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频现食品安全问题因与果
2016-09-20法人李立娟
文 《法人》记者 李立娟
沃尔玛频现食品安全问题因与果
文 《法人》记者 李立娟
食品安全问题实际上是一个产业链的问题,包括供应商的选择,供应商的管理,以及供应商进入超市后的管理等,这是一个全员、全面的产业链,监管缺一不可
在6月14日举办的2016食品安全宣传周上,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大连沃尔玛因销售的两批次水产制品抽检不合格再上“黑榜”。
国家食药监总局的通报显示,大连沃尔玛因销售的两批次水产制品抽检不合格上榜,“大连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大连三山岛海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鱼片,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6000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30000 CFU/g)高出4.3倍;大连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大连三山岛海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味鱼片(香烤味),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0000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30000 CFU/g)高出2.3倍”。
沃尔玛登上今年的食品安全通报并非首次,早在 5月10日,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的食品抽检名单显示,5批次来自天猫淘宝销售的食品,4批次来自沃尔玛、家乐福、永辉等大型超市销售的食品因抽检不合格被通报。
自2011年爆出“绿色猪肉”事件至今,沃尔玛在中国已经被曝光了多起食品安全事件。尽管沃尔玛方面在每次事件之后都会表态在食品领域加大投入和努力,但为何食品安全事件却屡禁不止?这家一向以质优价廉闻名的世界头号商业连锁巨头,究竟怎么了?
通报频频背后
面对数次食品安全事件,沃尔玛方面也澄清称,在2013年至2015年间,沃尔玛在食品安全领域累计投入超过3亿元人民币,用于持续增加供应商审核和产品检测频次、扩大生鲜配送中心覆盖范围、提升店内食品安全标准,以及打造专业的合规团队等领域。
2011年,沃尔玛在重庆的门店爆出“绿色猪肉”事件,引发舆论热议。至6月再上“黑榜”,已经是第N次被国家相关部门通报。
中国政法大学特许经营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特许经营第一网创始人李维华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实际上,相关食品安全问题在中国超市并非罕见,但因为沃尔玛是世界知名企业,树大招风,因此沃尔玛稍微出点事情,便会引起更大的反响。”
李维华认为,一些小的民营超市也会出现问题,但一般不会引起很大的社会反响;另一个问题是,中国本身的食品质量监督环境就有问题。一些大型超市进入中国市场都希望本土化,但是本土化自然要受到大环境的影响,使用中国的供应商后,受不法、不良供应商坑害的情形,亦是不可避免。
“除了沃尔玛之外,据我所知,家乐福也出现过类似问题,这种情况是不可避免的。”李维华说。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纵向来看,超市的食品安全问题是有所下降的,但食品安全的隐患依然存在,这个问题不可小视。
“我们还是应该采取零容忍态度,百分之一的安全隐患都不应该存在。对于像沃尔玛、家乐福这样的跨国性企业来说,水土不服的因素肯定是存在的,比如说对中国消费者的消费理念理解不够等。但对跨国公司而言,他们的食品安全标准应该在全球是统一、一致的,不应该存在在欧美时执行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进入中国市场之后,受中国不法生产商的影响,就降低食品安全标准或者适用不一致的食品安全标准。”刘俊海表示,中国的《食品安全法》在世界上来说应该是比较严格且先进的法律之一,希望跨国公司不要对中国的法律制度误判,否则将会面临比较严重的后果,其中将包括名誉、民事、刑事责任的承担等。
所有品牌都应严格守法
为何洋超市在国内的运营会出现质量无法保证的情形,究其原因,李维华对《法人》记者解释道,像一些跨国超市,并非仅仅在中国有产品质量问题,他们在国外市场销售的产品质量问题也是不可避免的。
客观来说,国内食品安全立法并非不完善,但在执法层面往往问题百出。且相对而言,国内违法成本偏低。
在刘俊海看来,超市产品出现问题的原因是多样的,监管不严、监管漏洞以及监管的真空地带是第一个原因 。第二个原因是沃尔玛自身的进货渠道以及供货商选择的时候,是不是尽到了必要的注意责任。
零售领域进货渠道多元而复杂,一些细节必须十分注意,比如商品生产日期是否真实,生产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来源是否安全,现场销售的新鲜食品是否注意保鲜等等。
刘俊海认为,相关事件凸显沃尔玛在审查供应商方面存在一定的过失,不过要说沃尔玛故意引进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可能性并不大。此外,在生产源头上的把关也十分重要,一些供应商唯利是图,为了赚钱不惜降低成本,使用假冒伪劣原材料,加之激烈的竞争环境,生产者很可能为了利益而放松质量环节。
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了《食品安全法》中关于产品检验制度的规定,超市运营企业应严格遵照该的规定,这是超市的运营之本。
“中国的食品问题常发,消费者已经习以为常,一些国外知名企业像家乐福、肯德基、麦当劳都有发生过类似的现象,甚至包括一些极为恶性的事件。”李维华对记者说道。这说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消费者至上观念
就如何避免食品安全问题,刘俊海表示,避免食品食品安全事件,首先需要商家坚持消费者权益至上,以及食品安全至上的基本理念。沃尔玛等国外品牌尤其应该加强进货查验制度,每一个货架的产品都应该是经过检验合格才能到柜台上,有毛病的、有安全隐患的,一律应该下架。
刘俊海还认为,一旦出现消费者权益被损害的情形,对于医疗费用等支出问题,消费者可以起诉零售超市,也可以起诉生产商。如果以零售超市为被告,超市在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之外,也可以向其前手进行追偿,因为谁生产有毒有害食品谁就应该承担终极责任。
刘俊海的第三个建议是加大监管力度,在整体经济环境下滑的情况下,产品经营者实现盈利也实属不易,但作为一个良心企业,要以让消费者满意为己任。现在的商业社会是“信誉为王”,如果生产者以及经营者失去消费者最基本的信任,将很难在市场上立足,而且也将面临行政处罚以及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生产者以及经营者应该建立、健全生产经营体系,实行最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严格的营销体系、严格的社会服务体系、严格的责任体系,这样才能够提高食品经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刘俊海告诉《法人》记者。
他的第四个建议是,消费者应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消费理念,如果消费者买什么都买最便宜的,商家在生产上为了节约成本,在保证盈利的情况下,产品也就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的。消费者应该秉承安全至上的原则,一些产品在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情况下,或许存在劣质产品冒充好的产品的可能性,消费者应该拒绝消费此类产品。
“所以我个人认为,消费者应该秉着科学、理性、文明的观念,树立安全至上的理念。对于没有生产日期、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厂商地址等产品,应该杜绝消费。”刘俊海表示,上述四个方面应该同时进行,沃尔玛等连锁企业是大型跨国企业,应该承担自己应有的商业义务和社会责任,对其供货商和生产商依法进行监管 让消费者吃得放心、吃得开心、吃得安全。
“总之,跨国公司应该坚持正确的消费导向,并且坚持以消费者为本的原则,为消费者主动把好关,让消费者安全也是跨国公司本身的安全。”刘俊海最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