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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戏剧灯光创作中的观众意识

2016-10-17王龙兵刘晓贞

戏剧之家 2016年17期
关键词:艺术创作

王龙兵++刘晓贞

【摘 要】戏剧艺术中,演员是主体,但观众是最终服务对象,因此艺术创作要有观众意识。灯光设计作为戏剧艺术的一部分,其观众意识主要表现在辅助戏剧艺术营造环境,表达剧情和刻画人物等方面。

【关键词】艺术创作;观众意识;戏剧环境;观众视线;渲染气氛;丰富戏剧人物

中图分类号:J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09-0018-02

戏剧灯光创作中的观众意识,是指灯光设计在进行戏剧灯光创作的同时,也要从观众的审美角度去考虑艺术创作。戏剧是一门综合艺术,这里的综合不仅指戏剧艺术自身的组成,更包括观众对戏剧视听以及对艺术的理解能力、欣赏水平。一部戏剧作品是否成功,不仅要靠剧本、导演的二度创作与演员,更要看观众的接受程度,只有被观众接受了,这部作品才算真正成功。余秋雨曾经说过:“观众灵魂深处有上天埋下的珍宝,艺术家正是要千方百计地让这些珍宝闪亮。”因此,灯光设计在进行艺术创作时不仅要有主观创作意识,更要把自己放在观众的角度去审视整部艺术作品。

舞台灯光对戏剧的意义主要表现在,舞台照明、营造戏剧环境、刻画人物内在情感、增强戏剧艺术感染力、帮助观众理解戏剧情节等方面。因而,灯光设计的观众意识同样表现在这几个方面:

一、舞台照明

照明也就是照亮舞台,这是舞台灯光的最基本任务,也是舞台灯光的初衷。一方面要让演员有一个好的表演环境,另一方面观众对剧情的理解首先取决于舞台照明,灯光设计要能让观众清楚地看到舞台上正在进行的表演及演出空间,这是舞台灯光的首要作用,也是最基本的作用。

中国传统戏曲的舞台灯光就由我们常说的“大白光”构成。传统戏曲灯光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戏曲讲究写意性、象征性、虚拟性,不仅仅是生活的再现。舞台上的一桌二椅,可以代表世间万物。剧情的发展、矛盾的冲突、环境的变化全都生于演员的表演,成于观众的想象。因此传统戏曲演出中的白光更有利于演员表演,有利于观众对剧情的理解。以传统短打武生剧目《三岔口》为例,任堂惠与刘利华深夜围绕桌椅摸黑打斗的经典场面,却是在“灯光如昼”的环境下进行的。通过演员的肢体动作和夸张的表情,让观众理解并接受了这个故事发生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并看得津津有味,为角色的处境捏把汗。如果参考话剧、舞剧等灯光处理手段反而顾此失彼。

二、理解戏剧环境

每一个戏剧作品都有其特定的戏剧空间,即戏剧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时代背景等因素,这些因素对戏剧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戏剧不同于影视作品,是实时的表演艺术,是“现场直播”的表演艺术,因此戏剧环境的交代必须借助舞台美术,通过舞台布景、灯光、服装、化妆等手段对戏剧发生的环境进行“艺术创造”,寻找舞台形象的“种子”,营造出与戏剧情节相适应同时又符合观众审美心理的表演空间,这个空间由演员和观众共同拥有,相互支撑。演员由于舞美提供的“戏剧动作空间”而加深了对剧情的理解,表演起来更加自然真实,这种状态投射给观众触动他们的心灵;观众由于舞美环境更容易理解戏剧环境,对舞台上的表演产生共鸣,这种共鸣也会反馈给演员,让演员精神振奋,更加以饱满的热情演出。这种相互影响是持续的,始终贯穿于整场演出当中。

三、引导观众视线

在戏剧表演艺术中,吸引观众的注意力、传情达意、激发观众情绪,是戏剧艺术的基本要求,也是最终目的。在演出过程中,观众的注意力、理解能力、思想状态等都会受到各种因素干扰,因而很难全身心投入欣赏状态。这就需要一种力量,在整个演出中始终吸引观众的兴趣和注意力,这种力量首先来自编剧和导演的能力,其次是演员的表演水平,特别是主要演员。这种力量也凝聚着舞台各部门的相互配合、团结协作。而就舞台美术而言,只要观众的视线所及,舞台上任何的装置、布景、灯光、道具都要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都有它的代表性,而且都不是随意摆放和照明的。这种价值和意义或大或小,有主有次,在舞台空间和层次上也就有远有近,有虚有实。一幕戏中,虽然所有景片陈设在舞台上,但是不允许一窝蜂地呈现给观众。这就必须借助灯光对戏剧空间层次进行塑造和分割,对观众视线进行引导。设计者可以通过灯光重建舞台空间,划分舞台表演区域,组织远景、中景、近景的层次关系,呈现舞台的纵深感。把需要强调给观众看的部分提亮,把次要部分灯光压暗。观众便会将注意力集中于亮光之处,达到最理想的舞台效果。换句话说,灯光犹如引导观众视线的指挥棒,灯光投到哪里,观众的视线便会被导向哪里。如果没有灯光的分割、聚集,观众看到的戏剧空间就会单调、缺乏层次、缺乏空间深度,观众地注意力也是分散的。那么舞台美术的意义也就不能完全地体现出来,对观众而言也就失去了戏剧吸引力。

当然,舞台照明的任务不仅如此,还遵循着演出中舞台灯光的基本规律,区分观演关系。就镜框舞台而言,传统的演出中,观众从进场开始就已进入了一个神圣的戏剧殿堂,光线柔和温馨,现场错落有致,每个观众都在进入状态。这时照明的处理是要进行构思的,灯光的照度既要让观众看得清座椅、座号,又不能太刺眼,以免影响观众的情绪。整个观众席的平均照度一般不超过500LX,关闭的大幕上也要有大幕光,既可以用白光,也可以用色光。随着观众的增多和开演时间的接近,还要继续调整观众的情绪,通过第一遍钟声、第二遍钟声和减弱观众席的光来调整,让观众心态稳定下来,以良好的状态欣赏演出。随着第三遍钟声的缓缓响起,观众席的光慢慢压暗,让观众的视线都集中在大幕上,大幕光随之压暗、压暗,大幕缓缓拉开,演出正式开始。这里的压光是和观众的情绪相吻合的,是根据观众的情绪设计的,这也是灯光设计的常用手段和规律。近年来,众多演出中台口大幕已经被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台口纱幕,利用数字投影灯技术在纱幕上投出精心设计的形象,让观众更有身临其境的感觉。还有一些演出,为了打破应用已久的观演关系,给观众创造一种新的感受,会把观众席区域的空间环境也布置得像舞台环境一样,有的导演还把观众席作为演员的调度点,这就更好地处理了观演关系。当然,演出的焦点是在舞台上,所以,大幕拉开时,随着灯光的开启,把观众的视线带到舞台上,让观众尽快地集中注意力,进入欣赏状态,从而融入剧情。

四、渲染戏剧气氛

在戏剧演出中,为了让观众更好地理解剧情,演员们需要把感情、体验、情绪、内心独白,以至潜意识都尽量化成可感知的舞台形象,让角色与观众发生最近距离的交流。这种交流是以观众进剧场观剧为前提,对剧情的理解力为基础。观众在不知道剧情的前提下,舞台美术给予的第一印象至关重要,舞台灯光通过不同的变化,利用光与影、明与暗、冷与暖,渲染不同的表演氛围,让角色完美地融入到特定的气氛当中,再投射给观众,激发观众各种心理反应和情绪联想,让观众将眼前的舞台场景与内心、记忆中的生活经验联系起来,达到完美的心理、感观享受。当然,灯光的色调、灯光的变化并不是随意而为之的,灯光的变化必须结合剧情,随着戏剧的矛盾冲突、情感变化,用光色加以烘托,用灯光赋予生命、赋予灵魂。例如,中央戏剧学院胡耀辉老师的话剧《红孩子》中,胡老师赋予王二小满台的绿光,那是对王二小心中希望没有战争、世界和平、牛都有嫩绿的青草吃的美好愿望得投射;北京舞蹈学院白文国老师的歌剧《蔡文姬》,虽然蔡文姬被匈奴虏到塞外,心情忧伤,但在满台的蓝光中,一缕暖暖的橙光洒在蔡文姬身上,那是蔡文姬心存修复汉书、心系中原的希望之光。由此可见:灯光渲染戏剧氛围,需要在剧情的基础上对内容加以升华,通过象征性的语汇,让故事更加直观易懂,把角色的内心世界,甚至人物关系、故事背景,通过可视的灯光进行渲染,让整个故事更加饱满、生动,更有生命力。

五、丰富戏剧人物

戏剧是以第三者的身份在阐述剧本,观众则是以第三者的视角去感悟戏剧。但在戏剧中,演员和角色是两个孤立的个体,演员所要做的就是在完成导演要求的同时尽量体会角色的内心世界,并把自己的感悟传达给观众。如果演员所塑造的角色与演员自己的形象接近,那么表演起来就会得心应手。因此导演在选择演员时总会尽量选择与戏剧人物性格气质相近的演员。但是演员和角色之间,不管是形象,还是气质都不可能做到百分百一样,因此舞台灯光要做的就是通过光来弥补演员与角色之间的缺憾。运用不同的灯具和色光对人物进行艺术处理,或美化,或丑化,或突出某个人物特征、表达某个意图,去除不协调的干扰,放大正确的因素,使演员与角色完全重叠,合二为一,不会产生错离感,同时也可以让演员尽快入戏,演出更加真实。

总之,在演出中最终感动观众的不是舞台灯光,而是剧情,是演员活灵活现的表演。灯光给观众留下的关注度会是很低的,当然,与剧情融为一体的灯光变化,烘托了剧情,观众也会报以热烈的掌声,但最终观众的注意力还是会跟着角色走。因此,灯光设计要有观众意识,从观众的角度出发,以剧本和剧情发展为依据,准确、合理、克制地设计灯光,保持作品的完整性。

参考文献:

[1]余秋雨.观众心理学[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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