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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平台乱象治理探讨

2016-10-21刘江云上海师范大学青年学院上海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6年20期
关键词:网贷监管

□文/刘江云(上海师范大学青年学院上海)

网贷平台乱象治理探讨

□文/刘江云
(上海师范大学青年学院上海)

[提要]近年来,伴随网贷平台雨后春笋般的大量涌现,也暴露出倒闭潮、违法乱纪等问题。针对行业乱象,各级政府及平台应在国家颁布的系列管理办法基础上,对全行业进行有效治理,以实现网贷平台为我国经济转型和发展更好地服务。

网贷平台;治理乱象;规避风险

收录日期:2016年8月30日

近年来,我国一些重点国企、大型股份制企业依托政府与资本市场支持进行着艰难的结构调整和转型;但对于在国民经济中占比达90%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来说,在过去数年里获得银行支持资金仅占银行全部贷款余额的30.4%,民间资本成了它们摆脱困境的重要资金来源。市场出现的各类小额金融公司就是顺应市场需求而发展起来的,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网贷平台。但是,运行中暴露出的问题非常严重,直接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居民储蓄的安全。政府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对全行业进行清理整顿,整治乱象,保证平台健康发展。

一、网贷平台乱象及其危害

近年来,政府积极推进“互联网+”的创新思路,使体现“普惠金融”的网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但短期内暴露出的停运、“跑路”等问题直接影响到行业信誉,也影响了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表1)

从表1数据可以发现,自2014年以来问题平台大幅增加,到2016年6月全国累计停运的平台已达1,776家,其中主要是停业和跑路,二者之和达80.85%;提现困难占19.15%。其后果就是很多民间投资血本无归,追索无门,该现象也导致人们谈网贷即色变,不但影响整个行业的信誉,也影响到正规平台的业务开展。近年来的行业乱象及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网贷平台倒闭造成投资者本息无法收回。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6年1~6月累计全国停业及问题平台总数为515家,其中因盈利能力衰弱而停业、转型的共计247家,占比达47.96%,可见,近一半平台问题出在盈利能力不足。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平台自身没有从事金融服务的雄厚资本和经验,难以持久维护平台正常运转;二是平台缺乏优质客户。因为平台面对的借款人多为不符合银行信用条件的一类,他们还本付息能力差;三是因信息渠道不畅平台难以获得准确的借款人信用数据,一旦有人出现违约就会造成坏账率增加;四是平台在缺少竞争优势的情况下,往往铤而走险设假标高息吸引投资,造成后期还本付息压力大增,一旦资金链断裂只能停运。此时,投资者几乎不可能追回个人投资。

(二)平台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投资人血本无归。从近年来网贷平台乱象看,最为典型的犯罪行为包括:一是利用平台进行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所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并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二是集资诈骗犯罪行为,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诈骗方式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司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非法占有”通常是指将非法募集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近年来,犯罪分子就是利用该行业准入门槛低,监管缺失,信息不透明等漏洞进行蓄意诈骗、快速停业跑路,让数以百万计投资者血本无归。

面对以上种种问题,各级政府必须下狠心采取各项措施对全行业进行治理整顿,关停并转大量不合规平台,对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平台坚决取缔,并追究法律责任,让违法经营者无立足之地,使遵纪守法、业务规范的网贷平台健康发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控制平台风险

(一)明确监管模式。目前,世界上针对网贷平台监管比较规范的是美国和英国,美国金融市场相对发达开放,金融衍生品市场发达,监管体系相对完善与成熟。美国的监管模式是将网贷平台纳入证券业监管,侧重于市场准入和信息披露。联邦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要求网贷平台注册成为证券经纪商,所以其出售的凭证属于证券。另外,要求注册资本较高,目的是防止低资质者进入带来潜在的风险,如著名的网贷平台Lending Club注册资本高达400万美元,英国贷款规模最大的网贷平台Zopa因此放弃进入美国市场。SEC关注点主要是要求网贷平台按时披露各项信息。英国是将网贷平台纳入消费者信贷管理范畴,强调行业自律。英国的网贷规模和成长速度不如美国,但是行业自律性比较强,他们于2011年8月成立了行业自律组织(英国P2P金融协会),协会包括英国最主要的3家网贷公司。英国对网络信贷的监管较为宽松,除《消费者信贷法》之外缺乏更多的硬性法律约束;在业务准入方面,英国要求设立网贷的公司必须提出申请并获得信贷牌照,但无最低资本金规模方面的“门槛”限制;另外,非常注重合规性管理,规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规定借贷过程中需要标明利率、期限等要素,并对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以及债务追偿、行政裁决、司法介入等方面均作出了详细规定,强调信贷行为的规范性,但是对借贷平台提供者的规范与约束相对较少。英国金融市场相对美国较为传统,金融衍生产品市场没有美国发达,其监管方式更适合我国政府借鉴。

表1 2014年1月~2016年6月网贷平台数据(单位:家)

我国将网贷平台归于信息中介,业务属性为金融,这决定了该行业必须纳入金融监管体系,根据目前及今后发展趋势看,其业务具有极强的创新性,并且有很多跨界项目,所以我国在监管方面必须结合当前的金融业分业经营和监管模式进行必要的创新,尽快建立跨行业监管模式。

(二)重视政策落实与协调。以《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为基础,以近期各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为补充。目前,各监管政策涉及到普惠金融的注册程序和要求,保险业务管理,防范和处置非法行为的专项治理,诚信建设等内容,这些文件精神就是要强化行业监管,规范行为,降低风险,支持创新等。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各级政策的协调配合,减少责任不清,问题推诿的现象,让平台在创新中加强自律,规范行为,接受监管,有效控制风险。

(三)逐步建全社会诚信体系。目前,央行已经建立了针对法人(自然人)信用的信息共享平台——国家征信体系,其作用是让银行掌握借款人的真实信用状况,选择性地提供服务,该体系体现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但最初网贷平台并没有接入该征信体系,无从了解客户的信用信息,只能自建一套体系对借款人的信用进行风控,但现实是这个体系的效果非常有限;另外,作为投资人也没有了解平台资质的正规渠道,无法判断其优劣,结果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所以,今后的工作就是尽快为合格平台提供征信系统接口,做到信息共享;建立网贷平台的信用评级,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让广大民间投资者掌握平台的真实实力,降低投资风险。同时,为监管部门全面掌控该领域发展状况,资金流量和动向,为防范信用风险提供可靠依据。

(四)提高准入门槛,建立行业标准及退出机制。近年来,国内网贷平台遍地生花,欣欣向荣的背后潜伏着巨大的信用风险,不但投资者利益难以得到保证,也影响到规范平台的信誉和正常运营。为避免今后频繁出现跑路、诈骗等风险,保护投资人利益,保证行业健康发展,实现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初衷,应该提高网贷平台的准入门槛,将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自然人)挡在门外。设立许可证制、注册资本制、制定运营规则和内控制度、限定经营范围、设定坏账标准、资金托管制等;限定从业人员资格,特别对高管人员提出要求,团队人员中既要有信息技术人才,也要有金融监管和业务人才,来保证平台安全地进行金融活动,同时在国家金融政策、网贷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框架内进行业务经营和创新。要制定网贷平台的退出机制,必须按照公司法等法规的规定,允许平台进行资产重组、破产保护或财产清算,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实现市场自然整合和优胜劣汰。

(五)制定坏账界定标准,有效控制平台风险。长期以来,坏账率一直是金融机构评估经营安全性的重要考量标准,网贷平台也必须具备这一标准。当前,我国多数网贷平台的真实坏账率在5%~10%或更高,这必然加大出事概率。所以,监管部门应着手制定坏账界定标准,迫使坏账率较高的平台退出市场,来降低行业风险。在制定标准时,要针对平台贷款类型制定不同标准,有不同的计算方法,也可参考银行的风控模式来遏制居高不下的坏账率。

三、网贷平台健康发展建议

网贷平台应该遵循“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自身管理和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一)强化行业自律,避免违规风险。行业自律建立在强大的道德信用基础之上,而国家的法规则是遏制道德风险的枷锁。以行业协会为抓手,强化守法、诚信、自律意识,树立从业机构服务经济、推动社会发展的正面形象,营造诚信、规范发展的良好氛围。明确惩戒机制,提高行业规则和标准的约束力,对违规行为设置严格的处罚机制,迫使网贷平台必须合法合规地从事金融业务;对动机不良的平台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针对网贷平台实现自律管理全覆盖,认真落实产品登记、信息披露、资金存管三项措施;建立日常风险监测机制;做好风险评估;完善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方案;引导行业进入规范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轨道。

(二)重视线下放贷资产管理,控制违约风险。网贷平台要从贷前管理扩大到贷后管理,从看背景、看流量、看用户数据,延续到关注线下资产动向,防止道德风险,有效控制违约风险,将借款人的违约(或恶意跑路)等非系统性风险控制在最低,避免将平台推入系统性风险,导致最终破产倒闭。

(三)努力创新,推动平台健康发展。近期各网贷平台的主要业务是个人理财,因资金成本高、风险大,使平台难以维系。目前,一些资产雄厚、信用优良的平台可在政府监管框架内主动应对,积极创新,利用自身优势为中小微企业服务。为有现金管理需求的企业提供必要的帮助;也可以与上市公司、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成立合资子公司,为一些细分市场提供定制性理财产品,来支撑平台健康发展。

总之,经过治理整顿后生存下来的网贷平台,必须做到在国家及行业法规框架内运行,成为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者,为国家经济转型服务。

主要参考文献:

[1]钟培武,范诗洋.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监管政策探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6.5.

[2]许荣,刘洋文,武健,徐昭.互联两金融的潜在风险研究[J].金融监管研究,2014.3.

[3]胡剑波,丁子格.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国际经验及启示[J].经济纵横,2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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