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对会计的影响
2016-10-14张明
张明
摘 要: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作出明确规定的新预算法开始启用。文章对企业预算的管理、会计的核算、公开的规范以及财务人员的素质等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以了解新预算法对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情况。
关键词:新预算法;会计
一、相对于旧预算法的不同点
由于旧《预算法》已逐渐不满足改革和管理的需要,从2004年起启动了预算法的修订工作。经过了十年,新预算法通过了投票,对比旧预算法,在以下几点做出了改变:
(1)全口径的预算体系的组成和层级
为了预算的完整性,新预算法删除了预算外资金的相关内容,用全口径预算来取代,要求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计入预算,从法律层面确立全口径预算体系。全口径预算体系,从预算的组成来讲,是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四本预算”;从每一级政府一级预算来讲,是包括中央、省、市、县、乡的“五级预算”。
(2)预算的公开透明
旧预算法中,很多资料是保密内容,即使在 2010年国务院第一次对外公开部门预算的背景下,旧预算法在预算公开方面的具体项目上也没有作出明确规定。随着社会对预算公开的强烈要求,新预算法明确规定了公开透明的原则,对预算公开的内容、时间、解释说明和法律责任等进行了细化规定,从而将“黑箱”转为了“透明箱”。
(3)构建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为满足经济变化和宏观调控的需要,新《预算法》强调政府部门构建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首先要理清未来3-5年的计划,提高预测性和计划性,可以储备基金填补年度预算资金不足的部分以及对一些跨年度项目的优先考虑。在无法完成收支平衡的局面下,合法适当利用赤字。
(4)关于地方政府举债的问题
规范地方政府债务是预算法修改中备受关注的问题,新预算法坚持堵疏结合的原则,在允许地方政府举债的同时,也设置了若干规定,以确保足够公开透明。
(5)人大预算审查监督
在修改预算法的时候,社会各界强烈要求加强人大对预算的审查监督,通过预算对政府行为进行控制与监督。新预算法吸取了这几年各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经验,对人大如何有效行使预算审查监督权作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
二、引导企业走正确的全面预算道路
依据新预算法规定,必须把收支统一计入一套预算体系之中。以往的预算并不是以破除短期障碍,实现长期的、稳定的,结构多元化的模式进行管理的,而是以短期的利润作为评判预算管理的最直接、重要的指标。实践证明,想要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全方位管理,必须灵活应用全面预算这一“法宝”。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要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去看待世界,因此我们必须要在把握企业整体战略布局的基础上,针对各个环节进行动态的调整,并结合过去的管理经验真正实现长、短期目标同方向发展。此外,如何针对一项预算进行事先、事中、事后科学统筹规划,并对实践中可能出现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设置一定的风险警示、防范体制机制是新预算法要求管理者学习、研究的重大课题之一。最后,进行大量的具体实践之后,有效对数据进行采集、加工、处理,并随时反馈给全面预算系统,不断利用大数据管理技术完善系统,以保证财务管理活动合理、有序、科学的展开。
三、精细化管理在企业预算中的必要性
新旧预算法的个别侧重点有所不同,其具体表现为编制、修改、决策等内容比原先的预算法更加精细、完善。新预算法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入了“全程、全员、全额”的全新理念,在企业的筹资、融资、生产、销售、税收等各个模块和环节加入了精细化管理的要素。比如,在融资方面,许多企业会更加考虑是加大财务杠杆,充分吸收税盾的好处,还是保持保守的态势进行投资预算;在器械的重置上,不少企业开始关注约当年均成本法的优点并将之引入预算之中,而在过去,管理者在考虑相关器械的重置时仅仅凭借经验或者简单计算。再来,在新预算法下,管理部门开始尝试“上下一体化”模式,即高级部门拟定预算计划,由次一级部门负责整理并针对本部门职责附上一份相关方面的补充计划细节,再下发其他部门,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最低级的部门将细节补充完毕,并将其提上上去,经有关部门汇总后再次经高级部门修改和完善。在一些企业当中大股东之间存在利益分歧,股东和部分管理者之间存在委托-代理问题是很常见的,这就可能出现博弈,并因此带来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此时,清醒的企业管理者应当压缩博弈范围,将其控制在局部小范围的进行,而保证企业信息数据的真实性以及在大方向上的稳步前进。最后,能构建一个覆盖广泛、全面的监管网络体制机制是一个企业走向成熟的标志,而这需要各部门协调合作,共同努力,将精细做到极致。
四、预算绩效管理
新预算法将我国预算体制从传统预算转变成了绩效预算,是对财政管理在全过程预算中重新定位,促进完善了企业的预算考核体系。由于现代企业管理做出决策不单单是依靠财务指标的数据,所以新预算法改变了传统预算法以财务指标为主的做法。另外,传统的预算法在绩效考评时总是只考虑到财务指标,而通常将市场占有率等其他的决定因素略过,因此新预算法把非财务指标加入进了企业预算考评体系的指标内,这也成了现代企业的发展趋势,也表明了两种指标合作的不可阻挡性。新预算法强调企业预算考评体系的考核指标分为两种,一是内部,二是外部,内部指标是指生产率等,还有财务指标的考核,当然也有员工素质和企业文化的要求,再加上顾客满意度的评价。为了适应企业财务管理的的要求,完善企业预算考评体系是新预算法的重要任务。
结束语:
新会计法无论对于企业还是事业单位的影响都是巨大的。她是之前所有会计法规的一种总结和更好地规范。一定要在实践中加以合理化应用。
参考文献
[1] 涂淑娟. 新预算法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探析[J]. 会计之友,2014,35:121-122.
[2] 唐平生. 新预算法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影响与对策[J].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5,08:90-91.
[3] 张进. 新预算法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影响研究[J]. 财会学习,2016,1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