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湾战争”商标大战终审判决
2016-10-18
中国知识产权 2016年10期
近日,北京高院就“Patriot 爱國者”商标权归属案做出终审判决,判令维持一审判决,即判决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对“Patriot 爱國者”商标予以维持的裁定,并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做出审查决定。至此,飞毛腿完全失去了在移动电源品类上使用“爱国者”和“Patriot爱国者”的权利。爱国者终夺回其在移动电源品类享誉市场的“爱国者移动电源“品牌。飞毛腿拥有的“Patriot 爱國者”商标在2010年注册,指定使用在第9类的衡器、电脑计量加油机、光导丝(光学纤维)、避雷器、电池充电器、电池、移动电源(外挂电池或后备电池)商品上。商标专用期限至2021年11月20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