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效率与公平视角下的财务分配文献综述
2016-10-21周显异李洋
周显异+李洋
摘要:效率与公平这对矛盾在不同领域普遍受到人们的关注,在财务管理中,它们是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关系,共同影响着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文章基于效率和公平视角对国内外财务分配的最新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和归纳,从效率与公平理论、分配与公平理论和企业财务分配研究三个方面进行了文献回顾和述评,总结了财务分配领域的研究现状及未来的研究方向。
关键词:财务效率 财务公平 财务分配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6)15-0018-04
作为企业财务活动的起点与终点,财务目标需要协调好各方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以保障财务活动有效率地进行。然而,现有的财务管理目标在不同程度上强调财务效率而忽视了财务公平,例如因劳资纠纷诱发了一系列事件等。同时有学者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目前确实存在财务分配不公平的现象,降低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反作用于企业的效率,不利于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因此分配问题需要得到重视,而财务分配的衡量标准应是公平。
一、效率与公平理论概述
效率与公平这对矛盾是西方国家十分关注的问题,近年来在理论和实践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的Rawls、Nozick等人提出了社会正义理论,并经历了一系列争论,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反响。
按照功利主义(John S. Mill,1863)的观点,经济上的公平应当表现在经济行为者都在同一起跑线上,都有相同的机会去获取自己的经济利益。社会的幸福由个人的幸福构成,因此,个人的原则是尽量扩大自己的福利,满足自己的欲望,社会的原则则是尽量扩大群体的福利,最大限度地实现所有成员的欲望构成的总的欲望体系。从功利主义的观点可以看出,效率就蕴含在公平之中,社会一旦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福利,经济效率必然提高,也就实现了最高道德目标。因此,可以把功利主义关于效率与公平的阐述归纳为公平即效率。
在正义论(John Rawls,1971)中,Rawls论述道,有效率的财富和利益分配有多种方式,有的建立在不平等分配的基础上,即不平等的分配方式也可能是有效率的,还有的建立在平等分配的基础上,因此,问题是要在这些分配方式当中进行选择,找出符合正义观同时又有效率的分配方式。可见,Rawls把正义放在首位,但实现公平的公平和效率一致是他整个体系希望达到的目标。
Nozick(1974)在《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中用人权模式挑战了Rawls的正义论模式,他们的主要分歧在于社会中经济利益的分配问题上是自由与公平孰优,以及个人利益与普遍福利孰优。Rawls的主张为,若要收入的分配是正义的,便必须至少照顾到最贫穷的人;Nozick则认为,在分配领域中,作为公平的正义在经济分配领域中,应该首先维护个人应有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实现的公平才有效率可言。
Okun(1975)在《平等与效率》一书中否定了Rawls的公平优先于效率和Milton Friedman的效率优先于公平观点。他指出,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不只是一个孰优的问题,如果平等和效率双方都有价值,并且其中一方对另一方没有绝对的优先权,那么在它们冲突时就应妥协。这时,为了效率就要牺牲某些平等,并且为了平等就要牺牲某些效率。Okun认为,在社会和政治权力领域中,平等的优先权应置于效率之上;当转入市场和其他经济制度时,效率便获得了优先权,而大量的不平等却被认可。
尽管学者们对效率和公平的看法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他们都认为公平主要是调节社会经济利益的分配,与经济效率密切相关,并且受道德制约。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效率与公平问题,立足点是经济效率。所谓效率不仅仅是指生产效率,更重要的是指社会的经济效率和利益。公平则是从社会产品分配的角度来理解的,不公平现象的出现会反作用于效率,影响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因此,两者都需要兼顾。
二、分配与公平理论概述
公平与效率在许多领域被视作一对矛盾体,但在企业的薪酬管理中,公平与效率相互依存,缺一不可。企业中的制度和方法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员工的行为、业绩和满意度,从而影响员工对客户、产品、工作的态度,最终影响整个组织的绩效。从对组织公平感结构研究的发展历程来看,国外学者的研究分别从三个不同角度进行,按时间发展顺序依次为:结果公平、程序公平和互动公平。
公平理论(John S. Adams,1965)是研究人的动机和知觉关系的一种激励理论,认为人们不仅会关心自己的得失,还会关心别人的得失,并且以自己与他人的相对付出与报酬进行比较,通过比较二者之间投入与报酬比例这个相对值来衡量自己的所得是否公平。当人们感觉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时,会变得紧张不安,导致行为动机下降,工作效率下降,甚至出现逆反行为。
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有研究发现人们不仅关心决策的结果,同样还关心决策的过程(John W. T. & Lauren W.,1975;Gerald S. L.,1980),并且当员工认为企业的决策程序公正时,即使决策的结果对自己不利,往往也会接受这一结果。此后学术界越来越重视分配程序的公正性,也就是研究通过哪种方法或制度来保证公平感的产生。与强调决策结果的公平理论相比,程序公正理论用来检验制定决策过程的影响。
Bies R. J.和Moag J. S.(1986)研究了在分配结果反馈执行时,人际互动方式对公平感的影响,并将其定义为“互动公平”。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互动公平是指员工在与上级的人际交往中所感受到的公正待遇的程度,这种感知也会影响结果公平。他们认为,程序公平从制度上保证了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双向沟通,而互动公平则侧重于沟通时的方式。管理人员若真诚、礼貌、平等地与员工交往,有助于提高员工在工作中关于公平的感知。Greenberg J.(1993)在研究中将互动公平细分为两个种类,一种是“人际公平”,主要指在执行程序或作出决定时,权威或上级对待下属是否有礼貌、是否考虑到对方的尊严、是否尊重对方等;另一种是“信息公平”,主要指是否给当事人传达应有的信息,即要给当事人提供一些解释,比如为什么要用某种形式的程序或为什么要用特定的方式分配结果等。
显然,如果企业的管理层为员工营造了一个公平的环境,让员工觉得他们是在一个公平的环境下工作,就能够更好地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从而提升员工工作的绩效,最终实现组织目标。在薪酬管理中,公平和效率互为条件,相互依存。良好的薪酬政策在保证公平的同时也促进了组织效率的提高,失去了公平就谈不上效率,没有效率也无所谓公平。
三、嵌入效率与公平的财务分配研究评述
(一)嵌入效率与公平的财务目标。公平能否在财务分配中得以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财务目标。所谓财务目标是指在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下,企业财务活动应该达到的根本目的,是财务管理的起点与终点。财务目标是与不同时期的政治体制、企业组织形式、企业性质以及企业经营目标相联系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制度的变迁,财务目标也在适时地修正和变化,不同的财务目标对效率与公平的重视程度也有所不同。
利润最大化是西方传统的财务管理目标,其理论依据是经纪人假说(Adam Smith,1776),即每个人都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利润最大化目标突出了财务效率,鼓励企业在财务活动中追逐高额利润,可能会导致牺牲大量的经济资源,增加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使企业的决策行为短期化,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观点认为,股东是上市公司的所有者,因此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Milton Friedman,1970)。在制度经济学思路下,企业性质实际上是一种契约关系(Michael C. Jensen & William H. Meckling,1976),即股东委托经理人代表他们对企业的日常营运进行管理。由于代理关系和信息不对称(Kenneth J. Arrow,1963)的存在,经营者在决策时往往偏向于对自己更加有利的方案。随着经营者权力的增加和股东的日趋分散化,股东出现“搭便车”行为(Andrei Shleifer & Robert W. Vishny,1986),即便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应运而生,最终董事会成员也会被经营者收买。实际上,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的目标,并未处理好公司各方的利益冲突,在财务公平没有得到满足的情况下,还出现了“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等非效率投资以及控股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掏空”行为(Johnson S.R,2000)等现象。
企业价值最大化是通过企业财务上的合理经营,采取最优的财务政策,充分考虑时间价值和风险与报酬的关系,在企业稳定长期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增加企业的财富,使企业价值达到最大。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重视的是市场效率,注重如何“做大蛋糕”以增加企业价值,从产权视角分析,企业价值最大化与利润最大化均属于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范畴,而股东至上的利润分配理念会诱发公司利润分配的单边治理,有损财务公平(王文宾、干胜道,2013)。
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理论认为,由于社会分工的日益深化和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企业的经营风险不断增加,风险的承担者范围也在扩大,由过去单一的股东承担风险,变成了现在的股东、经营者、债权人乃至职工以及政府等相关者共同承担,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就是上述各方面关系人的利益均达到最大化。对比上述几种财务目标,“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目标考虑到了不同利益群体,有利于财务公平的实现,但并未说明应该如何协调与效率的关系。
目前,有学者将财务管理目标中的效率与公平问题分别对应到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提出了财务双目标协调论(干胜道、邓小军、陈念,2013),即在价值创造的财务活动中追求效率,实现价值创造最大化目标;在价值分配的财务关系中凸显公平,实现价值初次分配公平化目标。他们指出,现行各种财务目标在理论界定时都遵循“效率至上”的原则,这是导致“利润侵蚀工资”和“工资侵蚀利润”等财务不公平现象出现的首要原因,新经济时代下的财务目标应定位为“协调企业价值创造最大化和企业价值分配公平化”。
(二)企业财务分配。随着财务管理目标的动态发展和演进,学术界认为财务分配的对象不再局限于股东,其他企业相关者的利益开始被重视。国外近年来对于财务分配进行了多角度的理论和实证研究,主要集中在公平感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而我国关于财务分配的研究文献较少,主要集中在分配范围以及分配结果的评价方面。
1.国外研究评述。对企业来说,应注重利益相关者的公平感,有利于保证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效率。Sefa Hayibor1(2015)从公平的视角对利益相关者理论进行了论证,指出并非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会在他们与企业的关系上要求严格的公平,也不会始终根据企业如何对待他们来决定自己与企业有关的行为。因此,基于公平视角的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本前提是激发他们的满足感、合作与支持,而不公平的对待会激发他们对公司的反对行为。Sefa Hayibor1的主张认为,一个利益相关者的公平敏感度能够缓和他对公司公平、不公平或者待遇优厚的反应,也对他支持或者反对公司的倾向有直接的影响。承认并尊重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差异有利于企业积极“管理”利益相关者的公平感,从中找出有利行为,以避免刺激利益相关者对企业采取破坏行动的情形出现。
同时也有学者发现,不同国家的员工对分配公平的评判标准和要求有所不同,并且不仅员工的公平感会影响他们对工作的投入,对公平感的心理变化也会影响他们的工作满意度以及组织承诺。组织承诺这一概念最早是由Becker(1960)提出。他将承诺定义为由单方投入(ide-bet)产生的维持“活动一致性”的倾向。在组织中,这种单方投入可以指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如:福利、精力、已经掌握的只能用于特定组织的技能等。他认为组织承诺是员工随着其对组织的“单方投入”的增加而不得不继续留在该组织的一种心理现象。Tae Yeol Kim、Xiao Wan Lin和Kwok Leung(2013)检验了员工对公平的感知变化对员工工作态度的影响。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员工公平感的变化与工作满意度显著相关;此外,员工公平感的正向变化对员工工作满意度和组织承诺的影响程度大于负向变化所带来的影响。Tae Yeol Kim、Jeffrey R. Edwards和Debra L. Shapiro(2014)将亚洲国家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进行了关于分配不公平的实证研究,发现当员工认为自己相对于参照对象来说获得了更有利的结果(即工资、工作保障等)时,中国和韩国的员工与日本员工相比,不太可能感觉分配不公。
关于公平感的内在组成结构,国外也进行了一系列研究。Eliane Bacha和Sandra Walker(2012)研究了变革型领导与公平之间的直接关系,他们分析了法国工业和服务企业中变革型领导与员工的观念公平性、分配公平、程序公平和互动公平,通过问卷调查发现程序公平和互动公平与变革型领导的联系更紧密。Jocylyn D. Evans、Elise Perrault和Timothy A. Jones(2015)研究了拥有特权的投资者(主要指利用信息不对称获得非公开收入的管理层)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影响。他们得到的结果表明,随着特权投资者的出现,企业出现程序不公平的几率会增加;然而,程序不公平并不会直接导致分配不公平。
2.国内研究评述。近年来,有学者针对我国上市公司在财务分配方面的公平问题进行了分析,发现我国确实存在财务分配不公平的现象:国有与非国有企业中,高管薪酬比重均呈上升趋势,而非国有企业的员工薪酬比重呈下降趋势,国有企业员工薪酬比重呈上升趋势,即民营企业中的员工薪酬分配不公平现象与国有企业相比更为突出(王灿、王文兵、干胜道,2013);干胜道、刘庆龄(2015)以我国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了实证分析,结合控制权性质,对企业财务目标在追求效率的同时是否兼顾劳资财务公平进行了研究,得出的结论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效率较好的同时更注重公平,而民营控股公司则遵循效率优先,有失公平。
如果要保证在财务分配中体现效率和公平,则利润分配的重点不能仅限于股东,还应考虑与企业有关联的各方利益相关者;分配的内容也应从税后利润扩展为考虑债权人、企业普通员工等的薪息税前利润。评价企业的分配结果,应该摒弃过度强调财务效率的传统财务分析指标,而更多地从企业的社会责任方面进行分析,这样才能有助于效率和公平同时在财务分配中得以实现。颜剩勇(2006)认为,传统财务分析单纯从经济责任角度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等财务能力,强调财务效率;而企业财务分析应基于包括经济责任在内的社会责任,分析财务生存能力、安全能力、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兼顾财务效率与财务公平,为相关决策者提供准确的企业财务能力信息支持。张庆(2008)认为,长期以来,企业财务契约安排是以股权分散为基础,将全体股东和经营者均抽象为单一主体,研究委托人(全体股东)如何设计最优的财务契约,以保证代理人(经营者)按照委托人(全体股东)的利益行事。由于股权集中型公司存在较为突出的代理问题,因此利益相关者理论是其财务契约安排的理论基础。财务契约中应考虑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员工以及重要供应商与客户的财务分配问题;同时,财务效率和财务公平则是财务契约安排的目标。此外,王文兵、干胜道(2013)提出了用增值额创造与分配表作为财务公平的评价工具,它能完整地反映企业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有利于反映股东、员工、政企、银企、其他利益相关者等各方利益,便于评价各方参与企业价值分配的公平性。
四、总结与展望
本文基于效率和公平视角对国内外财务分配的最新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和归纳,主要从效率与公平理论、分配与公平理论和企业财务分配三个方面进行了文献回顾和述评。目前,国外基于公平理论的财务分配研究已取得了许多成果,包括公平感的内在组成结构、公平感对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影响等方面;而国内关于财务公平的研究则刚刚起步,还未形成系统的理论。
国外的一系列研究表明,利益相关者从企业获取的公平感确实会影响企业的效率,而员工作为企业价值的直接创造者,他们从企业获得的公平感也会影响其工作满意度,进而影响工作效率,并且不同地区的员工对公平感的认知也有所不同。更进一步的研究表明,不同领导风格的管理层对分配公平、程序公平和互动公平的影响程度不同,也有学者指出公平感的内部组成部分不会直接互相影响。关于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公平感对企业效率的实证研究仍未形成系统理论,目前的实证研究样本来源也多局限于特定行业,研究方法多为调查问卷分析,这些结论是否符合我国国情还有待验证。国内的学者指出若要实现财务公平,分配内容不能仅为税后利润,参与分配的对象不能仅考虑股东,并且企业的绩效评价指标也不能仅限于传统的财务指标。然而评价分配公平的指标体系尚未健全,就职工薪酬而言,西方国家认为拉克尔系数是衡量劳资关系财务公平性的重要指标,但评价其他利益相关者(如股东、管理层、顾客、政府等)的分配公平衡量指标还未达成共识,还需要大量的实证研究进行探索。
对每个企业而言,没有最佳的分配方式,只有最适合的方式。在企业中有一套完善的分配制度,才能保证企业财务活动的效率,减少不公平现象的发生,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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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周显异,女,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务理论与实践。
李洋,男,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财务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