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调查:校内“留一手”校外“开小灶”
2016-10-24
记者近期在多地采访发现,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仍不同程度存在。参与其中的教师,或受利益驱使,或是对旺盛的补课需求“盛情难却”,纷纷以付费家教、开补课班、在教育培训机构兼职等方式从事有偿补课。
签保密协议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忙
2015年6月,教育部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为六种行为划定“红线”。然而记者连日来采访发现,多地教育培训机构仍在招揽在职教师授课,并以此作为招生“金字招牌”,一些在职教师也私下兼职或打起“擦边球”。在一些地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几乎成为公开的秘密。
在北京市西二环附近的一间写字楼内,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点宣传栏里,写着“西城、海淀在职教师专属授课平台”等内容。不过,所谓“名师”授课的照片却只有授课者的背影,记者询问是哪些学校的教师,招生人员神秘地说:“我们和老师签有保密协议,不能把老师的真实姓名透漏出去。我们会根据您孩子的学校、年级排名和补课目标,推荐优秀教师单独与您见面。”
无独有偶,陕西、湖南等地的一些教育培训机构也以在职教师任课为噱头招揽学生。在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的西安南郊教学点,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设有三类课程,授课者都是周边重点中学的在职教师。
“可以保证,我们的老师绝大多数都是省级示范高中在职教师。”在湖南湘潭的一家教育培训学校里,工作人员信誓旦旦表示。这位工作人员还说,这里之前有一个学生,就曾经发现补课老师正是他所在的省重点中学的班主任。还有一个补课学生碰到了自己的任课老师。而当记者提出想看看上课情况时,一位负责人以不便打扰学生上课为由婉拒。
多地学生家长透露,他们孩子所在的学校就有教师在外有偿补课。华北某高校附属中学一位学生家长说,女儿在培训机构补课时,授课教师正是该校一名年级组长,后者甚至还是该教育培训机构的代言人。
“如果家长要求由在职教师任课,家长是要和我们签保密协议的。我们会保证任课老师是名校教师,但学生不会知道教师的姓名和所供职的学校。”北京西便门一家知名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人员说,不久前,该机构一位在职教师向学生透露了个人信息,后因该学生成绩提升不明显,被学生家长举报至其供职的学校,最后受到了学校的处分。此后,他们更加注重保密,并采取跨区域授课的方式,以降低教师被学生和同行认出的风险。
记者调查发现,在禁令高压之下,跨区授课已经成为有偿补课的一种惯用形式。
湖南湘钢第三子弟小学校长刘芳坦言,目前对公办教师在教育培训机构任课抓得很严,但一些教育培训机构“费尽心机”,想方设法对付各种规定。例如,甲地的教育培训机构从乙地请老师,车接车送,“神不知鬼不觉”。
湘潭市一所中学校长说,在一些地方,少数高三学生家长会租用宾馆或培训机构场地,利用寒暑假,以孩子原本的班级为单位付费请任课老师补课。这种形式的补课,通常会要求学生签署自愿补课的协议,其实就是在打“擦边球”。
校内“留一手” 校外“开小灶”
采访中,记者发现,在应试和升学压力之下,一些家长和学生“吃小灶”诉求强烈,这让少数在职教师“被迫”踩踏红线参与有偿补课。
湖南一位小学英语教师刘老师告诉记者,自己没有在外代课,但学生家长却反反复复询问邀请,可不可以给孩子在校外补课。“还有家长提出,他们负责召集学生和租赁场地,我只要去上课就可以了。”在强烈的需求之下,便有个别教师禁不住诱惑,参与校外有偿补课。
记者调查发现,还有个别教师在课堂上有所保留,将更多精力放在校外培训班,用这种方式迫使学生参与。陕西咸阳一所省级示范高中的英语教师说,当地就有个别教师为赚取高额补课费,课堂上留几分力,鼓励学生参与自己开办的补习班。
一些地方也查处曝光了部分违规案例。2015年,湖南省一位小学教师李某,因违规补课被调离。据学生反映,李某从事课外补课期间,对班级内没有参与补课的学生,就会将其座位调至后排,而且课堂内外对这些学生态度冷淡。在学校期末考试中,李某还试图通过“透题”给补习学生的方式,提高这些学生的考试成绩。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一些学校在小升初、中考之外,还单独开设难度更高的分班考试或入学摸底考试。北京一家知名教育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六年级学生准备小升初考试没有意义,入学后的分班考试才是关键。他们开设有专门针对初中分班考试的辅导课程,保证一定是重点中学在职教师一对一为学生“点拨”。“你不提前准备,考上了初中也进不了尖子班。重点中学老师提前给你点拨点拨,怎么会没有帮助?”
应试教育不变 有偿补课难停
校外补课让学生课业压力进一步加剧,苦不堪言,家长也因此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兰州市中学生小宋从初一开始就一直在校外上补课班,对此她苦水满腹。“没有休息、没有自由,只有补不完的课。”小宋说,天天都在无尽的校外补课班中辗转,身心俱疲,根本没有时间锻炼身体和培养业余爱好。
兰州一位高二学生的家长朱先生说,孩子上了四个科目的“一对一”补课班,一学期下来费用接近3万元,但不补又怕掉队,“咬着牙也得上”。
业内人士及专家表示,单纯以“分数”为指挥棒的学业考核标准,是校外补课需求旺盛的根本原因。有需求就会有市场,即便明令禁止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也会由于监管不足、违规成本过低、市场需求大等原因,让禁令难以落实。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湘潭市第一中学校长唐新建等表示,唯考试成绩论的大环境不改变,补课需求就不会停止,有偿补课便难以杜绝。
对此,专家建议,一方面,应畅通多种举报渠道,加强行业监管和惩处力度,加大在职教师违规违纪成本;另一方面,强化对教育培训机构的准入和日常监督,严控其从学校招揽教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震慑。同时,各地也应该进一步落实保障教师待遇的各项政策,使教师成为有尊严的职业。
(来源:半月谈网 陈 晨 赵琬微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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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治理办关于六起 中小学有偿补课典型问题 查处情况的通报
教育部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将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抓手,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规范办学和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六条“红线”。各地各校认真落实教育部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一些地方的中小学校、教师,对纪律和规定置若罔闻,明知故犯,顶风违纪,有偿补课问题仍然屡禁不止。2015年,教育部治理办收到群众关于中小学有偿补课的信访举报508件,已全部重点督办。现对六起典型问题及查处情况予以通报。
一、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第六中学部分教师组织开展有偿补课
2015年3月10日至4月14日,衡阳市衡阳县第六中学高二年级7个文科班的班主任包四清、朱光明、朱爱民、许旭东、肖翔、赵泽华、肖文国,以及13名任课教师为该7个班497名学生进行课后补课,并按每人每学期280元标准收取补课费。
第六中学已责令停止该补课行为,将所收取的补课费全额清退给学生。衡阳县教育局给予校长吴同春以及包四清等7位班主任行政记过处分,责令做出深刻检查;对参与补课的任课教师提出严肃批评,责令做出深刻检查。
二、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陈留镇南街小学部分教师组织开展有偿补课
2015年6月1日至7月1日,开封市祥符区陈留镇南街小学语文代课教师沈静艳组织任教班级的5名学生在其家中补课,分别向学生收取每人100元补课费,共计500元。该校四年级一班班主任赵妍妍组织本班6名学生在校外补课,分别向学生收取每人100元补课费,共计600元。赵妍妍还与语文教师吴艳杰组织举办暑假补习班,向16名学生收取每人300元补课费,共计4 800元。
陈留镇南街小学已责成沈静艳、赵妍妍、吴艳杰将收取的补课费全额退还给学生本人或家长,并做出书面检查。祥符区教体局责令陈留镇南街小学辞退代课教师沈静艳,给予赵妍妍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吴艳杰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校长侯传胜行政警告处分;取消赵妍妍两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侯传胜、吴艳杰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陈留镇中心校和中心校校长常文杰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三、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五一路小学部分教师参与有偿补课
2015年6月30日至7月19日,临汾市尧都区五一路小学一年级8班班主任、语文教师安文丽,数学教师王文静组织本班17名学生补课,向13名补课学生收取每人500元补课费,向4名写作业学生每人收取300元,共计7 700元。
五一路小学责令安文丽、王文静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部退回学生并做出深刻检查;尧都区教育局给予安文丽、王文静行政警告处分。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东兰县高级中学组织开展集体有偿补课
2015年8月1日至25日,河池市东兰县高级中学组织2013级18个班学生进行补课,共向1 031人收取费用604 650元。
东兰县教育局责令东兰高中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额退还给学生,给予东兰高中校长韦锦开党内警告处分,对学校班子进行集体约谈,在全县教育系统对该校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东兰县高级中学继续整改,加强法纪教育,杜绝有偿补课行为。
五、江西省吉安市峡江中学组织开展集体有偿补课
2014年秋季学期,吉安市峡江中学组织高一、高二年级学生周末补课。2015年1月,该校要求学生按每人380元标准缴纳补课费。
峡江县教体局责令学校将违规收取的补课费全部退回学生,给予该校高一年级组长梁少清、高二年级组长郭志刚等行政警告处分,对该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胡发根诫勉谈话,对校长曾书庆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取消该校2014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六、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停前中学组织开展有偿补课
2015年春季学期,黄冈市黄梅县停前中学组织九年级学生在周末进行补课,共向141人收取补课费26 840元。
黄梅县教育局责成停前中学对全部违规收费进行退款,给予停前中学校长洪鹏飞行政警告处分,对学校负责人及相关教师进行通报批评。
上述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的违规行为,暴露出部分中小学校、教师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淡漠,视制度和禁令为儿戏,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师德师风建设落实不到位,一些教师放松了思想道德和职业操守修养,利用自身职业特点谋取私利,背离了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宗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不全面,重分数轻德育现象仍比较普遍,偏离了立德树人的正确轨道,忽视了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这些问题也暴露出,一些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对治理有偿补课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措施办法不多,不敢动真碰硬;一些中小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治理有偿补课问题主体责任缺失,纪检监察部门缺乏责任担当,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要从上述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好《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端正教育观念,遵守师德规范,自觉抵制、严肃纠正有偿补课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是要严格落实治理有偿补课主体责任。严禁中小学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是治理有偿补课责任主体,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治理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部署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要切实加强对教师行为的规范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要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念,自觉抵制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等不良风气,鼓励教师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要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将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三是要始终保持治理有偿补课高压态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治理有偿补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行风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重点。紧盯寒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力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对群众反映、检查发现的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要建立重点约谈机制,对敷衍塞责、屡推不动、治理不力的部分地区,约谈有关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治理主体责任。要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的有偿补课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严肃追究违规教师的责任,还要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严格追究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四是要标本兼治解决有偿补课问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将所有教学内容全部纳入正常教学过程。要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加快改革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建立具有多种选择的、更加科学和公平的招生选拔制度,改变以升学率为唯一指标评价学校、教师、学生的片面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