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未来金融风险,我们怎么办?
——访央行资深研究员、著名金融安全专家宋泓均
2016-10-20续佩佩
记者/杨 晨 续佩佩
面对未来金融风险,我们怎么办?
——访央行资深研究员、著名金融安全专家宋泓均
记者/杨晨续佩佩
SDR时代的到来
特别提款权(SDR)亦称“纸黄金”(Paper Gold),最早发行于1969年,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其价值目前由美元、欧元、人民币、日元和英镑组成的一篮子储备货币决定。人民币进入SDR后,我国家金融安全、公共安全又将因此面临哪些新的问题和挑战?我国又将如何为捍卫金融安全、打击涉及金融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准备?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走访了中国人民银行高级研究员宋泓均,他为我们阐述了如下观点。
SDR如同过去的军用粮票,是准世界货币
有人形象地描述:特别提款权就像以前中国的军用粮票一样,在计划经济时代,军用粮票可以直接到全国各个粮站购买粮食。在当前的国际金融交易中,各国可以利用特别提款权作为统一的货币计量单位进行交易,从而避免了汇率计算方式不统一的繁琐,SDR一般以美元为计算单位,最初发行时每一单位等于0.888克黄金,与当时的美元等值。世界货币基金组织发行特别提款权,旨在补充黄金及可自由兑换货币以保持外汇市场的稳定。交易国之间可以先将本国货币兑换成世界银行的货币,即特别提款权SDR,但特别提款权又不是真正的货币。只是交易的计量单位和支付手段。
此外,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使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间的资金储备。因为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
央行资深研究员、著名金融安全专家宋泓均。
将来的反洗钱工作难在哪儿
对于保障国家金融安全,打击金融犯罪,各国的反洗钱组织是最为重要的力量。十几年来,中国的反洗钱工作有条不紊地向前发展,在国际FTAF组织的指引下,我国参加在世界范围内的反洗钱培训、评估、立法、检查、追责,使中国的反洗钱事业从无到有。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反洗钱文献是对世界贡献量最大的,其中仅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编写的专著就有30多册。但是,目前在中国金融领域这一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也遇到一些前所未有的困难。
反洗钱工作需要开展大量的国际交流,由于财政政策机制的限制,我反洗钱公职人员出国经费紧张,在与国外交往当中经常遇到窘境。开展反洗钱工作需要联络大量的国际社会关系,但由于经费紧张,相关工作无法开展,有时甚至连出差费都不够,还得自己贴钱;甚至有些司局长出国开会,国外的接待费用较高,回国报不了销,往往还要自己贴钱进去。公务员偏低的工资无法承受正常工作;由于有能力的人待遇低、无能力的人人浮于事,能级与职级倒挂,体制内形成逆淘汰,混上领导岗位的人与工作要求相差过远,造成我反洗钱领域的人才严重流失。特别是有些国家反洗钱部门的人已经被国外可能参与洗钱的大金融公司挖走,这对于国家的金融安全的威胁是直接的;由于人民银行县市支行这一级机构没有反洗钱职能,使我国反洗钱部门的整体功能没有发挥出来,导致有些反洗钱工作只能布置,却不能检查和落实,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改观。
网络时代中国金融界最怕什么
不远前的互联网加模式,现在逐渐演变为互联网减的模式。全国经济一路滑行。为什么?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斯德哥利茨早早在20年前就在他《经济学》中阐明了著名的古诺竞争理论。即:古诺发现,在同一个市场内,有两个生产商出售同样一种产品,就会产生价格竞争,一直把价格降到盈亏平衡点以下,导致这个行业的死亡。以古诺命名的竞争模式叫古诺竞争。现在的互联网市场,由于缺乏网上政府的有效监管,形成了大面积的古诺竞争,把物理经济形态改变成化学经济形态,如果不及时制止,将来不可收拾。因为价格是商业的灵魂。剥离了灵魂的商业就是死亡。我们看到了第一步导致店铺赔本(因为电商不交税、制造商不交税);第二步导致生产厂家无利可图,生产成本高的企业就会先期死亡;综合的市场信息进而是导致中国经济的大面积停滞。这种通过互联网剥离商业灵魂的做法,并不是中国人发明的,它是由美、日等国的商业集团创造的,例如亚马逊公司。而国内的大型互联网企业的幕后老板基本都是美日利益集团,如阿里巴巴,92%以上是美日的股权。中国金融主管机构中的相当一些高级主管也是有美国背景的,如果我们将这些因素放在一起进行联想,结论是很可怕的。此外,我国金融机构的高管每天都忙于事务,对于层出不穷的新东西学之甚少,这也给他们在新环境下进行决策增加了难度,扩大了失误的可能性。在新的网络环境下,由于相应的监管还未到位,使得一些网络欺骗事物给金融机构带来了新的挑战与巨大风险。比如:比特币等变相电子货币在商业交易中的无使用,其信用问题直接摆在各国金融管理者面前。
打击遏制金融风险应当怎么做
人民币“入篮”后,打击金融犯罪、遏制犯罪分子、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赃款的压力可能会大大上升,而我国又将如何加以应对呢?首先,我们要以美国为例:美国财政部下设外国资产管理局,其中职责就有反洗钱工作。如果我们把美国这招学好,对国内的外国资产,包括进入中国几大国有银行的外国资产进行实时监控的话,我们未来的金融安全是有保障的。
第二,对外国金融机构,包括参股中国银行的金融机构违反中国法律、金融政策、法规的要严厉处罚,处罚金额没有上限;这也是一些金融发达国家开展金融治理的必须的重要措施。要让外国的金融投机分子不敢触犯中国法规,来保证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的落实,不给西方的利益集团留下“特别通道”。“现在我们的金融制度基本都是管中国老百姓的,对外国人金融行为的有效管控基本还是空白,规避中国的金融安全风险这种职能机关必须得到彻底改观。
第三,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展打击金融机构的合谋骗贷行为,对合谋骗贷行为进行查处和打击。因为有些人官商勾结,在二三十年里沉积了很多毒瘤,如果我们揭开合谋骗贷的骗局(例如一些利益集团,不断利用国家金融资产炒房炒股票,违背国家政策法律的行为;往往骗贷出来的钱最后也不翼而飞了),也就是说,要对往年的呆坏账和现在的呆坏账进行有效的金融调查,现在多数金融问题都会迎刃而解。中国的金融风险警报响起的可能性也会大大降低。美国曾为防范金融风险,美国财政部、税务警察局都做过具体的规定,可资我们借鉴。国际执法学院的教材《美国银行复杂性金融调查》已经翻译出版。美国作为金融帝国,其面对的各种金融风险十分复杂,积累了大量的应对经验,其中对金融机构开展复杂性金融调查方式方法,对于解决中国的金融问题而言具有现实意义。如此照本宣科,包括一些刑事犯罪分子、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金的漏洞也可以堵住大半儿,房地产泡沫会随机消失。”
第四,对大型国有企业必须盯紧,银行及有关金融部门要对国有企业资产转入个人手中的交易行为严加监管并追查,要配合公安、纪检、检察机关开展联合治理行动,有效震慑企图将国有资产吞为己有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对这些资产的流动、特别是向境外流动严加看管,有条件的情况下要将这些被侵吞的资产收归国有。严防国内一些不法分子使用信用卡、借记卡在国外消费、洗钱、转移资产,以及恐怖犯罪分子用多笔很小的金额隐蔽地转移资金,这些都需要我国拿出有效的监管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