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发展探析
2016-10-21陈海龙
陈海龙
摘 要 :随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的相继召开,业内人士就“中央一号文件”进行相关的解读,认为除了“粮食安全”外,强化“适度规模的家庭经营”也成为重要的工作方向之一。而且国家农业部已经明确,2016年农业补贴要向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倾斜,国家在农业项目扶持多以提供财政补贴为主,这充分表明国家对家庭农场项目的大力支持。本文就此进行着重阐释。
关键词:家庭农场;发展探析
中图分类号:F306.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332071
家庭农场的数量近年迅速上升。以吉林省为例,截至2013年,吉林省家庭农场数量达到201508个,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态势,主要包括种植业家庭农场、水产业家庭农场,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和循环农业家庭农场,其中种植业家庭农场占到总数的1/3以上。
1 家庭农场概念
目前,业内对家庭农场的定义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 家庭农场认定标准
家庭农场认定有国家标准,但是地方政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以吉林省为例,吉林省种植业家庭农场流转土地期限均在5a以上,并适度规模种植优质水稻、玉米、粘甜玉米、蔬菜、苗木、瓜果等品种,种植面积大多为3.3hm2以上,有较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和一定的农田基础依施,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60%以上的,实行标准化生产。与种植业家庭农场不同,吉林省水产业家庭农场的养殖范围大多在地市外环以外,流转养殖水面5a以上,建成的标准精养鱼池均在4hm2以上,其中名特优养殖品种率达70%以上。
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的明确,对一味追求土地经营规模、资本雇工农业变身家庭农场等现象有了更好的整顿,有效避免了“冒充”家庭农场的现象。
3 家庭农场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国外家庭农场的发展历史弥久,但是对于中国的农业产业来说,家庭农场是新鲜事物,在发展中遇到一些困难, 呈现一些问题,亟待共同探讨。
3.1 家庭农场的经济法律地位尚未明晰
从法律地位来讲,现在党中央和国家有关文件已经把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加以肯定,农业部也出台了相关意见。但由于家庭农场应该具备什么条件不明确,与专业大户的界限不清楚,加之法律的滞后性,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其权利与义务只是停留在政策层面的一些说法。
从经济地位来讲,我国的家庭农场是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这一基本经济制度衍生而来。家庭农场这一发展模式处于起步阶段,摸着石头过河,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未实行或未完善。比如,服务于家庭农场的职能管理部门、家庭农场的申请、注册等级与审核认定标准及具体的工作环节、家庭农场提供定向技术指导的服务机构等都亟待确定与完善。
3.2 家庭农场的土地经营权限及成本问题
对于起步阶段的家庭农场来说,目前最重要的是土地流转政策的问题。只有土地流转,土地承包合法性问题得以解决,土地经营成本核定及仲裁有职能部门负责,才可以形成大面积的土地集中,才能实现规模经营,家庭农场才可以解决向银行贷款的抵押物等问题,相关的补贴政策才可以真正实行。
3.3 家庭农场的经营收入持久稳定性问题
农业是高风险产业,农副产品收入受市场、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农民收入有极大的不稳定性。初步发展阶段的家庭农场抗风险能力较弱,如农产品无对口企业收购或未获得相关的政策扶持,那么家庭农场将难以为继。
3.4 家庭农场的农业经营水平问题
在家庭农场经营管理者中,虽不乏年轻人的身影,但总体呈现老龄化、女性化、文化程度偏低等特点,影响其接受高科技生产工具和现代化生产的理念。农业人力资源不足,还表现在缺乏农业生产辅助人员、农业科技后备人才。
3.5 家庭农场的融资问题
随着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家庭农场的资金需求也在不断放大。相对于单个农户而言,家庭农场规模比较大,对资金的需求增加。家庭农场的资金需求,主要分为长期和短期。长期,需要租用土地、购买固定资产;短期,主要是购买种子、化肥、饲料等。这对融资问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是目前农村金融所能提供的帮助十分有限。家庭农场是新兴的行业,所從事的事业规模较小,不管是种植业还是养殖业,都存在这个问题,规模小,周期长,风险高。农村金融考虑投资风险问题,对这种高风险的行业,信贷投资风险大,难免就融资数额有限。家庭农场是建立在土地流转的基础上的,土地流转若不能出示正规的土地流转确权证书,将无法提供有效的抵押物,这也无法满足农村金融机构的融资要求。因此,对于家庭农场来说,从正规渠道获得融资是有难度的,民间借贷是目前家庭农场的主要资金来源。
4 目前相关政策解析
家庭农场这一经济发展模式无疑是当前农业产品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对于新兴的有活力的一种经济发展形式,政策的扶持是助推其发展的重要力量。
4.1 完善相关农业补贴政策,保障家庭农场经营持续发展
国家农业部已经明确,2016年农业补贴要向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倾斜,国家在农业项目扶持形式多样,财政直补为主:积极牵线搭桥,千方百计协调各金融机构和涉农保险公司,加大信贷投放,帮助家庭农场拓宽信贷渠道;税收减免:创新担保方式,优惠贷款利率,成立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建立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扶持家庭农场主创业;保险支撑:积极为家庭农场拓展保险品种,提高保险赔付标准,最大限度降低家庭农场经营风险;用地扶持:要积极探索家庭农场用地入股和抵押,农村不动产或农产品抵押贷款等路径。
4.2 完善现有土地流转机制,保障家庭农场长期稳定发展
加快土地确权进程。土地权属清晰是土地流转的基础,也是家庭农场发展的基石。土地确权与“三证”的颁发(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民在宅基地上所盖的房屋的房产权,以及与三权对应的三证),能够有效明晰产权,加强农民意识,提升农民在土地市场中的议价权,为我国农村土地适度流转和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重要支持。吉林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从2015年开始在全省推开,2017年基本完成;推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改革;积极创新经营形式,2015年,吉林省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扩大到37个县(市)。土地流转面积比重较上一年提高3%。土地确权和土地流转工作的开展、深化进行,保障农业及家庭农场的稳定发展。
4.3 完善相关金融扶持政策,保障家庭农场发展融资需求
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随着经济形式的发展,不断探索金融服务农业发展的新途径。吉林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的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是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为基础,以土地未来预期收益作保证,以县级物权融资农业发展公司为服务平台,创新的一种融资方式;为破解农村金融瓶颈,省农行率先在延边州开展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2015年试点范围扩大至全省28个县市(区)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a,可以满足单户1000万元以内的大额贷款需求;截至2015年3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4857亿元,同比增长36.2%。但有关数据统计,全省农村金融信贷需求满足率仍仅为30%左右,缺口超过800亿元。要“输血”三农,解决“供血不足”,还要增加原动力。在金融服务农业发展,服务家庭农场的道路上,还要不断前行。
在家庭农场的发展道路上,刚刚起步,有困难是必然的。遇到问题,分析问题,大家共同探讨和解决,以促进现代农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 任艳琴. 家庭农场发展的困境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研究[J].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6(02).
[2] 王琪萍. 发展家庭农场的意义与思考——以南平市为例[J]. 农业开发与装备, 2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