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思想的论述
2016-10-14甄菲菲
甄菲菲
摘 要:人类来源于自然,以自然为依托而存在。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后,人类开始改造自然,向自然不断索取,但自然又以其独特的方式反作用于人类。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人类与自然的矛盾一直存在,我们要始终坚持人与自然有机统一的原则,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谐共生 中图分类号:A811.6;X321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6-04-22
2015年2月28日,央视女主播柴静经过长时间采访、调查、制作的有关雾霾危害的视频《穹顶之下》发布后,引起了社会上各行各业的广泛关注。人与自然的关系成为当下人们的热议话题。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类为了获取更佳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总是要不断地通过劳动对自然界进行改造,以此来满足自身的需求。而有时人类为了获得一己私欲不惜破坏人与自然关系的平衡状态,甚至是违背自然规律。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最理想状态就是要达成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而想要最终达到这种状态,就要正确认识并理解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向促成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方面不断努力。
人是属于自然界的产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恩格斯说:“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的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没有自然,人类就无法生存。自然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基础,人类生存所需要的一切物质都是从大自然中获取的,人类要是离开了自然,就会失去获得维持其生命物质生活资料的可能性。
人类是自然界的一种生物,其生老病死及个体的新陈代谢过程与其他物种几乎一样,是无法改变的客观自然规律。但是在自然界的发展变化中,人类形成了优于其他物种的智能。同时,使人类具有了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这为人类正确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创造了条件。首先,人类通过劳动改造自然。人类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几乎全部来自自然,但自然并不是把人类所需要的物质以现成的形式放在那里供人们使用,人类需要进行加工和改造,只有不断劳动,才能生存和发展。其次,自然反作用于人类。进入20世纪以来,全球性生态危机凸显,工业的发展、经济的增长、社会的进步基本上是以牺牲自然生态换来的。这是一种畸形的发展、“杀鸡取卵”式的发展, 因为它是违背自然规律的。人类在破坏自然的同时,也是在破坏和威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最后,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阶段。起初,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是人类通过劳动改造自然,此时的人类处于对自然的依赖阶段,人的活动完全受到自然界的约束。于是,人类为了最大限度地从自然中获取生存和发展的条件,生产力的发展得到了推进。此后,进入第二个阶段,即自然反作用于人类。
由于生产力的充分发展,使得人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凭借自己的意愿作用于自然,但是由于自然本身的“必然”,使得人类自身无法承受压力,从而导致生产力和人类文明的不断受挫。
人与人的关系内涵丰富,不论人类以何种方式存在,其归根结底就是利益关系。而人们所获利益的大小主要是以其所占有的物质财富的多少来衡量的,可是人的物质财富的最终来源是哪里?毫无疑问,是自然。不仅如此,整个人类社会也是以自然为依托而存在的。所以,人是直接的自然存在物,人所创建的人类社会是间接的自然存在物。那么,人与人的关系也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延伸。发达国家就是采取了“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建设”的策略,走了许多弯路。
如今,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抉择中遇到了与发达国家在发展初期所遇到的同样的问题,再加上迫于经济全球化的巨大压力及人口问题,使得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道路更加艰难。发展必须以保护自然生态为基础, 实现可持续发展。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是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不管人类社会如何发展,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问题最终是要回归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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