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2015年全省十大打击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2016-10-11
山东:公布2015年全省十大打击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山东省公安厅近期公布了2015年全省十大打击经济犯罪典型案例。伪造硬币、被“热心”朋友盗刷信用卡、假借“惠民工程”搞传销……这些经济犯罪很可能就在我们身边,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百姓一定要随时关注并提高警惕。
一、费县许某某伪造硬币案
2015年1月26日,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一举打掉一个伪造硬币窝点,缴获制假设备1批,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查明伪造硬币数量16.5万枚(元)。经查,2013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伙同钱某等人在互联网上通过加入“偏某群”“发某群”“毛某某”“高仿某某”等出售购买假币聊天群方式,学习伪造壹元硬币技术,从外省购买锻压设备和合金硬币胎后,先后投入18万元,共伪造壹元硬币16.5万枚,而后出售给朱某某等人。此案于2015年4月移送起诉。
警方提示:分辨真假硬币,首先观察外观,假硬币图案不清晰,条纹不分明。2000年后生产的1元真币外沿带有“rmb”三个字母。假1元硬币铸造工艺差、镀镍层薄、较易生锈被腐蚀。其次是摸,真假硬币手感有很大区别。多数假1元硬币较真币重量轻,边缘不规则,薄厚不均。而真硬币叠放在一起时非常平整,如果把假硬币夹在真币中叠放,会产生不协调的感觉。再有一种方法是听,一般敲击假硬币发出的声音很闷,没有真币那么脆。
二、东明杨某德等特大伪卡套现诈骗案
2014年7月,东明县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历时三个月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涉及国内22个省、市、自治区(包括台湾)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特大制作伪卡利用POS机套现诈骗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张某伟、黄某军、李某鑫、卢某丽、杨某德全部落网。该案于2015年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抓捕行动中,办案机关当场查获无线移动POS机式信用卡采集器1台,伪造银行卡成品337张、半成品4654张、空白卡坯1830张,商场消费贷款卡面(面值1000元)254张,邮寄伪卡的顺丰快递单335张,复印机、打码机、烫金机等涉案工具一宗。
警方提示:不法分子会通过盗取持卡人银行卡账户信息伪造假卡盗窃持卡人银行卡账户资金,还有的不法分子窃取他人身份信息资料后假冒他人申请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消费。广大持卡人要保护好自己的密码、卡号等银行卡账户信息和个人资料安全,设置相对复杂的密码并定期修改密码。并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资料,防止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盗用。
三、淄博一市民相信朋友“好心”代还信用卡遭透支近15万元
2015年4月9日,张店警方接到一起群众报案称,朋友主动帮其“垫还”信用卡欠款,由于自己太轻信他人,信用卡被朋友透支了近15万元,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经查,报案人朱某与朋友司某相识多年,前几日朱某透支了自己的信用卡,但由于暂时无本金偿还,朋友司某主动提出帮朱某偿还信用卡9000元的账单欠款。感激之余,朱某放心地把自己的信用卡及密码都交给了司某,司某在未经朱某允许的情况下,分多次偷偷透支朱某信用卡近15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示:信用卡的透支额度让提前消费成为一种时尚,一般情况下,信用卡还款是由持卡人本人按期将欠款交还给银行,有时也不免存在让亲朋好友帮忙代为还款的情形。信用卡持有人要提高保密意识和防范意识,不要轻易地把自己的信用卡和密码同时交给别人。如果已经蒙受了损失,受害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方便公安机关及时破获案件。
四、青岛徐某某等人骗取出口退税案
2014年6月,青岛海关在工作中发现青岛某科贸易有限公司向韩国出口的兔毛制品价格畸高,有骗取出口退税的可能。接到线索后,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全市此类兔毛制品出口企业的出口及出口退税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发现青岛某科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宏某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康某贸易有限公司系关联企业,存在兔毛制品出口短期内业务量激增,税负率偏低,货物价格与目的地市场价格严重不符,几家公司短期内又集中接受了固定企业开具的大量用于出口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情况。遂对此案件进行立案侦查。2016年2月,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青岛经侦部门侦办的徐某勋等人骗取出口退税案进行判决,被告人徐某某、刘某某、赵某某等三人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各处罚金30万元,李文某犯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该案涉案价值2.9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避免税款损失800万元。此案系公安部督办案件,也是近十余年来我省首次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量刑案件,为今后开展此类犯罪打击工作起到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
警方提示:虚开发票以及其他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视情节轻重,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五、潍坊东某纺织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5年4月28日,潍坊昌邑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昌邑市东某纺织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自2012年1月至2014年10月间,犯罪嫌疑人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资金空转走账的形式,收取他人2.3%-5.6%的开票费,从本省和其他4省的100余家公司为昌邑市东某纺织有限公司、昌邑市永某织布厂等30余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300余份。该案涉案金额高达5亿余元,税额5900余万元,涉及山东、湖北、湖南、江苏、浙江5省17市,涉及地域广、人员多。2015年12 月15日,该案移送起诉。
警方提示:维护税收征管秩序是社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希望广大社会公民发现发票违法犯罪行为时,积极向当地公安、税务机关举报。公安机关电话110,税务机关电话12366。
六、“惠民工程”纯资本运作特大传销案
2015年12月,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区分局经侦大队成功侦破公安部督办的“惠民工程”特大传销案。经查,自2015年4月至8月,犯罪嫌疑人辛某伙同丁某、张某、窦某等人在泰安市筹划组织了以“惠民工程”为幌子,以“民间自愿互助理财”为名的纯资本运作非法传销活动,该组织采用交费入会的方式发展会员,以高额收益为诱饵,以“拉人头”的方式引诱、鼓动会员继续发展下线参与传销活动,发展会员1万余人,参加人员涉及河北、内蒙古、辽宁、广东等10余个省份,涉案总金额1亿余元。目前,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其中5人被依法逮捕,17人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此类非法传销组织作案特点:一是以“拉人头”和发展下线方式提成获利。此类组织内部层次分明,分工明确,在无产品的情况下以拉人头为主要手段。二是以“细胞分裂式”方式快速发展,涉案金额大。此类组织充分利用了微信、QQ等社交工具,对其组织进行宣传,且以“细胞分裂式”方式使其得以快速发展,新会员交纳一定费用进入该组织后,不需要交纳其他费用,随后按照相应级别提取新会员费用,级别越高获利越多。三是组织严密,欺骗性强,活动更加隐蔽。此类组织以资本运作为名,对文化层次较低的人群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且组织高层人员行动较为隐密。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莫贪小便宜,投资时不要轻信所谓的小投资、高回报、低风险的虚假宣传,对收取入门费、拉人头等形式的组织要提高警惕,以防陷入传销陷阱。
七、德州陈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15年初,德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陈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经查,陈某某通过林某大量购进假冒品牌感应器具,进行组装后运至湖北、天津、浙江、福建等地进行销售牟利。在公安部经侦局的统一指挥下,相关省市公安机关集中行动,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5名,端掉生产销售窝点4个,缴获假冒名牌卫浴感应器2600余个,假冒品牌包材6万余个,涉案价值2200余万元。2016年1月,陈某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半月,并处罚金10万元。该案被公安部评为2015年度经典集群战役。
警方提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人类文明进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依据情节的不同要分别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当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被侵权人要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积极与工商、公安等部门联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八、张某军等人涉嫌保险诈骗案
2015年2月9日,武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称:自2014年以来,武城县广运宏某汽修服务中心实际经营人张某军伙同他人多次伪造车辆事故现场,有保险诈骗的重大嫌疑。
经初查,2014年5月至2015年2月份,武城县广运宏某汽修服务中心实际经营人张某军伙同刘某卫、魏某、梁某超等人先后11次伪造车辆事故现场,采取“倒换驾驶员报案”“重复投保、重复理赔”“摆放假现场报案”等办法骗取多家保险公司的车险赔偿金,涉案金额高达120余万元。
2015年3月10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卫被抓获。主犯张某军也于同日到武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至此,此案成功告破。
警方提示:广大司机朋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能因为自己的车辆保险齐全,而先行垫付赔偿费用,以防对方因保险诈骗保险公司拒赔,自己受到损失。
九、关于对龙口某天珠宝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案
2014年10月,龙口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群众报案称:龙口市某天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天珠宝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期货业务。
经查,2014年6月份,犯罪嫌疑人王某峰伙同王某成立某天珠宝公司,于6月底从浙江宁波天某公司购买安装交易系统“某天珠宝订货与回购系统”(以下简称“某天系统”),发展交易商26人,通过上海汇某公司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入金,买进或卖出该“某天系统”的主要交易品种“白银100kg”。某天珠宝公司在未经证监部门的批准下,以白银现货的名义进行白银期货交易,涉嫌非法经营犯罪,涉案金额共计458万元。
警方提示:广大投资者一定要增强风险意识,不要盲目轻信别人进行电子平台投资交易。目前,各类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以黄金、白银、石油等现货交易为幌子,引诱投资者进行现货投资交易,实际是套用的期货交易模式,数倍放大投资收益和风险,来诱骗投资者进行投资交易,再通过反向交易或扩大市场波动来骗取投资者资金。
十、嵇某磊涉嫌股指期货非法经营案
2015年5月,莱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受害人王某报案称,有人在莱阳市城厢街道办事处非法经营期货业务。
经查,2015年1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嵇某磊在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伙同犯罪嫌疑人刘某(另案处理)在莱阳市城厢街道办事处庄子村汽车配件城3楼非法经营期货业务。自2015年1月起,嵇某磊等人陆续开设了龙某超市、莱某市场红木家具店、河洛宏某食品厂三个股指期货交易网点,配置装有股指期货仿真交易软件的笔记本电脑,利用伪装的操盘手,在中信建投期货公司注册的仿真交易账户,登录“中信建投期货博易大师交易版”软件,进行交易。客户买卖输赢的金额由网点进行现场结算,嵇某磊等人从中获利40余万元,涉案金额300余万元。莱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于5月16日立案侦查,7月31日,犯罪嫌疑人嵇某磊被执行逮捕,9月28日该案被移送至莱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广大投资者一定要增强风险意识,在进行期货交易前,应登陆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相关机构是否具备期货经营业务资格,不要被“低门槛、高收益”迷惑,以免参与到非法期货活动之中,造成财产损失;一旦发现自己受到此类非法侵害,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