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路上写青春
2016-09-29石芝谋
石芝谋
尽管已经被组织上任命为绥阳县现代高效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但身为黄杨镇天平村“第一书记”和“项目书记”的程静仍然还在天平村带领群众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直到今年底该村贫困群众全面脱贫后,他才能到新的岗位履职。
去年10月,绥阳县采取“配对先派、责任明确、建制管理、量化考核、择优晋用”“五位一体”措施,落实“干部在村成长”机制,目前已从46名脱贫攻坚先锋队员中提拔15名到科级岗位任职,程静就是其中之一。“我们实行‘五位一体的干部成长措施,就是贯彻‘干部在一线锻炼、干部在一线提拔、干部在一线重用的用人导向,让干部在村工作有想头、有奔头。”绥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许禄荣说。
绥阳县按照优中选优、注重实绩、把准导向的原则,从40岁以下后备干部中选派出全县46个贫困村的驻村工作人员奋战在脱贫攻坚主战场,驻村干部须向县委组织部签订责任状,由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书记直管。全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对驻村干部的培训力度,将驻村工作实绩记入档案,并作为选拨任用的优先标准,成绩突出者甚至可现场破格提拔,提拔后仍然从事驻村扶贫工作。
配对选派是干部在村成长的关键。该县坚持“定向派驻、单位脱钩、脱产扶贫”要求,综合分析贫困村人口结构、主导产业、交通条件、贫困现状,以及选派干部的年龄性别、学历经历、特长爱好、综合素质等因素,按40岁以下、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较强、乐于服务群众的标准进行选派,实现人与村的科学“配对”。
因岗赋责是干部在村成长的条件。通过因岗赋责确保干部在村工作有抓手、抓得实。县组织部门对驻村工作人员进行建档管理,明确21名“第一书记”、12名项目书记、13名村主任助理组成脱贫攻坚先锋队,负责以数字化形式精准扶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硬指标任务。先锋队员不定期组织村支“两委”干部及农村党员开展交心谈心和沟通交流活动,增强村支“两委”团结干事的能力和党组织的向心力,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县直机关单位的资源优势,把同步小康驻村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将各方帮扶资源集中打捆投入、抱团发展。要求先锋队员在帮助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中,对已有集体经济积累的村要实现每年20%以上增长,每年帮助村发展入党积极分子3名以上,为贫困户解决2至3个实际困难。
同时,对先锋队员实行制度化管理,投入150万元为他们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解决食堂用餐、购买床铺等问题,出台管理实施细则、督查工作办法等四项制度。坚持“县委组织部为主、乡镇为辅、派驻单位配合”的管理体系,对工作能力差、综合素质不强的先锋队员实行召回制度。
此外,对先锋队员实行最严格的量化考核,督查考核工作由县委书记王晓旭和县长余航海牵头,县督查局和纪委人员参加,按“20%日常表现+60%工作业绩+20%群众公认”的方式对先锋队员的工作进行科学考核。对考核结果优秀的,进行表彰奖励,或择优提拔任用。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按照问责办法进行处理。对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扣发年度绩效奖励,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并将考核结果按程序上报主管部门。
择优选用是落实干部在村成长的最终目的。该县明确规定,对扶贫绩效考核突出的先锋队员优先提拔使用,提拔后其试用期继续驻村开展脱贫工作一年,切实激发了先锋队员的干事创业热情,确保先锋队员“上接天线、下接地气”。
目前,全县从46名先锋队员干部中提拔的15名科级干部仍在所驻村工作。“以前提拔的干部在试用期间都是保持‘稳,不出差错就行了,现在不一样了,不光要不出差错,还要有成绩、有亮点才行,否则试用期后也不能转正。”这是每个先锋队员都有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