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之殇
2016-10-24张莎莎
文/本刊记者 张莎莎
校企之殇
文/本刊记者 张莎莎
高校本该是一片只有书香没有铜臭的净土,然而,近年来出现的高校腐败案,正颠覆着人们的传统印象。近期的“方正事件”和此前浙大副校长褚健贪腐案,更是把校办企业存在的诸多问题暴露在社会大众面前。
我国校办企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经历初创、扩张、规范、整合等阶段后,校企逐渐形成“气候”,一批校办企业甚至发展成为知名企业。然而,由于校办企业改革幅度和力度一直比整体国企改革进程滞后,再加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不少校办企业在发展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方正事件
方正集团可谓是校办企业的领头羊,而它曝出的诸多问题也称得上是校办企业典型的问题代表。
方正集团由北京大学1986年投资创办,北大持股70%,管理层持股30%。目前业务领域涵盖IT、医疗医药、房地产、金融、大宗商品贸易等产业。方正集团官网显示,截至2015年总资产为1966亿元,总收入805亿元,净资产537亿元。目前有6家下属公司在沪、深、港上市,即方正科技、北大医药、中国高科、方正控股、北大资源、方正证券。
8月15日,中国货币网挂出一则方正集团发布的公告。方正集团称,近期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方正集团称,立案调查期间,其将全面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就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未公布具体的违法违规情况。
8月30日,方正证券在披露2016年半年报时证实,方正集团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方正集团相关负责人向外界确认这一消息,但对于被调查的具体原因,表示不知情,“肯定与现任管理层无关”。此前,方正集团高层人员魏新、李友、李国军等已经被带走协助调查。
2014年年底以来,方正集团与昔日关系密切的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的矛盾持续升级,政泉控股举报方正集团涉嫌利用北大平台侵吞国资、财务造假、洗钱、操纵股市等多项犯罪行为,双方互相揭底、互曝丑闻,校办企业的资产监管问题也被暴露在社会面前。
2014年11月,政泉控股在官网连发公告,指控方正集团时任CEO李友等人通过政泉控股代持,减持北大医药股票,并从中获利3.55亿元。此后不久,北大医药公告,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5年1月,方正集团董事长魏新、CEO李友在内的多名高管被警方带走调查。
根据工商注册信息,北京大学应该持有方正集团70%的股份,但据政泉控股披露,北京大学目前仅控制方正集团及关联公司14%的资产。据媒体报道,在方正系股权版图顶端,李友及郑航系校友余丽、方中华、冯七评4人通过累计持股89.67%的北京招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方正集团30%股权。
通过校办企业改制契机掌控方正集团的李友,俨然要把国有资产侵吞为私人所有。2001年,时任中国高科董事兼总裁的李友手持相当数量的方正科技股权进入方正集团,两年后方正开始了企业改制,并在2004年确立了股权结构,即北京大学的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方正集团70%的股份,代表管理层的北京招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0%。彼时,一个市场精英与校办企业联合的模式形成,而在这背后,以李友为首的核心高管层,却打着改制的旗号进行“私有化”。
根据方正集团官网资料,集团董事会7名成员中,董事长魏新、董事廖陶琴都曾在北大任职,董事张旋龙及张兆东均为方正集团创始人之一,另一名董事肖建国至今仍在北大任职,剩余两名董事则是李友和余丽。表面上来看,方正集团董事会中,北京大学嫡系成员占据5名,理论上可对方正集团形成实际控制。但进一步查证方正集团下辖的医疗、金融、信产、资源、物产五大业务板块及6家上市公司高管,便可发现问题。
在五大业务板块中,金融板块运作平台方正证券董事长是原武汉证券董事长雷杰,不过余丽及李友胞弟李国军均系方正证券董事;资源板块运作平台北大资源集团董事长为余丽;物产板块运作平台方正产业控股公司董事长为李友,总经理为余丽。
至于方正系医疗板块运作平台北大医疗产业集团,董事长为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柯杨,不过余丽、李国军均是该集团董事。而方正系信产板块运作平台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董事长虽为张兆东,但李友、方中华均系该集团董事,且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方中华还担任该集团经理之职。
而在方正系6家上市公司中,北大医药董事长为李国军,北大资源董事会主席、中国高科董事长为余丽,方正控股董事会主席为方中华。另一家公司方正科技董事长为方正集团副总裁易梅,方中华担任方正科技董事。
换言之,在方正系五大业务板块及6家上市公司中,以李友为代表的郑航系成员基本全部覆盖,且多为集团或公司首脑人物。相比之下,方正集团除李友、余丽之外的5名董事较少直接参与旗下公司的治理,仅肖建国目前是方正控股董事会副主席,另外张兆东还担任北大资源执行董事。
李友等郑航系成员通过人事渗透,对方正系各业务板块的控制力度实际上大于北京大学、北大资产经营公司。监管缺失、内部人控制的方正集团,逐渐步入歧途。
校企溯源
我国校办企业可谓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20世纪80年代初期,国家出于公共财政不足的考虑,允许高校和院所自筹经费,创办企业。当时有两项目标:一是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二是解决教育拨款的不足。如果说,早期高校为了弥补经费不足而无奈走上经商路,但之后意义则远超于此,几十年的时间里,各大高校、院所蜂拥而上,竞相办起了自己的企业。
早期弥补经费不足的目标的确有相当多的校办企业实现了。以北大为例,1998年,北大预算2.3亿元,其中国家拨款仅有9000万元,剩余全由北大自筹,校企功不可没。多家校企在发展过程中,也借助高校的名气与雄厚的科技力量,创出了名品牌、名企业。江中草珊瑚含片(江西中医学院)、同方电脑(清华大学)、东大阿尔派(东北大学)、交大昂立(上海交通大学)……这些人尽皆知的名牌都属于高校制造。
但另一方面,也出现了寒凉不均的现象。名校和名校所办名企的营业额和净收益在全体校办企业中占绝大多数。目前,中国高校企业资产总规模已接近4500亿元,仅北京大学方正集团2015年总资产就达1966亿,占高校企业资产总规模的40%。
依托高校强大的人力资源优势和科研先进设施优势,校办企业发展势头高涨。据相关专家预测,依靠现有速度发展,未来几年内将可能突破万亿元。
但是随着全社会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校办企业作为一种独特的存在显得有些“另类”。高校的公益属性与企业的逐利属性让校办企业本身就成为一个矛盾体。
21世纪初,校办企业监管问题逐渐暴露,当时校办企业更多的呼声是,撇清学校和企业关系,政府当然也看到了这一点。
2005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在该《意见》指导下,针对校办企业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监管缺位等主要问题,全国各地高校开始推行校办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此次校企改制的目标是:实现校企分开,明确产权关系,使校办企业成为承担有限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并对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逐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在创办高科技企业中的投入与退出机制。
改制以后校办企业管理者遴选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多数学校对校办企业各层领导的选聘,实行的程序是学校组织部门考察培养、董事会聘任,并实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班子等一整套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虽然与原来校办企业实行的总经理负责制(党政集体领导决策,总经理直接对学校负责)有很大的不同,但在实践中董事会成员由职能部门领导兼任,违背了“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原则,导致“董事会”的“股东会”化,公司的权力配置失衡。
“防火墙”失效
无论是在校办企业改制前还是在改制后,学校“选择管理者”的权力地位没有改变。随着校办企业的经济实力越来越强大,个别校办企业甚至成为高校领导的“小金库”,对于校办企业的改制方向集中在高校和企业之间的“隔离”。
教育部2014年10月28日发布文件,提出加强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其中特别指出,要加强学校资产和校办企业监管,禁止院(系)、教师违规利用学校资源兴办企业,杜绝“一手办学、一手经商”现象。
但是这道“防火墙”却始终没有建立起来。2014年,全国范围内有39名高校领导被立案调查,2015年有41名高校领导被中纪委通报,高校的一把手占比近半。这些被调查和通报的案件当中,不少都和校办企业利益输送有关,最为著名的莫过于有浙大“首富”之称的浙江大学原副校长褚健。
2015年7月8日,教育部发文规范加强直属高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要求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高校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所属企业兼职(任职)。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的,要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执行。
但高校插手校办企业的方式很多,既可以是直接在校属企业任职,也可以通过亲信间接控制,还可以是技术入股,或让人代持股……从这个层面上讲,简单要求高校领导干部不得在校办企业兼职,还远远不够。
教育部曾就打造“防火墙”多次发文。
问题所在
在中国企业界,校办企业是一个特殊的板块,这些企业面临的产权改革和利益分配、监管难题,需要高层拿出更大的勇气和魄力来解决。
由于历史原因,校办企业产权不清的问题仍然存在,甚至比较突出。校办企业创办之初的运营资本来源多种多样,主要有学校直接投资、借款、集资、筹资、横向科研经费、客户预付款项等。在这些运营资本中,除学校为单一投资主体的企业,产权比较清晰外,其他的产权属性都不清晰,尤其是借款的企业,其积累所形成的净资产属性就更加模糊了。这为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企业法人财产界定不清,引起分配关系的矛盾,也成为学校与企业不分的重要原因,致使企业自主管理、自主经营、自我发展受到很大制约。此外,仍然以行政为纽带的高校与企业之间,带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大多数校办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由学校行政干部担任,管理者对企业的市场定位不准,发展方向模糊,急功近利,对企业的发展缺乏战略性安排,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如何合理使用高校校内的科研成果和专有技术,也成为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相关的科技成果、技术产权如何界定,成果或技术的价值如何衡量,研究人员依托学校相关设备创造的研究成果作为入股的比例和方式如何确定,高校的品牌价值如何评估等问题,尤其引人注目。而这一系列问题的解决需要建立起合理有效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但这恰恰也是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的难点与关键所在。
我国高校大多数校办企业人员的人事关系均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管理,有的学校甚至将其他部门富余人员安排到校办企业,企业完全没有独立的用人自主权,这严重影响了校办企业的发展。同时,由于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使得那些经济效益好、对学校贡献较大的企业负责人的贡献与报酬不相称。而个别经济效益差,甚至长期亏损的校办企业的工资奖金发放也没有与业绩真正挂钩。即使那些已经进行激励机制改革尝试的校办企业,多数也仅体现在给管理层的年薪和绩效工资上,而管理层的股权却多数都没有实施。
校办企业的体制改革似乎一直滞后于国企改革的整体布局,长期以来,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的校办企业问题日益突出。方正调查门将方正集团聚焦成了市场关注的热点,也将校办企业的监管问题暴露在社会大众面前。以高校为出资人成长起来的校办企业,它们的国资属性将走向何方?是划归国资委管理?还是学校继续进行产权改革?抑或是推行市场化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