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宿迁市区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几点思考
2016-10-21吴继秀孙丹
吴继秀 孙丹
摘要:对宿迁市区大气细颗粒物(PM2.5)污染成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转变发展方式、改善能源结构、深度治理工业废气、管控城市扬尘、控制机动车船尾气、制定财税激励政策、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及严明责任追究等防治对策.以期为宿迁市区环境空气污染的防治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大气细颗粒物(PM2.5);污染防治;建议
中图分类号:X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8-0061-02
1.引言
宿迁位于江苏省西北部,素有“江山第一春好处”之美誉。近年,该市虽然坚持“生态立市”战略和“环保优先”方针,重拳治污,强化执法监管,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打造两楚雄风、酒都花乡、河清湖秀、生态乐园金字招牌.但因大气“雾霾”而饱受困扰。2015年市区大气达标天数242 d.达标率为67%,与2014和2013年相比分别下降3.2%和5.9%,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61.08 ug/m3,分别比2014和2013年下9.55%和17.6%,减降幅度和浓度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成为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瓶颈指标。为切实改善提升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加快推进大气细颗粒物(PM2.5)污染现状研究。有效治理系列细颗粒物(PM2.5)源污染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2.污染成因分析
2.1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不明显,工业布局不合理
2015年宿迁市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12.3:48.5:39.2与(2014年)国内平均水平10.0:46.6:43.4差距大.与世界平均5:31:64距离更遥远。虽然工业化率突破40%,实现了从工业化初期向中期的跨越,但是一般加工工业增长加快而基础工业发展滞后,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速度慢,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小。从工业布局情况看。“企业围城”现象突出,市区主城区除西北方向是骆马湖外,其余方向都有工业集中区,且均在以市政府为圆心半径25 km距离内,部分钢铁、化工及平板玻璃等企业工艺落后、能耗高、污染重,直接影响市区空气质量。
2.2以燃煤为主要能源结构重,煤炭消费量大
宿迁为经济发达省份的欠发达地区,工业化及城市化进程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源能源消耗仍处于上升期,近几年来工业企业能源煤炭用量一直维持在70%以上,2015年燃煤消耗量减幅小,以燃煤为主的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占全市废气总排放量46%。而工业园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集中供热覆盖范围不大,工业企业清洁能源使用率不高。
2.3工业企业废气治理不到位
重点工业企业10蒸t/h及其以上的燃煤锅炉中.除国电洋北电厂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娴粉尘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外,其余燃煤锅炉脱硫工程、脱硝工程或除尘提标改造均存在不完全配套现象。10蒸t/h以下的燃煤小锅炉在农村乡镇整治进展慢。无组织有机废气治理刚刚起步,化工企业、包装印刷、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需要全面治理。
2.4扬尘污染严重,防控措施不到位
全市300多个工地(含建筑工地、房屋拆迁、市政工程、道路施工、园林绿化)、60余家商品预拌混凝土公司、30余个码头装卸作业、数百辆物料运输车扬尘以及2000余家小餐饮油烟等扬尘产生源.由于责任主体唯利是图,逃避扬尘防治责任,同时政府在执行力和工作落实上存在监管力量不足现象,致使现有控尘措施落实不彻底、易反复.影响城区空气质量。
2.5机动车船尾气污染,助推“雾霾”天气形成
2015年底,市区汽车保有量近50万辆.其中货车10万辆,而黄标车以及不合格车辆达15%左右。按年增长最高30%测算,直接排放的气态污染物PM及二次有机物产生量近4万t/年,新增氮氧化物约6万t.碳氧化物等其他污染物30多万t。宿迂市区运河每日船舶运输量约50万t,货物周转量相当于3条铁路的运输强度,过往船舶柴油机燃油品质难控制,船舫废气加重了空气污染。此外,秸秆焚烧以及燃放炯花爆竹排放废气,都对大气污染产生贡献。
3.污染防治对策建议
3.1优化结构调整,实现科学发展
科学制定城市发展规划,积极实施市区退二进三战略,实现“关小上大引新引强”日标;开展现有工业园区布局研究,逐步优化调整工业布局.对市取企业逐步实施搬迁改造;加强环境准入与产业政策的高效配合,严把环境准入“闸门”;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动钢铁、水泥、化工、平板玻璃、铸造、混凝土等传统产业转型改造、提档升级;深入开展化工、铅蓄电池、电镀等行业的污染专项整治,坚决遏制产能过剩、工艺落后行业企业的盲目扩张。
3.2推进工业废气深度治理,控制燃煤总量
实施区域连片整治,加大宿迁生态化工园区“三废”治理力度,对38家重点企业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或新建,实行“一企一策”,有效解决化工废气污染;开展洋河片区酒糟逸散异味整治;加强宿城耿车片区废旧物质行业清理整治,消除空气环境异味污染。对全市重点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进行深度治理。建立重点企业无组织废气监测与应急响应系统,建成监测监控预警体系。制订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目标责任管理实施方案,严控耗煤行业煤炭新增量。扩大市、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禁止新、扩、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项目,对10蒸t/h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在燃气管网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全面实施天然气改造工程。
3.3实施“绿色施工”措施,开征建筑工程扬尘排污费
建立健全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机制。对市区建筑工地、房屋拆除工地、市政工地、园林绿化建设及管养施工、储备土地裸露泥地等城市扬尘污染源,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文明工地建设和规范化作业,建立健全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建筑工地达到“十有、六无、六个100%”、房屋征收拆除工地达到“八化要求”、道路施工场地达到“六个必须”、混凝土搅拌厂(站)达到“一硬化、两干净、三封闭”。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对扬尘污染重点区域和单位实行在线监控,提升扬尘监控水平。按照“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原则,开征建筑工程扬尘排污费,对拒绝申报或拒缴排污费的建筑施工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3.4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氣污染
严格成品油流通企业的市场准人,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资质的检查,保障高品质燃油供应。对辖区内所有油库、加油站点和重点沿运河岸线船舶燃油供应点,严禁销售未达到国V标准的汽、柴油。对加油站点的购销台帐制度、油品来源情况、证书有效期限及基础设施等是否符合有关规范加强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罚。对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加强对环保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依法对“冒黑烟”机动车进行查处。推行城市绿色出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降低城市道路拥挤,有效控制尾气排放。
3.5加强城区绿化建设,发挥生态系统调节功能
在市区开展“土不露天”绿化植树。推进道路绿化、办公居住区绿化、空间立体绿化、房前屋后绿化、庭院绿化,打造绿色生态屏障,增强环境自净能力。对所有储备土地的裸露表土按要求落实扬尘管控措施。进行覆盖、临时绿化或铺装,做到见缝插绿,土不露天。充分发挥生态系统调节功能,缓解PM2.5污染压力。
3.6依靠科技支撑,制定财税激励政策
设立PM2.5防治专项资金,以奖促治。加大工业PM2.5减排技术研发与示范;加大对行业提标改造、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油气回收治理等工作扶持;落实鼓励秸秆等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科技研发资金支持力度,与高校联合在确定源解析、特殊气象条件下,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报预警模式,配置先进的在线与现场大气环境监测设备,实现监测预警常态化。
3.7引导公众参与,拓展社会监督渠道
通过各种媒体普及PM2.5知识,引导公众客观理性认识PM2.5,以单位、社区、家庭、企业、学校、商场、宾馆、旅游景点为单位,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坚持低碳出行、选择绿色消费、养成节能习惯、不随意焚烧垃圾秸秆,不燃用散煤、少放烟花爆竹、抵制露天烧烤等,倡导低碳生活。拓展社会监督渠道。
3.8建立长效机制,严明责任追究
大气细颗粒物(PM2.5)防治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涉及多领域、多行业、多部门,需要协调配合和共同参与。通过建立环境保护工作各项目标考核分解、政绩考核及责任追究等制度,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