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灰色关联法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关系
2016-10-08孙司琦余思勤
孙司琦++余思勤
【摘 要】 为更好地发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联动性,从定量角度出发,通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关系进行灰色关联分析。结果表明,国际金融中心与国际航运中心存在较强的相关性,且金融业对航运业的影响大于航运业对金融业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发展上海航运金融业;完善现代航运服务产业链;进一步发展上海金融产业;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培养和引进复合型高素质航运金融人才。
【关键词】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灰色关联分析法;指标体系;关联度
0 引 言
在上海首次提出“四个中心”的概念后,“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5年上海重新定位了“四个中心”的建设目标,其中:国际金融中心以国家战略为建设依据,以人民币产品市场为核心,以亚太地区的发展为立足点,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为突破口,争取到2020年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15%以上;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则要求形成以上海为中心,江浙为两翼,长江流域为腹地的国际航运枢纽港。在“四个中心”提出之初,许多学者对此进行相关研究,但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及“四个中心”的重新定位,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目标发生了新的变化。因此,有必要在当前经济环境背景下对二者进行新的研究。
沈隽等[1]认为金融中心与航运中心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运用灰色关联法得出金融业对航运业的影响大于航运业对金融业的影响;曾嘉文等[2]通过对香港国际金融中心与香港国际航运中心的灰色关联研究,得出二者存在较强的联动性;吕翔[3]运用投入产出法对上海的投入产出表进行横纵向的比较,认为上海航运业与金融业的间接关系强于直接关系,金融业对航运业的影响更大,后向关联不明显。
纵观以上研究发现,对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相关研究较少且时间较早。随着上海自贸区的建立和“十三五”规划对“四个中心”的重新定义,有必要依据近几年的经济发展状况对二者进行重新研究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得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之间的具体关联并提出推动建设的政策建议。
1 研究对象和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文参考已有文献构建指标体系,选取2011―2015年上海金融业总产值和航运业总产值,分析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灰色关联度。
1.2 研究方法
灰色关联理论最初由我国学者邓聚龙提出,之后应用于社会科学等领域的实证研究中。相关分析方法有很多,如投入产出法、回归分析法、方差分析法等,但各有优缺点。本文认为,灰色关联法对目标容量要求不高,三四个以上样本基本满足分析需求,可以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损失,具有思路清晰、操作性强的特点。因此,本文选用灰色关联法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联动性进行定量研究。
灰色关联法的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2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相关性分析
2.1 构建指标体系
考虑到指标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构建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及国际经济发展水平等3种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3种评价指标体系
本文以金融业总产值和交通运输业总产值为最终产出结果,分别研究金融业主要指标对交通运输业总产值的影响和交通运输业主要指标对金融业总产值的影响,从而得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关联度大小。由于关联度不能解释二者的现实影响程度,本文选取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作为参考指标。
2.2 灰色关联度分析
按照评价指标体系搜集各项指标数据,以金融业总产值和航运业总产值为参考序列,以各类指标为比较序列。按照灰色关联分析的6个步骤,分别计算金融业总产值、航运业总产值与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及国际经济发展水平等3种评价指标体系之间的灰色关联度,结果见表2。
由上表可知:当 11> 13> 12时,说明各评价指标对金融业的影响程度大小依次为国际金融中心>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国际航运中心;当 21> 22> 23时,各评价指标对航运业的影响程度大小依次为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当 13> 23时,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对金融业的影响大于其对航运业的影响;当 21> 23时,国际航运中心与国际金融中心的关联度大于国际航运中心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关联度;当 12< 21时,国际金融中心对国际航运中心的影响程度大于国际航运中心对国际金融中心的影响程度。
以上分析表明:国际金融中心与国际航运中心存在较强的关联性,且金融业对航运业的影响大于航运业对金融业的影响。
3 建 议
基于“十三五”规划赋予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新涵义,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建议:
(1)发展上海航运金融业,即加强航运企业运作过程中产生的融资、保险、货币兑换、货币结算等经济活动及其产生的相关业务;
(2)完善现代航运服务产业链,通过提高航运服务水平健全航运服务产业体系;
(3)进一步发展上海金融产业,以金融业拉动航运业,航运业促进金融业;
(4)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为航运金融的发展创造有利的软环境;
(5)培养和引进复合型的高素质航运金融人才,将上海打造成为航运金融人才的聚集高地。
参考文献:
[1] 沈隽,胡昊.灰色关联度法研究国际航运中心与金融中心关系[J].中国市场,2009(23):103-105.
[2] 曾嘉文,王友田.灰色关联度法研究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的关系[J].特区经济,2012(7):33-35.
[3] 吕翔.上海市航运和金融的产业关联关系研究――基于投入产出分析[J].中国物价,2013(12):8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