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慈善总会秘书长谈福建的慈善
2016-10-20李敏敏
本刊记者 李敏敏
福建省慈善总会秘书长谈福建的慈善
本刊记者 李敏敏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将于2016年9月1日正式施行。此法从提出到施行,跨度十年,此间最大的困扰莫过于对“慈善”概念与范畴的认知争议,以及慈善款项的合理使用规范。在《慈善法》即将施行之际,本刊与福建省慈善总会秘书长许和农(以下简称许)展开对话,为《慈善法》着陆福建、惠泽八闽热身。
《福建人》×许和农
《福建人》:对于“年度慈善支出不少于70%、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10%”这两个数据,您怎么看?
许:提交人大会议审议的《慈善法(草案)》提出年度慈善管理费用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5%,审定后改为10%,这点从我们从事慈善工作者的角度来看的确是有点少。因为慈善成本包括募捐成本、行政成本、项目成本三个方面,国外慈善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多数不少于20%。这折射出两个问题,目前慈善组织声音较小、公信力不够。
但综合实务操作考虑,《慈善法》在管理费用额度上还是开了两个小口,其一是:若有特殊情况难以符合前述规定的,应当报告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其二是,捐赠协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这也说明《慈善法》的制定广泛听取了慈善机构意见和大众呼声,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意见结合。
关于70%这个额度,在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慈善年度支出不得低上年度慈善总收入70%的基础上,扩展到当年或前三年慈善收入总额平均数额的70%,还增加了“捐赠协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的条款,这就合理得多了。因为实际工作中,一个慈善项目往往要连续实施多年,不能为赶花钱而不顾实效。
从这两个数字看,《慈善法》的确充分吸纳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福建人》:“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与“允许个人求助行为”两者之间,是否存在某种程度上界定不明?具体如何规范?
许:“禁止个人公募”与“允许个人紧急求助”是不冲突的。《慈善法》通过加强公募平台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强化了对公募行为的监管,并依托其强大的公信力,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规范慈善募捐的行为。这也为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献爱心提供了一个合法、正式的平台,让他们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放心地播撒爱心。同时,有了统一的有公信力的平台的参照作用,诈捐、骗捐就容易识别了。
另一方面,个人自发公募的减少,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慈善组织的发展壮大、积极作为,如果慈善组织能积极主动地开展救助,个人募捐的乱象自然就会减少。对于如果出现骗捐、诈捐怎么办这个问题,《慈善法》第109条规定,由《治安管理条例》或《刑法》进行管理。
我国首部慈善立法首次以成部系统法律行为来规范道德风险首开中华法系政府推动扶贫济困万众播爱的良好风气
《福建人》:“互联网+”时代,电子支付已经相对成熟,针对网络募捐行为,我们会采取一种什么样的管理模式呢?
许:网上募捐今后必然是大趋势。放眼当下,互联网能突破国家、民族、肤色的界限,慈善行为依托互联网平台能更好地实现资源再分配。
都说慈善是实现社会的第三次分配,慈善行为除了直接的资金救助,还是社会良心的道德弘扬,慈善资源再分配是慈善组织的工作任务。所以我们必须关注互联网,并呼吁年轻群体加入慈善组织,依靠年轻人对互联网的熟悉运用,开拓慈善网络空间,为慈善事业注入新的活力。
《福建人》:新浪微公益、腾讯公益、支付宝E公益、淘宝公益网店等都是依托具有一定公信力的大平台进行募捐,它们与民政部网站等官方募捐平台是否具备功能上的一致性?
许: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可以通过互联网开展募捐,但须在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
《福建人》:企业税收优惠固然能刺激企业参与慈善事业,但是否也存在假借慈善名义逃税的情况呢?这里慈善机构就有一个监督的作用,要如何防范呢?
许:我们对于慈善募捐的程序和款项管理相当严格。目前,在我们已知的范围内,尚未发现这种状况。不少福建省企业家现金捐赠后连单证都不要求,他们中不少人真正的是出于社会责任。
如何区分“慈善”和“赠予”,是这次慈善法立法过程中争论的一个焦点。从公布的《慈善法》看来,最终的落脚点是捐赠的公益性,凡是对特定关系人的赠予,不算慈善,只有对非特定人群的捐赠,才能归为慈善,享受免税待遇。根据税收法定的原则,税法修改后对此会有一个严格的界定。
《福建人》:慈善募捐情况与款项用途的信息公开、公众查询方面,会做哪些调整呢?
许:信息公开有两个渠道,向民政厅报告并在自己网站公开发布。国务院民政部门目前还在制定细则,我们认为十分必要,并会一如既往敞开公众监督大门,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查阅。"网上募捐今后必然是大趋势。放眼当下,互联网能突破国家、民族、肤色的界限,慈善行为依托互联网平台能更好地实现资源再分配。"
《福建人》:近几年福建省内的慈善募捐情况如何?款项主要被用于哪些方面?
许:福建省慈善风气比较浓厚,出了很多慈善家,多年都得到民政部和慈善机构的表彰。近年来,我省在助学、助残、危重病人药品救助、慈善健康快车进乡村、农村慈善幸福院等项目上进展较快。
慈善健康快车进乡村项目,是针对农村65岁以上贫困老人提供服务,慈善总会与福建中医学院附属人民医院合作,将体检车开进乡镇,进行免费体检、免费咨询、发放免费药物。这个项目还能拓宽乡镇医生视野,为医疗研究提供第一手样本,进一步帮助分析福建老年病的研究,有利于农村分症治疗。
农村慈善幸福院项目,针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入住照料以及周边老人日间照料,倡导离家不离村,离村不离乡。福建两年建立了61所幸福院,重点在省级23个贫困县,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此外,危重病人药品救助特色项目,针对8种高危病种救助,2002年开始至今已有14年,第一个接受救助的病人至今还健在,目前慈善总会一年药品救助金额将近3亿。该项目帮助很多贫困患者延长生命,其中一位受救助8年的病人,还将自己亲友资助的8万元现金捐给慈善总会,实现了爱心的传递,令人感动。
《福建人》:对于“民间慈善性质由施舍型向资源分享型转变”这种说法,您怎么看?
许:很认可这种说法。现代慈善与传统慈善最大的分水岭在于,由一对一救助转向组织推动,企业家、慈善组织、受益人三者之间,是“点——面——点”的关系。依赖平台力量将资源惠及最大化,有助于整体推动慈善事业开展,慈善组织主导慈善行为属于资源分享型,具备公众性、公平性。
许和农呼吁更多年轻人加入慈善的队伍。(苏锴月/摄)
《福建人》:在全民慈善、市场资源优势互补阶段,慈善总会要如何引导省内良好的慈善风气呢?
许:漳州“慈善入课堂”的模式值得借鉴。专门开设这样一门慈善课堂,有助于从小培养这种良好风气。但全民慈善还需要几代人的共同努力,慈善风气养成任重道远。我们呼唤媒体一起关注《慈善法》宣传,关注慈善事业发展,因为这是世界共同的美好语言,更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这样的好风气需要众人拾柴火焰高!福建省慈善总会成立于2002年,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志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公益社会团体,以社会救助为中心,以扶老、抚孤、帮残、救难为主要活动内容。2015年全省共实施慈善项目2200余项,直接惠及260余万人。截至目前福建省共有基金会170多个,全省100多个县中只有一个县没成立慈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