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
2016-10-25
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
日前,因擅离职守、工作不力、推诿扯皮、作风不实、失职渎职,湖南岳阳对防汛抗灾关头“掉链子”的76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人,立案调查26人,组织处理27人。
在最需要有人落实责任的关键时刻,问责可谓“撒手锏”。7月8日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给这一“撒手锏”提供了制度遵循,其中规定,“在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将被问责。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近年来,围绕管党治党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等问题,党中央大力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和部署,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笼子。
修订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一个五年计划、首次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公布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完善。
3年多来,中央出台或修订党内法规50多部,其中仅2015年就出台或修订了20部。党内法规制度前后衔接、系统集成,织就了一张严密的制度之网,将“任性的权力”牢牢绑住。
201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这两部党内法规,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成果固化为制度,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
管党治党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中央纪委提出,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极少数。
(《光明日报》2016.8.14)
“以岗定股”推动国企员工持股
随着国企改革1+N方案的陆续发布,《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意见》)已经在8月18日由国务院国资委对外下发。
相关人士认为,这次《意见》严格界定试点条件,提出规范性要求,并明确选择少量企业开展首批员工持股试点,成熟一户开展一户,防止一哄而起。同时,要求2018年年底进行阶段性总结,视情况适当对扩大试点。
《试点意见》也明确是针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试点,具体而言有四大条件。一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二是股权结构合理,非公有资本股东所持股份应达到一定比例,公司董事会中有非公有资本股东推荐的董事;三是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建立市场化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和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四是营业收入和利润90%以上来源于所在企业集团外部市场。
对于试点企业什么人能持股,《试点意见》进一步明确,不是高管持股,而是骨干持股,遵守“以岗定股、动态调整”的原则。
对于“以岗定股”,国资委相关人士表示,参与持股人员应为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且与本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该人士进一步解释,“以岗定股”是指持股员工的资格范围和持股比例根据任职岗位来确定,即以关键的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和业务岗位为核心,确定持股人员范围,依据岗位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的重要程度确定持股比例,并根据岗位绩效对具体持股比例进行上下浮动。
对于什么人不能持股,《试点意见》也做了严格的规定。即党中央、囯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持股。外部董事、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不参与员工持股。如直系亲属多人在同一企业时,只能一人持股。
为了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试点意见》规定,实施员工持股后,应保证囯有股东控股地位,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总股本34%。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总股本的1%。
员工持股不是无偿获得,《试点意见》规定,员工入股应主要以货币出资,并按约定及时缴纳。
为了防止不当入股,《试点意见》强调,试点企业、国有股东不得向员工无偿赠与股份,不得向持股员工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持股员工不得接受与试点企业有生产经营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的借贷或融资帮助。
(《第一财经日报》2016.8.18)
国管公积金提取9月起“零材料”办理
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今年9月1号起,国管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将进行简化,今后缴存国管公积金的职工,提取公积金将更方便、更容易。
这次国管公积金提取新规定,是以“职工诚信承诺+信息共享比对”为基础,从9月1号开始,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首先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作出承诺。之后凡是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进行联网审核的,就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这样一来更方便单位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于退休职工提取公积金的业务,也在流程上做了简化。如果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单位已经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那么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一次的手续简化工作中,“瘦身”程度最大的是北京。今后缴存国管公积金的职工如果在北京购买二手房,只需要通过身份验证就可以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其他材料。据了解,这部分业务能占到总提取量的60%。
此次提取流程简化,涉及到多种情况,总的来说今后职工在提取公积金的时候,可以减少80%的材料量。此外,资金中心加大了对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惩戒力度,一旦发现,将终止职工的提取行为,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退还所提取的金额。不仅如此,从发现违规的日期算起,该职工三年内将不能够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和贷款申请。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一财经日报》2016.8.17)
扶贫作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