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校人事档案知情权的实现
2016-09-30杜宇
杜宇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发的《干部档案管理条例》规定,人事档案是指组织、人事或其他有关部门在人事管理中形成的,关于个人经历和德才表现,以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以备考查的人事材料。人事档案知情权是指当事人依法所拥有的,对档案部门保管自己的档案材料及其利用情况有知晓的权利。积极探索以知情权为保障的人事档案管理新模式,对于人事档案在高校人力资源开发中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1 高校人事档案知情权缺失带来的问题
1.1 损害高校教师的合法利益。高校人事档案是考察、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与教师的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经收集、鉴定、送交、归档等环节,难免发生错漏。由于缺乏知情权,当事人对其档案的管理及应用情况无法知晓,合法利益难以得到保护。
1.2 降低人事档案的利用效率。高校人事档案利用群体狭窄,需求单一,严重影响了高校人事管理工作的活力。知情权的实现可满足教职工和学校的档案需求。比如财产纠纷可由档案中记载家庭成员组成界定;高校透过人事档案,研究现有教师年龄、学历背景,结合未来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的需要,做好人才梯队建设,实现人力资源科学规划。
1.3 制约档案管理的模式创新。人事档案以传统的手工检索和纸质查阅为利用方式,既耗费时间,又会因反复翻阅对纸质档案造成必然的损害。再者,人事档案是当事人自高中起的所有材料,只借阅其中部分内容不能避免查阅到材料范围之外的涉密信息,创新人事档案的现代化管理势在必行。
2 高校人事档案知情权的提出
2.1 人事档案本身性质而定。人事档案内容由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或由本人撰写而成,至于归档后档案是否被篡改,是否按照要求装订入档案卷宗,不得而知。因个别内容不宜公开而全面否定高校人事档案的知情权,违背了档案本身的真实性。
2.2 人事档案监督管理的需要。高校人事档案是教师过去经历和未来发展的真实写照,赋予档案知情权,实现对高校人事档案工作的监督,可促进人事档案管理公开、透明地运行。
2.3 公平的人才竞争机制所促。随着民主进程的持续推进,公平、公开、公正的人才竞争选拔机制得以推行。尤其是高校教师,综合素质高,渴望进步的需求强烈。赋予档案知情权,充分发挥档案在人才选拔中的参考作用,做到以师为本,立档为师,有据可循,取之于师,用之于师。
3 高校人事档案知情权的实现
3.1 树立人事档案知情权的理念。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应树立立档为师的理念,把握保密和开放的双重要求,兼顾个人和公共利益的关系。对涉及国家机密的档案实行严格保密,而本人应知晓的档案,给予知情权,允许本人查阅。然而知情权和隐私权是相生相长的,人事档案的知情权仅指当事人对本人档案的知情权,而非对他人档案的知情权,任何窥探别人档案隐私的行为都是明令禁止的。
3.2 明确人事档案知情权的内容。对人事档案分类管理,充分保障知情权和隐私权的权益平衡。首先,查阅本人档案的问题。人事档案中大部分材料由自己撰写或根据组织要求填写,赋予知情权,予以公开。但对于组织考察材料、谈话内容、病史应严格保密不能被本人或他人查阅。第二,查阅他人档案的问题。高校因竞聘上岗等事宜需要查阅档案,利用的对象应仅对组织、人事开放,使适度开放的原则得以贯彻。第三,对于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社会利益、国家秘密的档案材料,严格保密,知情权应无条件让位于保密性。
3.3 保障人事档案知情权的技术。知情权的提出扩大了查阅对象的范围,使得传统纸质档案材料翻阅率提高。如何保存,这是最大的挑战。鉴于档案材料的原始性和唯一性,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将不需保密的档案材料放至互联网上,参照教育部学历查询网的做法,设立一个用居民身份证进入的口径,仅给本人查阅权限。第一,建立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平台,利用现代化的信息设备如扫描仪、相机等,将已有的档案纸质材料数字化,存储至人事档案信息系统中。高校教职工实行自动编号,批量管理,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按要求实现本部门教师归档内容的录入和更新。第二,档案馆对各部门上传的电子版档案数据进行审核并加密,做好备份。第三,查阅档案材料应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将查询内容及目的录入人事档案系统中,等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通过即在系统中授权查询允许范围内的人事档案内容。当事人每次查阅,及各部门更新档案内容的行为均会被记录在系统中,便于统计人事档案利用情况。通过平台进行实时查询,既提高了档案信息的利用率和档案人员的工作效率,也确保了档案纸质材料的完好无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