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我国大众体育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研究
2016-10-19陈爱莉
陈爱莉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体育教学部,北京 100048)
建立我国大众体育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研究
陈爱莉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体育教学部,北京100048)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群众对大众体育社会保障的需求日益增长,大众体育社会保障制度严重滞后和缺乏,国家的大众体育社会保障能力相当有限,我国大众体育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将直接影响我国大众体育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对我国大众体育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分析,总结了当前我国大众体育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建立我国大众体育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进行了全面的系统分析。
大众体育;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化程度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不同的国家,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的目的和方法不同,但基本都把社会保障作为促进发展经济,维护社会稳固发展的一项社会制度。国内社会保障领域的知名教授郑功成认为,在中国,社会保障则是各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福利、医疗保障、福利服务及各种政府或企业补助、社会互助等社会措施的总称。它以改善国民生活、增进国民福利为宗旨,既从经济上保障国民生活,又对国民各项服务上、精神上提供保障。当前我国居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之一就是健康保障需求,因此,最大限度地提高国民的健康保障,大众体育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将直接影响到国民的这一需求,也是我国体育文化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我国大众体育的社会保障水平如何?目前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大众体育社会保障体系有哪些必要性?本研究将就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探讨。
1 我国大众体育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的现状
国际劳工组织发布的《2010年至2015年全球社会保障政策趋势》报告预计,2015年全球将有128个国家减少公共开支,其中包括86个发展中国家;到2016年,减少公共开支的国家总数将会上升到131个。根据2012 年财政部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所做的报告,2011 年中央财政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 23.9%,问题是:与世界水平相比,我国国民最低工资在人均GDP中占比低,在平均工资中占比低,最低工资水平偏低。居民所得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呈减少趋势,政府和企业所得呈增加趋势,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这就需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促进社会公平,还要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福利、医疗保障、优抚安置等几项内容。“十一五”规划指出完善社会保障的重心,应放在建立“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福利(救济)制度上。基于此,势必要建立以政府为基础的、覆盖城乡绝大多数居民的大众体育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大众体育社会保障体系。
2 当前我国大众体育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国民对大众体育社会保障需求大,但覆盖面小。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增长,国民对大众体育社会保障的需求日益增大,但覆盖面小。当前,中国的贫困人口保守估计在 2.2 亿人以上,其中农村约有 1.5 亿贫困人口,农民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群体,而在各项社会改革中,农民却始终处于社会底层。另外,我国人口的老龄化、城市中下岗、失业人口剧增,导致城市贫困人口迅速增加,这些趋势同时扩大了对社会保障的整体需求,大众体育社会保障也是其中之一。我国目前的大众体育社会保障主要集中在城镇,而农村的这种保障则很少。即便是在城镇,大众体育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也不够均匀,大量城市农民工、个体商户很少享受到这种社会保障。
(2)大众体育社会保障体系的社会化程度较低。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社会化,包括这几个方面:一是保障对象的社会化;二是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的社会化;三是保障管理服务的社会化。许多管理部门还未认识到大众体育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他们认为社会保障工作是体育部门的职能,忽视了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能,使大众体育社会保障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实际上应当由社会统筹进行,这项工作又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需要引起各级部门的协同重视。同时,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对社会化这一问题也很重视,但往往强调最多的是保障基金的社会化,而对其他方面重视不够。如保障对象,大众体育社会保障应该面向所有国民,但是那些没有单位的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者以及没有固定单位的钟点工、农民工等绝大部分被遗漏,这也体现了我国大众体育社会保障体系的社会化程度较低。
(3)国家财政支持不到位,基金筹措困难,监管不到位。据国家财政部公布的数据,国家财政支出用于社会保障的比例,从1998年的5.52%提高到2006年的11.05%,2011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23.9%,地方支出的比例相应有所增加,但对大众体育社会保障这一块的投入仍然不能满足国民的迫切需求,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相差甚远。有的西方发达国家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相当于国家GDP的40%,有的则占到了国家财政的50%。目前地方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不够,对中央财政依赖性较大,出现了资金筹措的困境。大众体育社会保障基金分为中央和地方两块,中央那部分由中央统一收支,监管力度问题不大。问题主要出自地方,地方大众体育社保基金由地方各级政府进行具体运转,但由于地方利益的驱使,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及监管不利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导致地方大众体育社保基金的管理、运转、监管混乱。
(4)偏远山区、农村地区的大众体育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我国人口众多,农业人口比重相当高,占总人口的 80%以上,尽管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但是农业人口所享受的大众体育社会保障支出比例则少得可怜。此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最小,待遇标准很低,有的地方陷入停顿状态,有的地方形同虚设,农村是我国社保工作最薄弱的环节,也是最需要保障的地方。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低,相当多地区的农民教育、就医等基本生活都困难,何谈大众体育社会保障农村化。
3 建立我国大众体育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
(1)建立我国大众体育社会保障体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我国大众体育社会保障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能否解决,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加强了对原有社会保障制度的执行力度,但大众体育的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没有更好地结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从根本上改革现行保障制度。在经济日益飞速发展的背景下,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改革现行的大众体育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我国大众体育社会保障体系是刻不容缓的问题。
(2)建立我国大众体育社会保障体系是体育改革发展的必然阶段。目前,我国的体育管理体制已逐步过渡到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综合型体育管理体制。一些社会化程度高、市场开发潜力较大的运动项目,如网球、足球、篮球等已按国际惯例实行了职业化管理;国家把大部分体育经费投入奥运重点项目;一些大众体育的运动项目,国家在保证一定资助额的前提下,由地方根据其市场开发的水平进行发展,有的项目发展较差,导致群众参与大众体育的积极性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需要建立一套完备的大众体育社会保障体系。
(3)建立我国大众体育社会保障体系已经有了一定基础并具备了相应条件。当前,社会保障已成为中国政府十分关注的问题。“十一五”规划中已经把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今后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各级政府对社会保障工作也极为重视,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法规,初步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一些特殊的行业部门也建立起符合自己职业特征的社会保障体系,如医疗、军队等。这些成功的经验将为建立我国大众体育社会体系提供相应的参考。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也为建立我国大众体育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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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林祥.建立与完善我国优秀运动员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研究[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3(18).
10.13939/j.cnki.zgsc.2016.35.114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校级青年学术创新项目“我国大众体育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研究”(项目编号:11zy059)。
陈爱莉(1982—),女,吉林磐石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体育教学部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体育教育训练学与体育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