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时代的文化表征与文化安全
2016-09-29○王青王浩
○王 青 王 浩
微时代的文化表征与文化安全
○王青王浩
毋庸置疑,我们已经进入了微时代。微博、微电影、微信迎合着快节奏的现代生活,在创造一个个惊喜的同时,也蚕食着我们的生活,在不经意间剥夺了我们大量的时间。相比微博的140字说说和微电影的拍摄制作要求,微信的力量不可小觑。微信,作为腾讯公司在2011年推出的一款通过网络快速发送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支持多人群聊的手机聊天软件,具有省流量、软件免费、多平台互动、交友手段多等特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统计,截至2014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32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5.27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64%。网民上网设备中,手机使用率达83%。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和发展使舆论主体、舆论客体、舆论本体、舆论的生成和传播扩散机制及舆论的影响与效果都呈现出一些新特点。①微信正在和其他的微媒介一起实实在在地进入了我们的生活,从微传播影响到微信息,微信影响到微文化,微文化影响到微生活,没有一个时代像今天这样,信息对我们的生活改变如此巨大。正如学者周宪所言:“微时代催生微文化,微文化促发了微民主。”②由微媒介传递的这些微文本具有哪些特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又扮演了什么角色,在微时代我们又该怎样对文化安全问题引起警惕是不能回避的问题。
一
相比QQ、微博、微电影来说,微信借助移动媒体伴随人们的左右,也更方便快捷。在公共生活中,微信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当微信依靠移动互联网技术给我们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微信已经愈加让我们的生活碎片化了。举例来说:上班途中的车上阅读,饭后睡前的阅读不再是报纸、图书、电视,微信就可以提供。透过小小的屏幕,人们可以身在此地,放眼世界。微信,已经成为人们在“碎片化”时间中表达自己,获取信息的中介。它也成为人们生活底色中的一部分。与此同时,微信“绑架”了用户大部分闲暇时间和生活空间。人们可以及时知晓朋友圈中朋友的动向、心态、情感。一张图片、一段文字、一个链接都代表一种心情,传播出一种观点,这种传播又是弥散性的,而短小精悍的特点,又将感情压缩到了极致。我们看似每天每时每刻都在与朋友分享着精彩的片段,但是却再也找不到以前写信的感觉,看似每天都接受了不少养心、养眼、励志、休闲的信息,却再也找不到阅读长卷的感觉。正如有学者所言:“技术垄断社会中的人群无疑都是极其孤独的人群,除了为技术逻辑而工作和繁忙之外,几乎没有任何机会返回自己的内心,安静下来观照自己的灵魂,这种反观内视的反省思维的缺乏所导致的结果就是对于外在欲望的无限制的追求,一刻也不能停下来。”③于是,人们发现,媒介越是发达,信息沟通越是顺畅,人们反而会愈加孤独。一些人为了抵御这种孤独频繁地利用网络与外界沟通,而这样做的结果是他更加孤独。大卫·李普曼曾经分析了在社会急速变化中人们社会性格出现的复杂性。人们越发地发现新媒介控制下越来越没有自己的空间,没有自主性,现实中人们之间的交流互动越来越少,更多地依赖于新媒介。新媒介人群在社会性格方面呈现出三个特点:“第一,新媒介人群在总体倾向上是他人导向性格的。第二,他们属于缺乏自主性意识的他人导向性格,并且他们越是沉溺于新媒介环境之中就越是缺乏成熟的自主性意识。第三,他们具有强烈的自我意识,并且与第二条的情况一样,他们沉溺于新媒介世界的程度越深,就具有愈加强烈的自我意识。“自我意识”的膨胀与“自主意识”的匮乏两者相互结合所产生的效应则是新媒介人群的无效交流互动极度活跃,但有效交流互动则越来越困难,这导致新媒介世界中人们的交流互动关系出现了一种深刻的悖谬:“在社会行为上身处交流的繁忙与热闹之中,但在社会心理方面却陷入了深度的无聊与孤独的境地。”④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信息沟通便利了,人们却很难找到过去那种人与人沟通时的亲和力与信任感。于是,我们不由得对这种看似顺畅的公共交往空间感到怀疑,一方面,人们借助微媒介表达自我,看似是去中心化,充分享受话语权,然而在微媒介中一些有影响的自媒体人正在成为新的意见领袖,权力与资本,商业与文化经常捆绑在一起,看似平等的交流与传播,实则仍然存在着媒介霸权;另一方面,如上所述,微媒介提供了技术便利后,人们的交往看似密切了许多,但是,真正的有意义的深度交流并没有实现,戏剧性的看客,做秀式的表演,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的重叠,让微传播与微表达中充满了真实与虚构的互动,这一切也造成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异化。
二
作为一种社交媒体,在微信中,人们使用最多的是朋友圈。微信的朋友圈起到了划分部落或者也可以说是区别族群的作用。微信的传播圈子可大可小,大到面对整个微信圈子,小到点对点的交流。微信朋友圈的分组功能可以让手机持有者发去的信息自由选择公开化、半公开化和私密化。所有这些功能,都让微信的朋友圈成为一个个小型的讨论小组。如新闻时政组、养生休闲组、娱乐搞笑组、自拍自晒组等等,这种部落化与族群化消除了信息传播的中心化。每个人都成为传播主体,意义的生产与消费也都具有了私人化的特征。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曾在《社区与社会》一书中,把社区定义为生活共同体,以地域、意识、行为以及利益为特征,是一种由具有共同价值观念的同质人口所组成的关系亲密、守望相助、存在一种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关系的社会团体。微信朋友圈中人们在亦真亦幻的交往中,既有真情流露,也有虚情假意。尽管如此,它仍然以强力的粘合性和沟通感吸引着人们,不少人也因此在微信朋友圈获得一种认同感和归属感,尽管它有时并不真实。美国出版的谢因波曼和克里斯威里斯的自媒体研究报告中指出:“自媒体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他们本身的新闻的途径。简言之,即公民用以发布自己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实践的载体,如博客、微博、微信、论坛/BBC等网络社区。”⑤的确,当微民在自己的朋友圈中分享链接、评论、点赞、表达自我的同时,无形中也表达着自己的个性气质以及日常生活中或喜或悲的小情感,它们与大众文化和日常生活合谋,影响着人们的审美趣味和审美心理。在这样的消费逻辑下,不少人在去政治化的语境中,沉溺在微媒介打造的日常生活的审美图景中,流连于情感的虚掷与分享,无形中陷入自恋的境地,因而也迎合了现实生活的实用主义与功利心理。
与此同时,这种微传播也体现出微时代的个人特色,人们越发地迷恋小事物,总体性则越发衰微。微信的表达更加主观化,自叙化,自我表达强化。美国著名学者卢因指出:“信息总是沿着门区的某些渠道流动,在那里,或是根据公正无私的规定,或是根据‘守门人’的个人意见,对信息或商品是否被允许进入渠道或继续在渠道里流动作出决定。”⑥因此,传递出什么样的信息,首先取决于把关人因素。做自媒体、微信传播缺少“把关人”,这样,信息的安全性就不能保证。由于信息传播快捷、迅速、短小的特点,造成了短暂的碎片化阅读,容易让人偏听偏信,丧失对事件的判断能力,支离破碎的短文可以是一剂心灵鸡汤,也可以是一副慢性毒药。这时,微信不仅在以惊人的速度削弱着人们的思维能力,蚕食着人们的精神生活,剥夺着人们30%的学习时间,它也会成为谣言、负能量的滋生地、集散地、传播渠道。麦克卢汉说:“新技术对于人的注意力来说犹如催眠曲,新技术的形态关闭了判断和感知的大门。”⑦我们发现在微时代中,人们或是凭借着指尖上的快速滑动,或是凭借着声嘶力竭的喊话能力,引来围观。当人们醉心于各种链接分享时,很少有人去深刻反思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当下的社会人们的精神状态。我们是否在微时代中渐渐地丧失了思考力、判断力和想象力,甚至于我们的文化安全是否面临着危险。当微信变成谣言的集纳地时,微信的公信力受损,而那些表演性的话语,虚情假意的游戏,以及各种滑稽性的表演都营造出一种杂语喧哗的氛围,又让生活在紧张的现代社会中的人们欲罢不能。有学者指出:“某种意义上,个人记忆的碎片化和浅层化直接来源于受众对媒介信息的接受过程发生了转变,由原本循序渐进的选择性关注、选择性理解和选择性记忆的线性过程变成了一种快速的、块状的、消费式的‘采购’过程。”⑧购物式的浏览,跳跃式的阅读,在醉心于点赞的同时,也让看似美味的心灵鸡汤成为一种浅层的、短暂的游戏。这种阅读方式,也迎合了现实生活中人们浮躁的心理,快餐式的阅读得到的是一瞬即逝的忘却,缺乏网络监管机制的微信信息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由微信传播方式带来的主体性丧失、过度依赖网络等现象都需要引起我们高度警惕,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三
微时代的文化安全问题正在引起人们的广泛注意。作为新媒体的一员,微信的功能也决定了它与“安全”的联系。丹尼斯·麦奎尔指出:“人们认为媒介是‘伤害’社会(引发冲突和失序)以及对社会有益的可能性(维持秩序和社会整合)。”⑨也有人认为:“引发各类影响安全的负面事件是媒介的自发属性,同时维持社会秩序也是媒介的‘有益’属性。”⑩作为媒体化社交方式的微信,它既是现实的,也是虚拟的。作为社交工具,微信本身并无立场,然而在交互信息的过程中,通过“环境再构成作用”将影响人们“怎么想”。因此,微信朋友圈中,现实中的朋友在亦真亦幻的虚拟世界中不自觉地扮演着各种角色,潜意识中也流露出自己的喜好。有人扮演着社会批评家的角色,有人把自己打扮成医生,更有人成为各种消息甚至是谣言的制作和传播者,缺少“把关人”的朋友圈既可以被精心策划的“议程设置”所偏向某一方,也会让一些人因缺乏判断力而偏听偏信。因此,有必要加强传媒的环境监测能力。因为微信中信息的公开性、开放性,所以在虚拟空间中,既有能满足人们各种正当权益、正当需求的信息,也有别有用心的人散布有害信息。因此,净化网络环境,保障网络信息安全传播,既需要微信公共平台扮演好防火墙的角色,也需要公民个人增加媒介素养。
麦克卢汉认为每一种新媒介都组成了人的感知系统,重组了人的心灵。我们现在熟悉的那些命题,如媒介是人的延伸,冷媒介、热媒介等等,都是以人为中心,媒介最终影响的是人。波兹曼也说媒介环境改变了人的思考方式和社会行为方式。在这样的情况下,像其他新媒体一样,微信在传播中必须有良好的媒介环境,遵守一定的网络伦理,人们的行为需要在网络空间遵守一定的道德准则和规范,良好的媒介环境将使信息在良好的环境下传播。原因就在于人们更多地依赖于媒介告诉他们的事情,通过媒介去理解生活,认识生活。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人的主体作用,积极应对微传播的种种暗面。
媒介素养是人们面对媒介各种信息时的选择和判断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创造能力和制作能力以及思辨的反映能力。公民媒介素养的提升对于媒介文化安全是一个有利的保障。微时代中,大家共同经营着微文化,它可以是积极的公共文化,也会是琐碎、无害的小微文化,大众传播媒介所具备的说服效果,使人们会在消费媒介提供的娱乐中不知不觉地改变态度,这一观点已经成为大众传播理论的主要理论观点之一。格伯纳认为:“培养过程是渐进和累积的。”“媒介娱乐给人提供了一个看待社会现实的特别视角。”⑪由于传播内容具有特定的价值和意识形态倾向,这些倾向通常不是以说教而是以“报道事实”、“提供娱乐”的形式传达给受众的,它们形成人们的现实观、社会观于潜移默化之中。⑫重视公民的媒介素养教育,就应当让受众认识到媒介常用的编码解码规训,明白媒介可以利用这些规则在传播中造成预设的传播效果。而在受众媒介素养亟待提高的情况下,主流媒体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不能使媒介的公信力丧失。作为传媒安全主体的媒介,尤其是主流媒体,在实现多屏互动的同时,不能忘记自己的责任,主流媒体即使在使用公共微信平台的时候,仍然担负着正确引导主流社会舆论的重任,肩负着捍卫国家主权文化信息安全的责任,也担负着坚守人文关怀,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责任。
就这个意义上说,微信也如其他网络媒体一样,对它善加利用可以发挥其积极的作用。在新媒体时代,虽然信息量越来越大,但人们对于事件的关注度越来越短暂,积极内容的传播需要传播者的黄金创意。作为微时代的新宠,微信既表现出个人的微小,也凸显出集体的强大。它既强调个人的主体性,是私人定制;又可以通过“微信公共平台”推送信息,凝聚集体的力量。这种新媒体形态的信息传播呈现出鲜明的自组织和自媒体性质。因此,让小微发挥大作用,聚沙成塔需要新媒体经营者以及使用者共同形成合力,营造更为和谐的媒介生态环境。
目前,很多企业用户利用微信平台推送内容以凝聚影响力,并可在微信平台上实现和特定群体的文字、图片、语音的全方位沟通。一些大型传播媒体也越来越多地借助微信公共平台,如人民网、南都周刊、中国青年报等媒体通过及时向公众推送的新闻、好文、图片,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信的积极作用,让人们看到自媒体的力量,能够传播正能量。目前,微信正在逐渐细化受众群体,不少微信公共平台都形成自己的特色,但是,就报刊传媒类而言,还难免有些同质化的现象,真正办出自己的特色,还需要进一步地探索。这种以“内容为王”的微信公共平台,无疑具有持久的发展空间,也在人们的私人时间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此,我们应当正确地看待微时代的微传播,既看到微信可能带来的负面作用,更要看到它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积极变化,不能杞人忧天,也不能因噎废食。用好微信,营造和谐的传媒生态环境,同样能够传递正能量。
总之,微时代的微传播需要培养人们的媒介素养,也需要人们的自律意识和他律意识,需要建构新型的文化安全措施,这样才能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警惕微时代带来的种种弊端,让我们的微生活更有意义。
(作者单位:中国矿业大学文学与法政学院)
①高永亮《新媒体时代的舆论特征及其引导》[J],《中国播广电视学刊》,2014年第11期。
②周宪《微民主与现代公民性建构难题》[J],《探索与争鸣》,2014年第7期。
③④王颖吉《媒介的暗面:数字时代的媒介文化批评》[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53页,第59-60页。
⑤周丹《调查性报道:纸媒在新媒介环境中的起航之帆》[OL],http://www.people.com.cn/2012.6.19.
⑥李舒东等《传媒安全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35页。
⑦[加]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M],何道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99页。
⑧邵鹏《新媒体对个体记忆的冲击与影响》[J],当代传播,2013年第2期,第80页。
⑨[美]丹尼斯·麦奎尔《麦奎尔大众传播理论》[M],崔保国,李琨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22页。
⑩何镇飚《关于媒介安全的思考》[J],当代传播,2008年第1期,第29-31页。
⑪[美]格兰·斯帕克斯《媒介效果研究概论》[M],何朝阳,王希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42页。
⑫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29页。
[基金项目:2015年度徐州市社会科学研究重点课题(项目编号:15XSM-019);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媒体对策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4XT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