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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2016-09-20侯学元

群众 2016年9期
关键词:款物民政救灾

侯学元

2016年6月23日,特大风雹灾害突袭盐城市阜宁县、射阳县,造成99人遇难、875人受伤,3万余人必须紧急转移安置。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救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在短时间内取得了显著效果,这是对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正确性的又一有力诠释,是对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真实检验,是对人民群众无穷力量的最好证明。灾情就是命令。救灾,民政人冲在第一线。灾害发生后,我们及时启动省Ⅰ级救灾应急响应,紧急动员,迅速行动,全力开展救灾救助工作。急灾区之所急,迅速调拨2885顶帐篷、3000张折叠床、700盏应急灯、10套大型照明设备等救灾物资运抵灾区,保障受灾群众生活安置所需;把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首位,会同省财政厅快速下拨中央和省级2亿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依法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受灾群众不因经济原因陷入生活困境;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迅速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全省共接收捐赠款物合计5.46亿元;指导受灾地区民政部门细致核查评估灾情,妥善做好遇难者遗体处置及家属抚慰工作;及时汇总、报送、发布灾情信息,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在救灾前方和后方,处处活跃着民政人的身影,向社会各界展示了民政人心系群众、能打硬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体现了“两学一做”的真实成果。此次灾害也警示我们,防灾减灾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决不可掉以轻心。要立足于防大灾、抗大灾,不断加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随时做好救大灾的各项准备。

当前,盐城“6·23”特大风雹灾害救灾工作已全面转入恢复重建阶段。做好恢复重建工作,事关受灾群众切身利益、受灾地区长远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李强书记、石泰峰省长分别对此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在阜宁县召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推进会议,要求统筹推进受灾群众住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建设,加快重建美好家园。下一步,省民政厅及受灾地区民政部门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以人为本、科学重建”的要求,立足民政职能,紧紧围绕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目标,做实做细过渡安置、生活救助、恢复重建、救灾款物管理等工作,全力帮助受灾群众早日恢复正常生活。

一、多措并举,切实安排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从受灾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强化工作举措,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过渡期生活,竭尽所能让受灾群众在过渡安置期生活得更舒适、更安心。切实加强集中安置点服务管理,落实安保、消防、卫生防疫、防暑降温等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完善优惠、补助等引导政策,鼓励受灾人员投亲靠友、租赁房屋分散安置,切实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按照“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原则,认真落实过渡安置措施,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资金。根据家庭困难程度、自救能力等因素,做好分类救助,对重灾户、特困供养对象、低保户等特殊群体实行重点保障。在有序推进恢复重建的同时,及时开展受灾群众冬春救助需求的调查评估,妥善解决受灾群众今冬明春的衣被、口粮等基本生活困难。加强各项救助政策的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体系,充分发挥政府托底救助功能,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二、规范运作,加快推进民房恢复重建。早日住上新家,全面恢复正常生活,是受灾群众最急切的愿望。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象认定、资金补助等工作,加快推进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确保重建房屋在明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使用。发扬认真细致的作风,逐户确定倒房户主和房屋用途,评估损坏程度。在此基础上,按照本人申请或村委会提名、群众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公平、公正确定住房恢复重建对象。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受灾群众家庭境况、恢复重建成本等,按照分类施救、重点救助的原则,合理确定每户的重建补助金额。对于倒房及严重损坏房屋的,户均补助3.5万元;对于一般性损坏房屋的,户均补助3500元。会同财政部门,及时拨付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对于自行重建住房的对象,根据重建进度分期、分批通过金融机构社会化发放到户。对于政府集中重建的对象,将补助额度落实到户、通知到人,根据建设进度,实行集中拨付。

三、强化管理,确保救灾款物依法依规使用。救灾款物能否全部用在灾害救助上,能否花在最需要的地方,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我们将主动回应社会关注,切实加强救灾款物管理,确保每一笔款物运行都依法依规,努力使一分一厘都花在刀刃上。严格执行财政部、民政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县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加强资金管理,提升使用绩效。对于大额社会捐赠资金,重点投向实体项目,实行项目化运行。注重阳光操作,根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适时、陆续公布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进展情况。同时,指导督促受灾地区分级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工作,把款物来源、款物分配、救助对象、救助标准等都“晒在阳光下”。加强跟踪监督,根据恢复重建进度,做好跟踪服务,动态掌握救灾款物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做到账册清楚、款物相符。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救灾款物跟踪督查、绩效评估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认真办理相关投诉、举报,确保救灾款物使用依法依规、公开公正。

四、整合资源,着力加强民生服务设施建设。恢复受灾地区基础设施功能,与民房恢复重建同样重要。此次风雹灾害,对基层民政服务设施造成一定程度损坏。在恢复重建的过程中,我们将整合民政各方面资源,修复、扩建、新建有关设施,切实提升受灾地区民政公共服务能力。注重科学规划,将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恢复重建“总图纸”,一体设计、同步实施,做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标准适度。注重统筹资源,主要从民政业务经费总盘子中调配安排资金,将有关经费向受灾地区倾斜,把钱花在最需要的地方。注重突出重点,优先加强养老、社区服务、儿童福利等与群众关系最紧密的服务设施建设。近期,我厅已经会同财政部门拨付阜宁县、射阳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628万元,还将拨付两县社区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补助资金630万元,支持受灾地区加强相关设施建设。下一步,我厅将密切跟踪受灾地区民政服务设施建设,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后续支持。

民政是救灾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面对灾害,全省民政部门将恪守“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以最高效率、最强举措落实救灾各项工作任务,让受灾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作者系省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责任编辑:刘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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