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难,也要一步步走
——中国音乐创作版权之路再探
2016-10-11
再难,也要一步步走
——中国音乐创作版权之路再探
为因果。
我们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已经十一年了;2006年开始的数字音乐付费的号召也是此起彼伏;2009年文化部印发了《文化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2010年文化部规范网络音乐,要求100家网站须60日内备案;2011年国内首个覆盖网络音乐运营商、网络音乐内容提供商的行业协调组织“网络音乐行业发展联盟”成立; 2013年,13位词曲大家仍在联合发表声明,“不能再忍”……
我们的音乐版权怎么了?
第八届中国版权年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球音乐产业总收入近150亿美元,中国音乐产业居全球第19位。这个数据让中国音协主席叶小钢非常感慨:我国的音乐产业收入与我国第二大世界经济体、网民人数全球第一的地位极不相称!症结何在?版权保护不到位。2015年开始的“剑网2015专项行动”让未获得授权的作品纷纷下架,成效初著,但同时出现的是各大公司为版权互相混战,歌手版权被瓜分得七零八落,以至于听歌用户的手机必须安装三四个APP才能听到全部他所喜欢的歌曲。
国内音乐们一直在呼吁全面推进网络音乐付费模式,但实际进展十分缓慢。目前,我国的音乐内容、渠道高度集中,海洋音乐、腾讯音乐、阿里音乐3家公司覆盖了60%以上的内容和80%的用户,这是可查的数据,但为什么在利益分配上始终拿不出一个合理的数据?内容方和渠道方的分成惯例为五五制,这是各方早已达成的共识,但唱片公司和演唱者、词曲作者等权利人的分配比例仍旧含糊不清。既然大数据为分账提供了清晰的数据支持,为什么我们始终出台不了一个公平合理的机制呢?是谁控制了利益塔的顶端?
从音乐受众的层面来看,我国人口已接近14亿,使用音乐的人即便无法统计也肯定是一个过亿的数字。然而这个庞大的音乐使用群体花在使用音乐上的钱是多少呢?据全球行业组织国际唱片业协会的分类数据显示:美国人均花费14.30美元,日本人均花费34.70美元,我国内地的人均花费是0.1美元!这个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暂且不论,我们为音乐花费多少的答案,扪心自问就能得到:我们根本还没有为音乐掏钱的习惯。根据腾讯娱乐的调查结果显示,只有1.18%的人会在网上付费下载,30.59%的人选择在线听。如果下载音乐需要付费,有65.11%的人会选择从其他渠道获取免费音乐,其他什么渠道?答案只有一个:下载盗版音乐。
不花钱就别想使用音乐,是真的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还是既然版权保护到不了位,创作人宁愿博个没钱也或许有点名?还是……
我们应该吃到哪些奶?
音乐作品到底应该或者说可以为词曲作者赚取哪些钱?来看看目前当下的国际做法吧。
词曲作者版税收入两大类:实体版税,和数字版税。前者主要来自传统的唱片音乐产业,后者主要来自现代数字音乐产业。以美国的词曲作者获得收入方式来看,大致有13种途径:机械复制版税、机械同步版税、音乐作品公播版税、同步许可版税、印刷版税、数字下载机械复制版税、流媒体机械复制版税、非交互式数字流媒体公播版税、交互式流媒体公播版税、数字同步许可、数字出版版税、彩铃机械复制版税和彩铃公播版税。很多很复杂!这些不应该是专门机构做的事,而不应该是创作人关心的事。我不是没有人手去做这些事。
实际上,美国佬的这13种途径大部分已经在我国存在,我们的词曲作者们也非常清楚自己只获得了其中的可怜哪几条收入——被低价一次性买断,依然是我们的词曲作者们的主要价值方式,国家音著协或者其他渠道获得的收入依然是少得欲哭无泪。
看看人家
国外的情况怎样?
据总部设在纽约的尼尔森市场调研公司发布的调查报告预测,流媒体服务的订阅用户数在2018年年底将突破1.91亿,并产生460亿美元的累计收入。世界上最大的视频网站、美国的YouTube与欧洲一些国家的版权代理商之间的协商结果是,15%给版权代理商,35%给厂牌,另外50%属YouTube。版权代理商在交易中得到15%的分成,收入相当可观。
中国音乐财经网分析称:除了官方版权组织,流媒体未能支付足够版权税的另一个原因是元数据匹配的问题,有25%的版权费用是因为元数据匹配的问题而没有支付或支付错误。因为一些版权数据非常分散混乱,所以识别歌曲版权所有方的整个过程变得相当困难,使得原本已经足够复杂的版权体系更加让人捉摸不透。版权信息指向不明确,必然加重数字音乐服务商的版权成本,随之也将加大服务侵权和版税支付出错的风险。
2015年10月,法国政府出台了一项新的数字音乐产业的行为规范协议获得音乐产业的好评。这项协议主要由独立唱片公司、出版商、数字音乐服务平台和歌手代表共同签订。其中,如何完成现代音乐产业最热点的“公平利益分配”问题,尤为引人关注。国外的这些举措,我们的政府、行业专家和业内人士是否可以参考吸收?
算是一点建议
我们的音乐版权保护还有漫长的路要走,无论多漫长,走起来就有希望,怕就怕在不愿走。中国的音乐版权保护也应该走出一条中国特色之路,即便不求全,也应该一点点求得基本的合理。以我们广东而言,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作为我国的音乐大省,是不是可以先行一步?探索和建立广东特色的音乐版权保护机制,先行先试,逐步完善?
最后,想给我们的音乐人提一个建议,国家在讲创业创新,我们的音乐创作之路是否也应该创出一条、多条新的路子?就音乐制作而言,动漫音乐是一个朝阳之路。日本、欧美有不少游戏作曲家成为游戏音乐爱好者心中的明星,这些游戏音乐作曲家大多因为给昔日那些日式RPG经典作曲而闻名于世,每人都有不少代表作品。如日本的植松伸夫、光田康典、伊藤贤治等,欧美的Jeremy Soule,这些大师都有各自的独门绝技,有自己的一套音乐体系、独特的音乐风格和特色,风格鲜明到玩家一听就能分辨出来。
国内音乐圈里知道卢小旭的人并不多,但他却是国内做游戏动漫音乐的成功者之一,年收入有过两千万的成绩,《诛仙》、《刀塔传奇》、《天龙八部》、《完美世界》、《笑傲江湖》等众多的游戏配乐都出自其手。
条条道路通罗马。我们不要只盯着歌曲,还有很多的音乐形式可以去探索,去创新。打开新思路,发现新市场。音乐版权保护之路要继续走,音乐人创新之路也要靠自己去探索,夹缝中也能长得旺盛的人还是有不少。一面要不断呼吁,一面要自我求变,一味哭着讨奶吃,不饿死也是面黄肌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