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被盗号致他人损失怎么办
2016-09-14
方圆 2016年15期
江西潘女士:上周我的微信号被盗,微信号里有不少好友。两天前,一朋友给我办公室打电话告诉我,我微信发消息让他充话费。次日发现目前至少有十位微信好友被骗,被骗金额超过2600元钱。请问我作为微信号的主人,是否应当赔偿这些好友被骗的损失?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你作为微信的所有者,是负有管理责任及安全保障责任,但是在网络技术非常发达的当今社会,作为一个普通的网民是很难阻挡黑客对账号密码的窃取。行为人在实施诈骗过程中,是在你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的,因此你本身对此事件并不存在过错。同时,被骗者均是成年人,在不确认对方真实身份信息就进行话费充值,自身也存在过错的。所以你不存在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形。综上所述,你不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