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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凌与被欺凌:每个人都是受害者

2016-09-22王贞贞

时代人物(新教育家) 2016年8期
关键词:暴力男孩校园

文_王贞贞

欺凌与被欺凌:每个人都是受害者

文_王贞贞

电影《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海报

有时候,校园比社会更残酷,因为那是一群有破坏力却无容忍度的少年。

——小说《不良之年少轻狂》

校园欺凌:常见、长期、隐秘、残酷

小学五年级时,我是一个体型瘦小,性格内向的女孩。因为某次无意中得罪了同班一个身材高大、性格霸道的“大姐大”,她禁止她的号称“九朵金花”的姐妹们跟我玩,还放话说以后要找我麻烦。

“九朵金花”在我们当时的班级中是一个行事张扬、很有势力的女生团体,因此班里其他的女生也都不太敢跟我说话,体育课玩丢沙包和跳皮筋也不再愿意接纳我。当时我自尊心强,孤傲倔强,假装不在乎被她们孤立,但其实心里非常难过,每到体育课我只能拿着我的鸡毛毽子尴尬地站在操场的一个角落,默默地熬过那最艰难的几十分钟。

没过多久,母亲就发现了我的低落,她了解情况后建议我去找那位女同学,看能不能消除误会重归于好。最终,我硬撑了不到一个月,还是没骨气地妥协了,我向“大姐大”道了歉,境况才有所好转。

我还记得那是一个周五放学后,傍晚的天色昏黄,校园空空荡荡,我强装出镇定而真诚的表情。那女孩接受了我的道歉,还表现出“大姐大”的风范,搂着我的肩膀说让我加入他们,以后会“罩着我”。可其实我心里并不情愿道歉,更不想成为第十朵金花,我别扭地被人搂住肩膀,心里充满了羞愤和厌恶。

从那以后,我一直对这种被排斥、被孤立的状况很敏感。很多年后,当我成为一名中学心理教师,我才知道,这是一种最为普遍而隐蔽的校园欺凌。事实上我算幸运的,我只是被孤立了一段时间,而很多校园欺凌的发生,伴随孤立同时往往还有对被欺凌者言语、心理、身体的攻击。

TIPS

校园欺凌(School bullying)——指发生在学生间的,个人或集体持续以语言、文字、图像、符号、肢体动作或其他方式,对他人实施的直接或间接的贬损、排挤、欺负、骚扰或戏弄等,使该学生处于敌意或不友善的校园学习环境中,产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财产上的损害。

在现实生活中,校园欺凌往往被认为是青少年之间的小冲突,是个体在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正常经历。然而,当我们习以为常的现象与金钱、权力、义气、面子等结合在一起的时候,酿成的悲剧常常令人发指,再伴随网络的传播“炫耀”,更是给当事者、家庭、学校和社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危害。

举个例子,仅2015年6月一个月内,通过视频和照片在网络上曝光的恶性欺凌事件至少有5起:浙江省庆元初中几名学生将一名小学一年级的小孩子关在黑屋子里暴力殴打,并用香烟头烫伤;江西永新多名初中生模样的女孩对着一下跪女孩连扇耳光,不时用脚踹其身体长达5分钟;四川资阳3位女生包围着一位上身全裸的女生自拍,受害女生低着头,用手臂遮挡自己的胸部;福建南安两初中女生3分钟扇小学女生25巴掌;福建永泰一个初三男孩遭同学围殴致脾被切除,此前被同学无故殴打4年。

这一桩桩欺凌事件,都是通过网络曝光引起巨大反响,才被当地学校、公安甚至家长所知晓和重视。而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1月至5月,媒体曝光的校园暴力事件达40余起,这还不包括大量个案已被“内部消化处理”。

这类新闻密集地曝光,极大地冲击着人们的心理底线,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而处理的结果,不外乎欺凌者和其监护人接受警方训诫,然后赔钱道歉了事。特别是在媒体曝出美国洛杉矶“中国留学生凌虐同学,三名主犯被判处6到13年监禁”的新闻后,人们的愤怒达到高潮。有人发问:现在的孩子究竟怎么了,何以残忍至此?有人质疑:学校和当地派出所的处理结果是否有包庇之嫌?还有人疾呼:《刑法》规定14岁这一承担刑事责任年龄已不再适用!

2003年浙江大学《青少年攻击性行为的社会心理研究》课题组调查显示 :49.2%的学生承认对他人采取过不同程度的暴力行为,87.3%的学生承认曾遭受过他人不同程度的暴力侵害。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对2015年1月-5月媒体曝光的40起校园欺凌事件进行了统计,数据显示:75.0%的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在中学生之间,其中初中生更易成为发生校园暴力的群体。在校园暴力事件的成因中,“日常摩擦”引发的暴力比例居首,双方在矛盾中情绪失控往往是酿成恶果的主因。

人们之所以反应如此强烈,除了事件本身性质恶劣以外,还有一个原因是:被曝光的欺凌事件唤起了人们隐埋在自己内心深处的某些记忆,人们产生了共情,这种情绪或痛苦、或恐惧、或羞愧,总之并不让人愉快。事实上,在发达的社交网络大量传播以前,校园欺凌一直以来都常见又隐秘地发生在校园内外。

当事人与围观者:没有人无辜

在后来的求学生涯中,我又以旁观者的角色遇见过几次校园欺凌事件,有初中时期的暴力威胁和攻击,还有高中时期的恶意谣言和辱骂。我相信大多数人跟我有相似的经历。虽然那时的你我没有亲身参与,但是当我们庆幸自己能够置身事外的时候,我们也许正扮演着一个残忍的围观者的角色。

我初中的班级班风很差,班主任选拔班干部的标准是:每学期考试第一名的同学当班长,第二名当副班长,第三名当学习委员……以此类推。现在想来,这条规定非常荒唐,它传达给学生这样的信息:其他一切都不重要,老师只看你们的成绩。而本来都是为同学服务的班干部们,也因为以成绩为依据的排序,在身份上有了从高到低不同等级的优越感,这样又导致了班级两极分化严重,形成了许多小团体。

班上有一个成绩糟糕的女孩,个头很大,言行粗鲁,喜欢小偷小摸,脸上和身上总是脏兮兮的。班主任对她的态度都总是嫌弃和厌恶,更何况班里那帮愤怒而冲动的中二少年。课间她常常和几个班上的“小混混”打架,其实基本上都是被殴打。几个男孩揪着她的头发,把她的头往教室后墙上撞,或者压着她,把她塞进角落的垃圾筐里。她也反抗,可是根本没用,只会招来更恶毒的攻击。但即使这样受欺侮,她也不在意,脸上还带着伤,转眼又和那些男孩嬉皮笑脸。因为除了他们,没人理她。

我当时因为成绩好被任命为班长,但完全没有保护女同学的能力和意识,再加上同学传言说这几个男生认识社会上的“大哥”,是“有后台的”,我也不想给自己惹麻烦,于是我就和其他同学一样,一开始是带着同情围观,后来变得冷漠,再后来甚至视若无睹。

最后一次,她被那几个男孩用板凳砸了头,额头的伤口又深又长,脸上和手上都是血。班主任也吓坏了,请了女孩的家长。女孩的父亲来了什么都没说,只把女儿臭骂一顿,然后怒气冲冲地把她拖走了,之后我们就再也没见过她。

现在每次回想起来,我心里总怀着一丝愧疚,身为班长我没有挺身而出。在犯罪心理学中,当一个人时,胆子没有那么大;两个人,有人胆子就会大起来,因为有人壮胆;三个人就可能无法无天。而正是我们的围观、不作为,让那几个男孩有恃无恐,变本加厉。我们默认和纵容了恶行,本身就是一种残忍,我们都充当了欺凌的“帮凶”,我们并不是无辜的。

我不知道这个女孩后来怎么样了,去了哪里。希望她在离开学校之后的漫长的人生中,再也没有遇到这样的不幸。

欺凌与被欺凌:每个人都是受害者

小说《不良之年少轻狂》里有这样一句话:“有时候,校园比社会更残酷,因为那是一群有破坏力却无容忍度的少年。”

相较成人世界,孩子的世界少了很多功利与世俗,但却可能更加纯粹地奉行自然界的丛林法则。身体素质、容貌、课业成绩、交际能力等,这些都是孩子们自我展现的力量之源,共同构成了一个孩子在其群体中的地位。由于内在尚未完成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建立,他们可以毫不掩饰地释放人性里的真善美,也更加容易毫无顾忌地释放人性里的恶,肆无忌惮地用最简单的方式发泄自己的情绪。

但归根结底,孩子丛林法则的习得主要来源于成人社会,其主要原因包括不良的家庭环境和教育,以及影视游戏中的暴力因素等。

初中时那几个欺负人的男孩,家庭环境和教育都很糟糕,有常常遭受家庭暴力的,有成长在单亲家庭的,还有一个住在我奶奶家隔壁,三代同堂,听说那家的老人对男孙极为溺爱。小时候是要什么给什么,后来男孩问老人要钱,要不到就踢老人。而现在,我们通过媒体报道了解到,除了这些不良的家庭教育因素,还有更多的校园欺凌发生在了留守儿童身上,即家庭教育的缺失。

通过影视游戏过早接触暴力,这个问题也长期存在。记得当年那几个男孩就喜欢看香港电影《古惑仔》,在着装、言行、甚至团体成员的外号上都加以模仿。其实,不论是当年风靡一时的《古惑仔》系列,还是现在各类网游手游,其帮派、暴力等元素都是中小学生们追逐模仿的对象,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学生们的价值观。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便捷的网络传播使得这样一种本来藏匿于学生之间的隐秘事件公开化,成为了欺凌者炫耀的资本,加剧了恃强凌弱的不良风气。

在校园欺凌中,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往往认为自己是胜利者,吃亏的是被欺凌者。事实上,欺凌者本身也是受害者。首先,有些欺凌者是曾经的被欺凌者,他们接受了丛林法则,采用了“以牙还牙”的方式反抗,成为了新的欺凌者;其次,正如前文所讲,很多欺凌者身处糟糕的家庭环境中,例如家庭暴力。全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组组长、心理学家王加绵认为,家庭暴力很容易使孩子形成一种“攻击性人格”,为此他们往往通过欺凌弱小来释放压抑,获取一种心理上的平衡。从这个意义上说,那些“害群之马”其实是不良家庭教育的“受害者”,也是需要诊治的心理障碍患者;再次,欺凌者会遭到正常同伴群体的拒绝而处于孤立的境地,从而导致欺凌行为恶性循环;最后,欺凌者处事霸道、以自我为中心, 缺乏正义感和责任感,把欺负人当成家常便饭,如果他们始终无法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其行为也没有得到惩罚和矫正,那么,学生时代的欺凌行为极易在成年后转化成犯罪行为。有研究表明,许多成年罪犯当年都曾在校园里有欺凌行为。

所以,在这件事情里,欺凌者和被欺凌者一样,都是受害者。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当我们在网络上疾呼修改14岁的刑责年龄时,我们应该意识到,面对校园欺凌问题,不仅仅是修改法律那样简单。

诚然,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校园欺凌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更多地强调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犯罪的预防,多是正面保护措施,缺少惩戒性规定。然而相较于法律的缺陷,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缺失,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才是我们更加需要正视的问题。家长没有教育和保护孩子的意识,学校难以正视和重视欺凌现象,我们都没能履行自己的责任,反而呼吁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法律制裁,以暴制暴,放弃孩子,不正是我们自己对丛林规则的推崇和倚重吗?

在“知乎”网站上,对校园欺凌这一问题,有网友写道:“我想告诉家长,如果您的孩子没有生活在一个高素质的环境里,请务必让孩子合群。”这个建议听起来多么无奈和无力。

当前,我们亟需重视校园欺凌这一问题,建立一整套校园欺凌的应对机制,包括预防、发现、报告、行为矫正、心理援助和法律惩治等各个环节。关于这方面的经验,世界各国都有一些具体措施可供参考。

欺凌视频和图片在网络上的大量传播,对被欺凌者的人格和尊严再次造成损害,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心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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