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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节目版权信息采集方法

2016-09-29李佺束怡孙浩凯

新闻前哨 2016年9期
关键词:节目制作采集版权

李佺 束怡 孙浩凯

[摘要]如何采集节目的版权信息,对于大多数广电媒体来说是个难题。长久以来,大家对此并不重视,也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做法,造成版权信息严重缺位,节目价值难以实现。本文依据广电节目的特性,结合我国版权法律法规的要求,归纳了湖北广播电视台版权管理的实践经验,提出从建立流程、充实力量、保障运行三个方面,搭建起采集节目版权信息的工作机制。

[关键词]版权 节目制作 采集 模式

进入全媒体时代,融合发展成为主流。在媒体融合的大潮中,新媒体已经占尽了渠道先发优势,其平台的用户数量和影响力令绝大多数传统媒体望尘莫及,在此背景下传统媒体欲绝地反击就必须抓牢“版权内容”这一战略核武器。“芒果TV”作为传统媒体运作的新媒体平台之所以能异军突起,在激烈的视频网站竞争中成为后起之秀,正是缘于其背后有湖南广电众多精品版权内容的支撑。内容即版权,优质的独播内容是广电媒体安身立命的核心版权资产,但由于历史原因,广电媒体长期疏于记录节目版权信息,导致坐拥着海量内容,却面对着版权资产“荒漠”,资源难以转化为资产。因此,加快推进广电媒体节目版权信息的采集整理工作至关重要。本文将就如何使该项工作走入“深水区”展开论述,以湖北广播电视台版权管理的实际经验为例,从建立流程、充实力量、保障运行三个方面,阐明操作策略和方法。

建立信息登记、报送流程

版权信息对于节目来说至关重要,它决定了节目的版权状态,决定了节目能否步入线上进而走向线下。在节目生产的全流程各环节中都会产生版权信息,其中大部分在节目立项、制作、播出和入库时出现,最早、最详细掌握它们的人是节目制作人员,其他人很难知晓个中的具体情况,这就决定了只有节目制作人员是节目版权信息的提供者,也是采集节目版权信息的源头。由此,追根溯源版权信息采集工作的起点就明确了。鉴于版权信息分布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湖北广播电视台在采集节目版权信息时建立起了一套以节目制作人员按时登记为基础,自下而上贯穿节目生产各环节的记录、报送流程。同时,构建了版权信息管理系统将流程进一步固化,便于其尽快运行。

(一)节目立项阶段

此阶段经过策划,节目已经大体定型,节目类型、节目制作方式、节目主创人员、播出频道、播出时间等节目的基本信息已经产生。

节目制作部门需在召开策划会,尤其是定型会时通知版权管理部门派员参会,及时了解节目基本情况。湖北广播电视台版权媒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台版权媒资管理中心)会在充分了解到节目的基本情况后,出具《节目基本信息表》和《版权关系处理建议》,指导节目制作部门正确处理版权关系。湖北广播电视台总编室(以下简称总编室)在播前审核报批材料时会查看是否含有《节目基本信息表》,如果没有,则通知节目制作部门尽快补充,未补充的节目将不会排播。(流程如图1)

(二)节目制作

此阶段是将各类外来和内生素材组成节目的过程,同时也是各种版权权利汇聚成节目版权信息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节目制作部门要在节目播出之前,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处理权利关系,同外来作品的权利人和外请嘉宾、演员签订版权合同、确认书等并报送版权管理部门审核,在此基础上做好外来作品和人员在节目中实际使用情况的记录。湖北广播电视台将版权合同报批和外来作品和人员在节目中实际使用情况报送分成了两个并行的业务流程,针对节目的播出特性设置管理结点。

1.直播节目。

对于节目制作阶段签署的各类版权合同,节目制作部门要按照湖北广播电视台的要求走完合同审批流程,在流程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送一份合同原件至台版权媒资管理中心存档备查。原则上在节目开始制作之前,所有版权合同应该签署完毕。如果因特殊原因合同签署晚于节目播出,节目制作部门应在审批流程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送一份合同原件至台版权媒资管理中心。台版权媒资管理中心提供版权格式合同,供节目制作部门选择使用。

对于外来作品和人员在节目中实际使用的情况,在节目播出后24小时内,由具体制作节目的每位记者、编辑向其所在栏目的版权信息著录员报送,再由版权信息著录员登陆“版权信息管理系统”将相关信息录入,版权信息著录员为各栏目指定的专人。台版权媒资管理中心负责培训版权信息著录员规范录入信息,并对版权信息著录员录入的信息进行审核,不合格信息发回版权信息著录员修改,直至提交的信息合格。

2.录播节目。

对于节目制作阶段签署的各类版权合同,按照直播节目的模式进行管理。

对于外来作品和人员在节目中实际使用的情况,在节目播出前,由具体制作节目的每位记者、编辑向其所在栏目的版权信息著录员报送,再由版权信息著录员登陆“版权信息管理系统”将相关信息录入。版权信息著录员的人选、信息审核流程和台版权媒资管理中心职责与直播节目相同。

(三)节目播出

此阶段节目的大部分版权信息已经产生,是检验只播出不入库节目的版权信息报送到位与否的关键时期,一旦错过将给后续的工作带来不小的麻烦。湖北广播电视台在此时就对前两个阶段采集到的版权信息进行了审核,将信息填报情况同报销节目制作经费相挂钩,对于未完成信息登记工作的栏目不开具《节目播出单》,该栏目就不能报销节目制作经费,以此来促进版权信息被完整、准确、及时地记录下来。

1.对于只播出不入库的直播节目,栏目组要在节目播出后24小时内按要求完成外来作品和人员在节目中实际使用情况的登记,否则总编室导播科不开具《节目播出单》。

2.对于只播出不入库的录播节目,栏目组要在节目播出前按要求完成外来作品和人员在节目中实际使用情况的登记,否则总编室导播科不开具《节目播出单》。

3.对于重播节目中外来作品和人员的实际使用情况,在重播前由各栏目版权信息著录员将“版权信息管理系统”已有的信息进行引用登记并修改播出时间。跨频道重播节目由各栏目版权信息著录员将“版权信息管理系统”已有的信息进行引用登记并修改播出时间和播出频道。多次重播的节目,在每次播出前都需要将“版权信息管理系统”中已有的信息进行引用登记。

(四)节目入库

入库后的节目将作为版权资产被永久保存,此时是检验版权信息是否填写合格的最后关口,湖北广播电视台在这个阶段采用了前文对只播出不入库节目的管理方法,牢牢把住报账关,确保信息登记。

1.对于入库的直播节目,栏目组要在节目播出后24小时按要求完成外来作品和人员在节目中实际使用情况的登记,否则台版权媒资管理中心不开具《节目入库单》。

2.对于入库的录播节目,栏目组要在节目播出前按要求完成外来作品和人员在节目中实际使用情况的登记,否则台版权媒资管理中心不开具《节目入库单》。

上文所载流程在湖北广播电视台已平稳运行了一段时间,较好地满足了节目版权信息记录、报送工作的需求。

充实版权管理力量

国内现阶段只有少数几家广电媒体配备了专职版权管理机构和人员,其中人员充足的更是少之又少。版权管理力量严重不足导致采集节目版权信息流于形式,数据真实性大打折扣,其已经成为急待逾越的版权管理工作瓶颈。

充实力量的必要性

1.版权管理工作是知识密集型的工作。

从业者首先必须熟知我国的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具体涉及一部法律,多项条例,上百个条款;其次必须熟练掌握本单位版权管理工作制度,以湖北广播电视台为例,就具体涉及到五部管理规定,百余项条款;最后必须熟悉广电媒体的节目生产全流程,尤其是要对节目策划和制作有一定认识,了解一档节目从素材到成片的组合过程,只有这样才能找准管理入口,把握管理结点,处理管理事务。

很多时候版权管理者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专业知识和管理制度灵活做出判断,而不是一味地照搬制度。例如节目组在开策划会时,版权管理人员要参与旁听,依据会议内容归纳出节目组会使用到哪些外来作品或人员,怎样处理这些作品和人员的版权关系,预判出节目未来是否具有开发价值。

2.版权管理工作是项劳动密集型的工作。

2015年湖北广播电视台对三个电视主频道播出音乐情况的统计结果显示,每个频道每天需要登记的音乐信息量多达二百余条。版权管理人员要拿着这些信息同节目逐一核对,检验是否正确,核对一个频道一天的数据就需要一位版权管理人员干2天。仅仅是核对一个频道的音乐使用情况就如此费工费时,要实现对所有频道、频率使用外来音乐、视频、文字、图片等素材情况的登记、核对,工作量之巨可想而知。

(二)国内版权管理先进台的人员配备情况

中央电视台版权与法务工作室现有员工三十余人,同时还聘请了五十多名劳务外包人员协助管理全台节目版权信息登记,湖南台现有五名版权管理人员,同时聘请了六名劳务外包人员协助管理电视卫星频道节目版权信息登记,上海台也聘请了多名劳务外包人员协助管理全台节目版权信息登记。

(三)充实力量的办法

鉴于上述版权管理工作遇到的困难,结合国内先进台的成功经验,笔者建议广电媒体应配备五人左右的版权管理专业团队,同时雇佣一家专业信息著录服务公司开展辅助工作,首轮可引进五名劳务外包人员进驻核心频道。

劳务外包人员具体负责指导节目制作人员完成登记工作、负责初审节目制作人员提交的信息、负责登记版权合同、负责登记注册商标、负责登记版权纠纷案件、负责统计相关报表、负责提供咨询和查询服务。节目版权是广电媒体的核心无形资产,只有摸清家底才能实施开发,登记节目版权信息是厘清节目版权属性的基础,聘请劳务外包人员就是在打牢基础管长远。

保障版权信息登记与报送工作运行的举措

节目版权信息登记、报送工作客观上会给节目制作人员带来额外的工作量,如果急功近利,思虑不周,极有可能使他们产生抵触情绪,把好事办坏,难以实现管理目标。笔者认为要确保版权信息登记、报送工作得到落实,必须运用下列方法。

(一)分阶段推进

节目版权信息登记、报送工作对于大多数广电媒体来说都属首次开展,没有成功经验可循。鉴于该项工作的复杂性、专业性和广泛性,应拿重点节目先行“试水”,进一步理顺管理流程、完善管理模式、积累管理经验,运行一段时间平稳之后,择机全面铺开。

(二)开展抽样检查

版权管理部门要制定抽检节目版权信息的计划,采用随机选取和定向选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期选取某些已入库节目进行复查,对出现问题较多的节目要长期关注,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在节目入库前将问题化解。入库后的节目将是潜在的资源,如有瑕疵越早发现越好,时间久了可能就永远无法完善了。

(三)落实主体责任

上文梳理过节目版权信息的采集源头在哪里,那么采集源头就要担起相应的主体责任。对于广电媒体来说,必须明确节目制片人是节目版权信息登记、报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频道总监是频道节目版权信息登记、报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版权管理部门是版权管理制度的制定人、实施人和监督人。

(四)明确奖惩机制

在版权管理的规章制度中要列明奖惩条款,具体细分出对责任人的和对集体的,要让开展版权管理工作达标的个人和集体充分享受到版权收益,让开展版权管理工作不达标的个人和集体一起受到处罚,从而调动起个人、集体两个层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版权管理工作。

(五)强化多部门联动

节目版权信息登记、报送工作是项系统工程,需要同本台各管理部门协作形成合力。财务部门严把经费关,对未完成版权管理事项的节目不予报销经费,同时落实对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法务部门严把合同关,对涉及版权内容的合同转给版权管理部门复审,此外如遇版权事务要及时告知;总编室要严把播出关,对新上节目未完成版权管理立项工作的不予排播。

(六)进行专项培训

由于节目版权信息登记、报送工作的项目杂、流程长、涉及人员多,所以对各类员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十分必要。培训应以讲解操作方法为主,介绍版权知识为辅,多使用节目制作人员易于接受的方式授课,优先让他们知其然,再逐步使其知其所以然。

结 语

不具备完整版权信息的节目,在未来严格的法制环境下连最起码的播出都会遇到障碍,更不要奢望能实现其他价值,这样的节目被制作出来就注定是件“次品”。在媒体融合的背景下,在内忧外患的激荡中,广电媒体都渐渐看清了节目版权的重要性。认识到位了,那么下一步就必须创造性地开展版权管理工作,谁的版权管理工作做得越快、越好,谁就能越早获得版权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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