部门对它的管理是宏观层面的管理;内部层面,南方科大实际上实行的是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的管理幅度和层次大大减少,退居幕后,校务委员会和校长才是南方科大内部管理的主体。
2.管理方式不同
普通高校由于行政级别和行政隶属关系的原因,不论内部还是外部,其管理方式大多是以行政命令式的方式加以管理;南方科技大学在管理方式上有很大不同,外部层面,教育部门对它的管理大多实行的是指导性的管理,是侧重于政治层面的管理,而非治理层面的管理;内部层面,南方科技大学实行的是“三三制”管理方式,由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顾问委员会一起讨论学校的各项教学科研行政事宜,最后由校务委员会来负责最终决定和执行,这种管理方式更趋民主化和人性化,真正达到了教授治校的目标。
三、我国高校去行政化路径
(一)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我国高校去行政化改革必须依靠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来实现。概况起来,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在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下,大学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科学管理;坚持学术第一、教授治学、教育家治;大学拥有充分的自主权。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过程中,必须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大学与政府的关系;另外就是大学与社会的关系。政府必须改变以往“衣食父母”的观念,改变行政官僚化的作风,适度放权,充分尊重大学的独立实体地位。切实转变自身职能和角色,将自身的角色从以往的“管制”向现在的“服务”转变,为高校的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社会方面,社会需要加强和大学的联系与互动,关心和支持高校的建设,切实提高社会的参与度。
(二)取消高校行政级别
高校行政级别是高校行政化形成的始作俑者,前者是后者的载体。高校行政级别的存在,严重阻碍了我国高校去行政化改革的进程。笔者认为,取消高校行政级别具有充分的可行性。取消现存的高校等级制,打破原有的高校利益格局和利益分配体系。全国高校统一由教育部进行管理,但是此种管理应该只是宏观层面的指导性管理,而非直接性的行政干预,以此来充分保障高校的自主权。这样不仅可以优化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而且可以促进高校间的平衡发展,有利于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总体水平的提高。
(三)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半市场化运作模式
政府主导下的半市场化运作模式是指政府在高校办学和管理中主要扮演的是宏观层面的指导者角色,减少对高校办学的直接干预和微观管制,高校在政府的宏观指导下,可以适当扩大和各个市场主体的联系范围,拓宽两者之间的联系渠道,高校采取半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和方法来提高自身的办学效率和科研质量。
从高校自身来看,高校应当重新定义自己的角色,将自己当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一个独立经济实体,采用部分市场化的模式来运行,提倡平等、竞争。高校应该加强自身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以期获得更多社会力量的认可和支持。政府层面,应该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鼓励社会性资金进入高等教育领域,鼓励民办学校的发展,积极拓宽高校获取建设资金的渠道,减少对高校的不必要的“行政性保护”。
(四)依法治校
“依法治校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进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依法治校有利于推动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依法办事;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有利于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因此,我国高校去行政化改革,必须坚持依法治校。首先,必须科学界定高校的法制地位和性质;其次,完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理清高校、政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最后,应该规定对行政权力的不当运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实现依法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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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佳明(1992-),男,汉族,浙江磐安人,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和科技创新、公共管理。
费若怡(1993-),女,江苏苏州人,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公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