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交部反驳韩海警“撞船”指责
2016-10-13
本报驻韩国特约记者 李大明 本报记者 王盼盼
“中国渔船撞沉韩国海警快艇”一事被韩国政府和媒体爆炒数日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12日指出,“韩方的有关说法站不住脚”、韩国海警在事发海域开展执法活动“没有法理依据”。几小时后,韩国外交部又反驳称,韩国海警是在“韩国海域”发现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执法是“依据国际法和韩国国内相关法律采取的正当举措”。12日,韩国执政党党首李贞铉访问仁川码头,直斥“中国渔船攻击韩国海警是对韩国宣战”。
针对韩国外交部部长助理11日召见中国驻韩国大使,就10月7日在韩国西部海域发生的中国渔船撞沉韩国海警快艇事件表示抗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12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说,他已经两次就此事做出回应。中韩之间签有《渔业协定》,双方的有关行为均应该符合《协定》的规定。经过核实,韩方的有关说法站不住脚。根据韩方提供的地理坐标,所谓的撞沉事件事发地点为北纬37度23分06秒,东经123度58分56秒,经过核实,该地点位于《中韩渔业协定》规定的维持现有渔业活动水域,韩国的海警在该海域开展执法活动没有法理依据,中方已经通过外交途径向韩方有关部门就此事提出了严正的交涉,要求韩方冷静、理性地处理有关问题。
《中韩渔业协定》于2001年6月30日24时正式生效。协定规定了中韩两国暂定措施水域、过渡水域和维持现有渔业活动水域的范围,渔民在相关水域作业的管理方式和申请的相关问题,以及违反规定作业的处理方式等。在“维持现有渔业活动水域”,双方不将本国有关渔业的法律、法规适用于缔约另一方的国民及渔船,除非缔约双方另有协议。
12日下午,韩国外交部做出回应。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政府有关人士反驳中国外交部“韩国海警越权”主张称,涉事中国渔船非法捕捞,挑战韩国公权力,海警执法是依据国际法和韩国国内相关法律采取的正当举措。该人士称,韩国海警是在北纬37 度28 分33 秒,东经124 度2 分3 秒发现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该海域属韩国海域。之后在追捕过程中,韩国海警快艇在超出韩国海域的地点沉没。该人士强调,韩国海警追捕非法捕捞的渔船,是依据韩中两国均签署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权利。
韩国MBC 电视台12 日称,在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指责韩国滥用权利后,韩国外交部举行了由高级官员参加的长达3 小时的对策会议,现场“充满困惑和不快气氛”。仁川海警将按照计划于13日举行有6 艘舰艇参加的“镇压非法捕鱼渔船舰炮射击演练”。
“这不是战争是什么?”据韩国《朝鲜日报》12 日报道,韩国执政党新国家党党首李贞铉当天访问仁川,听取了海警快艇被中国渔船撞沉事件的情况汇报,并发出上述言论。他斥责韩国海警应对不力,称在中国渔船蓄意攻击,几乎是带着杀人动机撞船的情况下,海警如此消极应对,实在令人费解。韩联社等媒体12日大幅刊登当天中国渔民被押解到仁川码头的图片,并配以“非法捕鱼中国渔民的末日”等刺激性标题。
“中方认为,韩方一味地加大处罚力度,并宣称不惜在执法过程中动用武力,这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容易激化矛盾,引发纠纷。”耿爽12 日表示,中方再次要求韩方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束,在执法过程中保持克制,规范执法行为,不得滥用执法权,更不得采取可能伤及中方人员安全的过激行为和过激手段,要切实保障中方人员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耿爽最后指出,中韩渔业合作是双边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渔业合作秩序符合两国人民的利益。随着中韩渔业合作不断深入,发生一些纠纷和问题在所难免,关键是双方要按照《中韩渔业协定》以及双方达成的有关共识办事,加强沟通协调,保持冷静和理性,以长远和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妥善处理有关渔业问题。
随着事态愈演愈烈,韩国部分媒体开始发出理性声音。韩国《京乡新闻》12日发表题为“希望中韩两国能冷静对待渔业纠纷”的社论,指出中韩关系正因为渔业纠纷和萨德问题陷入建交以来最恶劣状态,为了防止两国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受到实质性损害,双方应该加强沟通和合作。正因为如此,韩国执政党党首李贞铉所谓的“中国渔船攻击韩国海警是对韩国宣战”之类的话并无助于事态的解决,中韩双方都应该克制各种情绪性的批评。
韩联社12日发文质疑,中韩两国硬碰硬,撞船事件会否激化成外交战?文章称,从中韩两国政府12日发表的立场看,最大的争议点在于事发海域管辖权问题。在事件的最基本问题上,双方立场差异明显,这显示此次纠纷将很难在短期内结束,如果未来中方拒绝在抓捕逃跑中国渔船上加以配合,该问题有可能进入长期化局面。有忧虑的声音认为,在中韩两国因为萨德问题而对立的当下,韩国海警船被撞沉事件让两国关系更加敏感,不排除未来两国在朝核问题上的合作出现裂痕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