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军民结合持续改进中发展的新中国枪炮工业
—— 纪念人民军工创建85周年
2016-10-20马晓荣
■ 马晓荣
在军民结合持续改进中发展的新中国枪炮工业
—— 纪念人民军工创建85周年
■ 马晓荣
1951年初,中共中央兵工委员会决定提早建设兵器工业,把枪抱工业建设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总体部署。从此,枪炮工业迅速发展,改变了品种杂乱、性能落后、行业残缺、布局畸形的面貌,发展成配套完整、布局合理的科研生产体系。
1948年12月,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县召开军工会议,制定了接收、改造旧企业,建立新中国军事工业的方针和政策。新中国枪炮工业的建设事业就是以接收、改造旧企业为起点的。新中国成立初期,枪炮工业的基础比较薄弱。1951年初,中共中央兵工委员会决定提早建设兵器工业,把枪抱工业建设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总体部署。从此,枪炮工业迅速发展,改变了品种杂乱、性能落后、行业残缺、布局畸形的面貌,发展成配套完整、布局合理的科研生产体系。60多年来,枪炮工业为中国武装力量研制、生产了大量质优价廉的枪炮产品,保证了作战、训练、储备和援外;贯彻“军民结合”方针,积极生产民用产品,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了愈来愈重要的作用,还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军品外贸的决策发展对外贸易,取得了良好的效益。
从1949年至1985年,枪炮工业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五个阶段:1949年至1952年,接收、改造国民党政府枪炮企业,调整并恢复生产,迎接枪炮工业的大发展;1953年至1957年,全面进行技术改造,试制制式枪炮,实现了枪炮产品的制式化、国产化;1958年至1965年,新建的大型骨干企业投产,枪炮工业的工艺门类趋于完整配套,开始独立研制新产品,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的产品系列;1966年至1978年,开展大规模三线建设,改变了枪炮工业的战略布局,扩大了生产能力,同时自行研制、更新了一批枪炮产品;1979年至1985年,为适应新时期形势发展的需要,枪炮企业由封闭的单一军品生产型开始向开放的军民结合生产经营型转移。1986年至今,枪炮工业又在国防工业转型升级的技术改造中不断得以建设和发展,枪炮的制造技术也在技术创新与革新的发展中不断得以提升。
一、接收、调整旧企业,迎接枪炮工业大发展
新中国的枪炮工业,由人民兵工厂和原国民党政府兵工厂两个部分组合而成。
在革命战争时期建立起来的人民兵工厂,条件简陋,主要生产弹药,枪炮制造能力很小。1948年,东北地区61座兵工厂,全区生产42种军品,其中枪炮只有13种。1948年山西地区人民兵工生产能力大发展,也只完成120迫击炮133门和150迫击炮1门。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各地人民兵工厂陆续迁并或转业,大批人员随军参加接管兵工厂的工作。
原国民党政府所属枪炮制造和修理厂,分布在沈阳、北平、太原、南京、重庆和昆明等地。从1948年11月到1949年12月,先后被人民政府接收。
(一)旧企业的接管和恢复生产
1949年11月3日,解放沈阳的枪炮声尚未完全沉寂,由东北军区军工部副部长王逢源和冀察热辽军区军工部副部长肖声远分别带领的两个解放军分队,就从两个方向同时进入九十兵工厂,揭开了新中国枪炮工业发展史的第一页。
九十兵工厂属于应由中央人民政府没收、接管的官僚资本,该厂是综合性兵工厂,其中的枪所和炮所共有职工2600多人,机器设备1500余台。沈阳市接管工作领导人陈云任命王逢源为驻九十兵工厂全权代表,刘威一为军事代表。一批人民兵工厂的干部、工人也参加了兵工厂的接管,成为工厂的领导和骨干。
此时战火仍在燃烧,蒋介石军队接二连三出动飞机对工厂进行轰炸,工厂还必须迅速恢复生产支援前线。肖声远奉命寻访原总厂厂长陈修和,向他分析形势,交待政策,请他回厂按原职上班,为支援前线出力。在陈修和的带动下,邹昱等一批上中层技职人员很快回厂开始了工作。工厂领导通过大张旗鼓的政策宣传,组织诉苦运动和立功竞赛,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及时修复了被破坏的厂房和设备,1949年11月24日全厂复工生产。为了支援解放军南下,上级指令工厂迅速修复东北野战军全部待修火炮和枪械。辽沈战役后,自蒋军两个快速纵队缴获的火炮源源运进工厂,待修火炮总计达千门之多,但物资器材十分短缺,工厂召开全厂职工大会,动员“献纳器材”半个月收集到工具、器材3000多件,挖出设备24台、各种材料数十吨。各级干部和工人一起吃住在车间,夜以继日地抢修。遇到技术难关,就群策群力研究解决。他们的口号是“打到江南去,解放全中国”、“后方多流一滴汗,前方不流一滴血”。
该厂接受了生产92步兵炮的任务,技师侯尊伍、王庚祥等人拆样炮、做模型,因地制宜安排工艺,不断解决生产中的关键问题,只用了三个月就造出样炮。随后,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生产92式步兵炮202门。东北野战军通报予以嘉奖。该厂还试制生产了冲锋枪,开展了“创新纪录”的大生产运动。沈阳五工厂的顺利接收和迅速恢复生产,为其它军工厂的接管工作摸索了经验,
第二批接管的是北平,南京和太原的枪炮厂。1949年1月北平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接收了七十兵工厂,该厂开始隶属中央军委企业处,不久改属华北人民政府公营企业部,1949年底有职工1662人。1956四季度试制7.62手枪。1951年投入批生产。
华北地区人民兵工厂较多,太原地区的接管工作是和人民兵工厂的迁并结合进行的。1949年4月太原解放,一批人民兵工厂迁入太原。
最后一批接管的是西南地区的枪炮厂。1949年11月30日重庆解放,12月3日,第二野战军后勤部司令员段君毅,以及廖志高、李文采和吴大璋会见了原国民党兵工署工业司副司长王国章,并于12月5日在二十一兵工厂召开各兵工厂厂长会议。段君毅宣讲了党的政策,要求他们坚守工作岗位,保护国家财产,迅速恢复生产。
1949年11月2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个营进驻五十兵工厂,12月7日重庆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派出以张振东为首的军代表到厂接管,宣布原厂长李式白继续留任,在军代表领导下行使职权,重大问题由军代表审定,军代室向各所、处,科派驻联络员。1950年1月,职工队伍恢复到2755人,2月工厂局部恢复生产。
最后接管的枪炮厂是昆明五十三兵工厂。1949年12月9日,云南宣告和平解放。但国民党残余势力仍然存在,而中国人民解放军还在千里之外的广西、贵州作战。在这种形势下,中共昆明市工作委员会,于12月l0日直接布置了工厂的保卫工作,并以工厂的共产党员、民主同盟盟员为骨干组织护厂大队,成立由一名原副厂长为主任的工厂临时厂务管理委员会。为防止敌机轰炸和敌特破坏,职工群众仅用三天时间就把500台机器和5吨TNT炸药搬进了山洞。1950年1月,中共昆明市工作委员会派朱枫到厂,安排恢复生产事宜。在共产党员的带动下,2月生产出捷克式机枪200挺,作为迎接解放军入城的献礼。1948年11月到1949年12月,共接管生产枪炮的工厂8座。由于中共地下组织卓有成效的工作,工厂广大工人和技职人员及部分上层领导,对国民党反动派的毁厂破坏活动进行了坚决的抵制和英勇的斗争,加之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神速进军,使这些具有一定物质技术基础的工厂基本完整地保存下来。这支力量与经过战争考验的具有优良传统的人民兵工队伍相结合,形成了新中国枪炮工业发展的起点。
枪炮工业在接管和恢复生产的过程中逐步结束了战时生产体制;结束了分配上的供给制,转向企业化,开始实行经济核算;在建制上由军队系统划归政府系统,纳入国民经济体系;在管理体制上,由各大行政区管理转向中央集中的行业管理;分散在山区的人民兵工企业均向城市调整集中。
(二)进行枪炮工业的初步调整
1950年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开始抗美援朝。根据抗美援朝战争的经验以及对国家安危的深谋远虑,中共中央在1951年初作出了提早建设新中国兵器工业的重大决策。随后进行的调整工作,为枪炮工业的大规模建设进行了准备。同年5月,政务院决定在重庆设立兵工总局,同时受中央军委兵工委员会领导,统一归口管理全国兵器工业,下设东北、华北、中南、西南、山东等兵工局。同年7月,兵工总局颁布了全国兵工企业的厂名和工厂代号。
1951年6月20日,中央军委兵工委员会主任周恩来、副主任聂荣臻、李富春正式签发了《关于兵工建设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兵工生产的方针是根据抗美援朝战争的经验与加强国防的需要,进行生产与逐步改造生产,使之尽量满足战争的要求与适合作战的要求。”根据中央关于兵工建设的方针,枪炮工业各工厂在抗美援朝战争期间,转入紧急战时生产状态,同时加快调整步伐。
调整的第一个步骤是按专业疏散分迁。为保证抗美援朝的武器供应和工厂安全,靠近前线的沈阳五一厂,将炮所迁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枪所迁往黑龙江省北安县。搬迁工作实行边迁厂、边建设、边生产的方针。炮所成立以杜石生为总负责人的搬迁委员会,派出先遣队选定厂址,同时对物资和人员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拟定计划。1950年11月搬迁开始,全厂职工冒着严寒不分昼夜地进行拆卸、运输、安装机器设备,仅一个多月时间,便修补加固了旧房,新建简易厂房5000平方米,安装了352台主要设备,使部分车间投入了生产。
沈阳五一厂枪所分迁,在同样艰苦的条件下与炮所同步快速进行。从1950年11月到1951年3月,搬迁完毕并全面恢复生产。广大职工怀着当家作主、保家卫国的热忱,离开大城市,进驻北大荒,在冰天雪地里高速度地完成了大规模搬迁,在兵营、仓库的废墟上迅速建厂投产,为支援抗美援朝战争作出了贡献。这种大无畏的献身精神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在新中国枪炮工业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在此期间,其它地区枪炮厂的调整情况是:重庆二十一兵工厂,于1951年陆续将制革、制弹、火工等部分移交其他部门,然后分建为以生产步枪为主的296厂和生产机枪为主的456厂。
1950年到1951年,太原电机修理厂和兵工局炮厂先后并入太原西北修造厂,1951年7月定名为247厂。山西长治307厂,原是抗日战争胜利时建立的人民兵工厂,1952年南迁,同南京军械总厂合并,定名为307厂。
1952年6月,兵工总局召开第二届全国兵工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军委兵工委员会1952年5月作出的《关于兵工问题的决定》,并对《兵工工厂调整计划纲要》及《兵工四年建设大纲》等重大问题作了具体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枪炮工业发展的方向。
枪炮企业经过分、迁、并,转,按专业化调整为l0座工厂。其中,炮厂5座:127厂主要生产大口径火炮;247厂主要生产中口径火炮;307厂主要生产迫击炮;497厂主要生产小口径高射炮;646厂主要生产无坐力炮。枪厂5座:106厂主要生产手枪;296厂主要生产步枪;356厂主要生产轻机枪;456厂主要生产重机枪、高射机枪;626厂主要生产冲锋枪。到1952年底,共有10座枪炮厂。枪炮工业在短短的三年多时间内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工厂秩序稳定,全面恢复了生产,完成了初步调整规划;三年完成工业总产值9043万元,占整个兵器工业总产值的22%,并从1951年开始,两年累计上缴利润979万元。
(三)为支援抗美援朝做出重要贡献
支援抗美援朝,是枪炮工业建国后经受的第一次严竣考验。中国人民志愿军的主要对手是具有极大军备优势的美国军队,大规模的激烈战斗,需要后方源源不断地供应枪炮和弹药。各枪炮厂职工一面调整工厂,一面加紧生产;一面抢修原有武器,一面试制新型产品。他们以“一切为了战争的胜利”、“后方多流汗,前方少流血”的口号激励自己。人换班,机不停,夜以继日,争分夺秒。从1950年到1952年,各枪炮厂在技术条件差、原材料供应短缺,新的生产秩序刚刚建立的情况下,修理了大批武器,制造迫击炮4323门,无坐力炮4668门,火箭炮240门,加农、加榴、榴弹炮623门,火箭筒4832具,轻、重机枪3809挺,冲锋枪192410支、步枪16578支、手枪151628支、信号枪10712支。同时,还组织技术服务队,到前线抢修枪炮,了解作战部队对武器的需要和使用情况、改进意见。
为了改善中国人民志愿军的装备,枪炮工业组织力量,突击研制前线急需的武器。在朝鲜战场上,美军倚仗坦克优势,十分嚣张。中央军委决定研制火箭筒和无坐力炮,加强志愿军反坦克火力。承担90毫米火箭筒研制任务的127厂,1951年3月抽调本厂最优秀的技术人员和工人,测绘、仿制和改进美式90毫米火箭筒,两个月制出样品和完成生产准备,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旋即投入生产。到1952年初,就将4832具火箭筒送上了前线。该研制小组荣获国家一等奖。与此同时,497厂也进行了57毫米无坐力炮试制,1951年一年就为前线供应了57毫米无坐力炮2014门。1952年供应57毫米坐力炮1999门,75毫米无坐力炮250门,受到政务院嘉奖。中国人民志愿军使用这些反坦克武器,狠狠打击了敌人的嚣张气焰。1951年秋季,志愿军某部炮手徐中在五圣山防卫战中,用国产无坐力炮击毁敌军坦克七辆,荣立特等战功并获得“二级战斗英雄”称号。
抗美援朝期间的战时紧急生产,显示了新中国枪炮工业职工队伍的优良政治素质和巨大创造才能,也暴露了枪炮工业产品杂乱、技术陈旧和生产能力不足等亟待克服的弱点。
二、实现产品制式化,解放军装备“万国牌”成为历史
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科学技术落后,工业基础薄弱,各地军阀从不同渠道进口和依据不同国家的技术资料制造武器装备。中国人民军队在历次战争中的装备,主要从敌人手中缴获。因此,建国初期中国人民解放军手中的枪炮型号十分杂乱,仅国别就有美、日、德、法、俄、捷等十多国,此外,建国后调整组建的10个枪炮厂,产量也远不能满足部队需要,据1952年统计,枪械只能满足要求的25%~30%,火炮只能满足需求的40%。抗美援朝战争的经验进一步表明,不彻底改变这种状态,就很难适应现代化战争的要求。枪炮装备系列的制式化、现代化和国产化,是建设正规化、现代化国防军的必要条件,解决这个问题已成为国防建设刻不容缓的任务。
1951年初,中央军委兵工委员会就着手武器制式化、国产化的工作,决定由何长工、宋邵文、刘鼎组成三人小组负责以此为目标的兵工企业调整改建。同年6月,派出以总参谋长徐向前为首,兵工总局局长刘鼎、副局长钱志道等参加的代表团,赴苏联谈判援建中国国防工业问题。l0月24日苏联政府派出以乌达诺夫为首的专家调查组,来华进行了三个多月的综合考察,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1952年5月,中央军委兵工委员会作出的《关于兵工问题的决定》,确定以生产制式式器为中心,对老厂进行技术改造和建设重点骨干企业,勾勒了枪炮工业发展的蓝图。
枪炮工业在1953年到1955年三年的技术改造中,各厂虚心借鉴苏联先进经验,注意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工艺,主要内容有:全部更新天轴吊挂皮带车床,推广高速切削;配套和补充专用设备和精密设备,保证关键工艺和工具制造质量;增加新型锻压设备,提高模锻技术水平;加强热处理、表面处理、焊接,冲压等薄弱工艺环节添置理化、计量和靶场测试设备等。通过技术改造,各厂的工艺技术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中的质量检测手段得到改善。铸造、锻造手段得到充实,毛坯生产水平明显提高;热处理、表面处理、焊铆等工艺得到加强,质量水平有较大提高;身管、炮尾、机匣等关键件的生产效率和精度得到保证;工具制造、机修、动力等技术后方的力量大幅度增强。
从1953年到1957年,国家规定的第一批18种制式枪炮武器,除85高射炮和90火箭筒撤销计划外,其余16种全部转入批量生产,后来又陆续试制定型和投产了10种枪炮武器。这批制式武器的诞生,淘汰了全部旧式产品,标志着中国枪炮工业进入了现代工业生产的新阶段,中国军队从此结束了使用“万国牌”武器的历史,实现了枪炮武器制式化、国产化。在枪炮产品制式化的同时,枪炮工业生产了一批机床设备和工具,主要是武装自己,也支援了其它工业部门。在阅兵大典,威武雄壮地通过天安门,接受党和国家领导人和各族人们检阅的轻重武器焕然一新,全部是中国制造。
三、贯彻“军民结合”方针,打开民品生产新局面,初步形成门类齐全的产品体系
早在建国初期,枪炮厂就生产过一些民用产品,在实现全面技术改造和武器制式化过程中,民品生产仍未中断。朝鲜实现停战后,武器需要量显著减少,1956年,中共中央提出实行“军民结合”的方针。1957年,二机部召开企业领导干部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国防工业在和平时期必须“掌握两套本领,既能生产军用产品,又能生产民用产品”的要求,具体部署了民品生产规划和实施步骤。1958年初,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将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机械工业部、电机制造工业部合并,成立新的第一机械工业部,使军工企业的民品生产进一步纳入国家计划,从而把国防工业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更紧密地结合起来。
各枪炮厂在不打乱军品生产线的前提下,调整、充实和建立民品生产条件,紧紧围绕着工农业建设的重点,发挥优势,因地制宜,积极安排民品生产。从1958年到1960年,枪炮工业为电力、钢铁、化肥、矿山开采、交通运输、机械、农业和人民生活生产了大量急需产品,有的创出了名牌。456厂生产的吉普车、127厂生产的氮肥设备等还填补了工业生产的空白。枪炮工业的民用产品发展到10大类、200种。1960年民品产值达23830万元,为“一五”期间民品产值总和的2.9倍;民品占总产值的比重也从1957年的12.6倍,发展到1960年的166.9倍。枪炮工业民品生产的蓬勃发展,为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同时在开发民用产品过程中扩展了生产能力。
1962年6月,盘踞台湾的国民党当局企图武装窜犯大陆东南沿海地区;10月,印度军在中印边界东、西两端向中国边防部队发起全面进攻,中国人民解放军被迫自卫还击。在这种形势下,枪炮工业迅即转入战时生产,调整生产计划,重点安排前线急需的产品;以备战增产为中心,带动企业内部的调整、整顿,进一步恢复、充实军品生产线。
1963年9月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五机械工业部(简称五机部,二局主管枪炮生产。在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三年间(1953~1963年),枪炮工业的产量、质量持续上升,经济指标逐步提高。为了援助越南抗击美国侵略,枪炮工业根据越南战场的需要,大力改进和生产37高射炮、14.5高射机枪等防空武器,在实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63年,中国制造的枪炮第一次成批援助兄弟友好国家。三年间,对外援助高射炮、无坐力炮、火箭炮、加农炮、加榴炮、榴弹炮、追击炮等各种火炮共10746门,火箭筒5700具;各种枪械,包括高射机枪、轻重机枪、冲锋枪、步枪、手枪、信号枪等395939支(挺)。这是中国枪炮工业历史上值得自豪的变化。
枪炮工业产品科研取得了首批成果。1956年以后,枪炮科研机构不断发展,各厂都先后组建了自己的专业科研机构。1958年以后,新产品科研全面展开。1960年苏联政府撕毁合同,撤走专家,更加激发了广大科技人员、工人和干部自力更生研制新型装备的爱国热情。他们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克服经费不足、条件艰苦的困难,经过积极探索和反复实验,取得了一批科研成果。
(作者单位:中航惠阳螺旋桨制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