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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高校课堂教学管理情况

2016-09-10陶然张丹阳黄萍萍金亭荷

世界教育信息 2016年11期
关键词:大学专业教育

陶然 张丹阳 黄萍萍 金亭荷

一、概述

英国教育部门重视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以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高校教学质量在世界上享有良好的声誉,在国家层面和学校层面上形成了对教学质量进行管理的制度和传统,但无专门的课堂教学管理规定,而是分散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对师生的管理规定之中。

(一)国家层面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负责对高校教育质量进行监管,从 2001年开始采取院校审核(Institutional Audit)方式,其核心是不再直接评估高校的教育质量,而是评估高校内部质量保障措施及成效。英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HEFCE)从2005年起开始实施“全国学生调查”(National Student Survey,NSS),调查政府资助的英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和苏格兰高校,以及英格兰、威尔士政府直接资助的继续教育学院在校生最后一年期间对大学课程质量的意见,问卷包括课程教学、评价与反馈、学术支持、组织与管理、学习资源、个人发展、总体满意度和学生组织8个方面的23个问题。

2010 年,HEFCE 发表的《高等教育信息发布:对高校信息发布改革的咨询意见》(Public Information about Higher Education:Consultation on Changes to Information Published by Institutions)报告提出,2012-2013年,高校除了要在大学和学院课程数据比较的UNISTATS 官方网站上发布学生入学资格、升学、完成学位和不能获得学位情况、初次就业情况和工资水平、与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报告的链接等信息以外,还应该发布课程层面的教学质量信息,包括学习、教学和评估方法以及相关的专业认证;专业层面的数据包括NSS 结果、就业情况和工资水平;院校层面数据应该包括助学金、住宿费和学生组织。这些信息被称为“关键信息表”(Key Information Set,KIS)。

2011 年,HEFCE 发布了《提供高等教育信息:咨询结果和下一步计划》(Provision of Information about Higher Education:Outcomes of Consultation and Next Steps),强调高校发布教学质量信息的重要性,列举了17 条本科专业应该提供的信息,包括各种教学活动的时间比例、使用的评估方法的总结、学生毕业6个月后的就业目标、学生毕业6个月后在管理和专业岗位工作的比例、学生毕业6个月后因专业学习而获得的工资水平等。报告还描述了一套更加广泛的信息系统,在KIS 的基础上还包括学校情况(学生就业情况)、课程、资助和质量提升过程的细节信息。这就是所谓的“宽泛信息表”(Wider Information Set,WIS)。

(二)学校层面

英国高校自身教育质量控制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第一,教师评估。为了促进教师专业素质与教学水平的提高,英国高校一般每年都要对教师进行一次评估。但也有的高校2年或2年以上进行一次,如牛津大学5年进行一次正式的评估,教师评估是以教师自评为基础的。然后,由教师的直属上级系主任或资深专家组织有教师参与的评估讨论,根据教师的自评报告及工作表现,在双方讨论、协商后,提出改进意见并得出评估结果。

第二,院系自评。院系自评的对象主要是各院系所开设的相关专业及学科,每年进行一次,考评由学院自行组织专业小组进行,并且结合校外督察员的报告、师生的意见以及社会对该专业所培养人才的反馈,撰写考评报告。考评的结果可能导致该学科的调整。

第三,学校审查。学校要定期对各院系进行审查,一般5年进行一次,主要考察学生的学习成果是否与所设定的培养目标相符合。审查的内容包括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专业学科的研究成果以及发展状况等。因为审查结果直接影响各院系相关专业的招生及经费的发放,所以各院系都非常重视。

二、相关的国家和院校规定

(一)大学教师准入标准

为促进大学教师发展,英国于1997年发布《迪尔英报告》,于2003年颁布《高等教育的未来》白皮书,对大学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入职教育开始被要求作为强制性的培训制度,并逐渐实行专业硕士学位教育。教师在入职的3年之内,必须接受高等教育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并获得学位证书,才能通过试用期的考核。现在,英国的大学教师入职教育主要由两类机构承担。一类是英国高等教育学院,这是一个全国性的独立机构,由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资助,专门为高校员工提供培训,提高高校的教学水平和影响力。另一类是各个大学的教师培训中心。大部分高校对入职的教师都有强制性的培训,培训课程参照英国高等教育学院的《英国高等教育学术专业认证方案》和《英国专业标准框架》制定。因此,各个大学的培训课程有很多相似之处。

虽然英国大学有较强的独立性,但国家对于新进教师的水平有统一严格的要求:大学新进教师在3年试用期内必须获得教育专业硕士资格证书。

在科研型大学工作的教师获得的证书是PCAC(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Academic Practice),而在教学型大学的新任教师在修满学分后获得的是PCHE(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Higher Education)。尽管这两种资格证叫法不同,但是功能几乎一样。教育部规定大学教师必须在英国高等教育学院注册,无论是取得PCAC还是PCHE,并成功注册的教师,未来职业发展道路的可能性是一样的,即使教师在教学型和研究型大学之间变换,也不会带来很多影响。PCAC和PCHE是一个硕士层次的项目,要求学员在2年内非全日制完成,主要对象是那些任职不到3年的新进大学教师或者有教学任务的其他行政人员。整个学习项目由60个学分组成,都含有多学科的学习。完成了所有学分的学员可以获得硕士学位证书。2000-2001学年之前,PC专业硕士项目是一种自愿的学位教育项目,但是从2001-2002学年开始,便被纳入高校对新进教师的强制要求,要求其在3年试用期内获得该项资格证书。教育专业硕士项目一般由英国各个高校的教师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英国政府2006年颁布了《高校新进教师的教师教育/培训的专业标准》。该标准从以下几个方面规定新进教师教育和培训的目标。第一,专业的指导和支持。新进教师要服务于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人士,使他们接受教育,成为一名成功的学习者。新进教师要与学校其他工作人员协同工作,获得支持和帮助的环境。新进教师必须了解如何指导和支持学生,包括认识学生的学习支持需求,有效开发适合和包容的学习和教学,推荐学生参与专业性服务,并为他们提供持续的指导和支持。第二,提高教学效果。作为一个或是多个课程团队的成员,新进教师应该能够充分考虑劳动力市场和学校的需求进行相关的教学方案设计、开发、实施和评估。新进教师应该能够设计和准备引人入胜的教学,利用包容性和多元的学习经验和技巧促进学习者学习。教学计划应该考虑到学生已有的知识、技能和期望、需求。学习、教学和评估应该考虑到当前的教育方法和理念以及现行的做法和可用资源。入职教育要培养新进教师可以根据国家的倡议和首要任务设计相关课程的教学和评估材料的能力,要培养教师能够综合考虑各类机构的要求、相关法律、政策、社会和经济环境的背景、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技术变化等因素来综合制定教学规划的能力。新进教师必须既能独立又能协作地完成各种各样的学习、教学及评估,并使得来自不同社会、文化、经济及教育背景的学生完成教育目标。在实践中,新进教师应该掌握运用不同的方法来帮助、激励及支持学生获得成功。同时,入职教育要考虑和审核新进教师的教学实践对学生的影响。第三,关于教学评估。新进教师应该学会在教学实践及教学研究的基础上决定评估的方式。评估的目的是支持和确保学生在学习中不断进步。评估应该从学科整体、与学习相关的方面以及教学的过程这三方面肯定学生所获得的成就,并提供考评的证据。新进教师需学习用规范、整体的策略构思评价手段,以事实为判定依据,为学生的学习提供建设性的反馈。因此,新进教师坚持教学评价的相关原则,应把握好内部评价和外部的评价界限。评价应考虑到学生多元的学习环境,包括教室、研讨会、闲散学习时间、在线上课、社会媒体等。入职教育应该使新进教师能够采用整体的评价方式,而不仅拘泥于一个分数和一个结果。第四,关于职业发展。英国政府要求新进教师必须有灵活、创新、及时反馈和反思的能力,以及高度的组织承诺。新进教师应该学会时时掌握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的变化,并根据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新进教师应该不断追求专业的进步来证明自己高度的组织承诺,为学习者、工作伙伴和组织不断创造价值。

英国高等教育学院是全国性的独立组织,其运作主要受到英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资助,并接受国家学历授予委员会的管辖。高等教育学院是英国除了各高校之外主要提供入职教育的认证课程、研习会和工作坊的机构。高等教育学院可以与各个高校直接联系,用专业的方法协助高校了解自身目前的状况和首要需求,通过专业的服务,协助高校开发入职教育活动,满足各个高校入职教育的个性需求。

英国高校教师入职教育主要由各高校的教师培训部门负责,受人力资源部门和校长办公会战略部署委员会的共同管辖。英国剑桥大学、牛津大学、伦敦大学学院等综合性大学都是采用这种设置方式。

(二)国家法律法规对教师行为的规范

英国高校注重学术和言论自由。《1988年教育改革法》指出, “学术自由”包含政治层面自由、组织的自我管理与自治、个人教学和研究的自由、组织的优秀性、学术资源占有的安全性、同行监督与批评自由,主要适用于学术类的教职工,而不是非学术类的职工、学生和访问学者。《1986年第2号教育法》强调了言论自由的重要性,通过立法的强制手段保护并推进言论自由,明确言论自由是超出学术的、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概念,但言论自由并不是在任何国家的完全自由,它受到很多其他要求和责任(尤其是法律)的约束。

英国大学校长联盟2011年2月公布的《校园的言论自由:英国大学的权利和责任》(Freedom of Speech on Campus: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in UK's Universities)报告中指出,高校在推进学术言论自由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高校积极地鼓励辩论,尊重、倾听、考虑、检验和质疑各种各样的观点和想法,但在面临动物权利保护、性别、种族、宗教信仰、性取向平等等问题时,高校要考虑某种言论是否会产生攻击和敌意。

根据《2010年平等法》(Equality Act 2010),高校有责任减少不合法的歧视和骚扰,以在不同群体间建立良好的关系。在维护校园安全方面,2000年、2006年的《反恐怖主义法》(Terrorism Acts 2000 and 2006)定义了有关于恐怖主义的犯罪行为,将恐怖主义定义为出于政治、宗教和意识形态目的,威胁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要求大学寻找合适的、有经验的人担负起有关学生服务和安全的职责,保证所有的关于校园安全、学术自由、言论自由和平等权利的问题与法律的要求相一致,保证现有政策措施与时俱进。

近年,大学对学校教学及其他活动的管理在英国被提升到了关系反恐及国家安全的高度。被称作“圣战约翰”、曾多次在“伊斯兰国”的西方人质遭斩首录像中出现的蒙面男子名为穆罕默德·埃姆瓦兹(Mohammed Emwazi),毕业于威斯敏斯特大学,拥有计算机编程学士学位,于2012年前往叙利亚。他本科就读的威斯敏斯特大学有规模极大的穆斯林团体。一位不愿具名的威斯敏斯特大学毕业生向媒体透露,威斯敏斯特大学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激进穆斯林言论的传播,为宣传“圣战”提供了平台。他还透露,威斯敏斯特大学的许多穆斯林小组或团体时常发表反对以色列、仇视同性恋群体以及排外的言论。针对此信息,威斯敏斯特大学发言人称该大学一贯坚决反对任何激进、极端或有恐怖主义倾向、仇视其他族群的言论与行为。该校因为“圣战约翰”引起各界关注,对本校学生社团活动更加谨慎地进行审核管理。例如,一个名为 “谁是穆罕默德”的社团活动就因其话题的敏感性及争议性被校方叫停。

大学在反恐活动中的作用引起了英国政府的关注。2000年初,工党政府提出“预防策略”作为英国国家反对极端主义的指导文件。自此之后,英国政府出台了许多规定,管理大学社团活动、演讲以及邀请人员等。在此基础之上,英国《反恐及安全法案》形成。该新法案规定大学应为就读学生的言论及行为负责。例如,政府认为大学应当起到监督学生言行的作用,警惕一切激进、极端主义及恐怖主义倾向的言论,并适时向警察通报可疑的行为及言论。根据新法案,大学应当对社团活动进行更严格的审核和管理,如对受邀进行演讲嘉宾的背景进行审核,如发现有极端宗教或政治背景,该类嘉宾将被排除在受邀演讲之列,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同时,政府提出需建立专门机构监督高校对该法案的执行。内政部于2015年1月30日结束对于高校在反恐活动中的角色与要求的文件咨询,在该文件中,政府规定高校需对自身在反恐活动中的角色有严肃正确的认识,自觉抵制任何企图宣传或助长极端及恐怖主义观点、言论及行为的活动。政府希望高校在其行政规定中明确对受邀演讲者及活动的管理规定:在预定活动场地及制定受邀演讲嘉宾名单时预留充分的时间以便高校或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决定该活动可否进行(通常应预留至少14个工作日);提前通知校方或有关部门活动内容,如活动大纲、讨论议题及可能展示的幻灯片等;高校应建立健全的针对组织进行活动的风险评估系统,保证评估的透明公正,如论证某活动是否可以顺利进行、是否在组织方面需要改进,如保证可以自由讨论对立观点、观众席中有组织人员对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引导等;建立有效的机制,管理由校外事件引发的校内活动。

《反恐及安全法案》引起了极大争议。许多高校职工及学生认为,一旦国会通过这项新法案,将允许内政大臣以预防极端主义为由对大学和各级学校施加可能有碍言论自由的限制规定。针对高校职工及教师的担忧,英国政府表示其充分重视及尊重高校言论自由,并表示新方案明确规定对社团活动及言论的监督须建立在尊重言论自由的基础上,将在自由与安全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点。然而,高校教职工对此并不买账,超过520名英国大学教授签署了一封写给英国《卫报》的联名信,要求英国内政大臣特蕾莎·梅重新慎重思考该项法案。参加签署联名信的教授们认为,针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最好的回应就是更好地维护自由与民主,任何限制自由讨论的活动都是带有歧视性的,反而不利于反击极端和恐怖主义活动。英国商务、创新与技能部分管大学、科学和城市事务的国务大臣克拉克在此议案上也与首相卡梅伦、英国内政大臣特蕾莎·梅产生分歧。

(三)大学管理规定对行政人员、教师、学生的要求

关于教师的课堂讲授内容,英国高校一般事先将每门课程讲义的主要内容放在网上的课程指导中,教师需按该内容次序授课,但课程没有统一编写的教材,教师根据学科发展趋势选择新知识、新理论或最新发表的科研论文作为教学资料,授课内容紧跟时代发展,同时提供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参考书目,并清楚地标明“基本参考书籍”“高级参考书籍”“理论参考书籍”等,以便学生自主学习时参考使用。

关于教师的职责,大学的院系在相关手册中有详细规定,如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规定教师职责是对学生的进展和表现提供学术指导和反馈,讨论学生可能经历的任何学术疑问;对学生非学术上的问题提供关怀支持,必要时指导学生寻求校内合适部门的支持;联系学校残疾和福利办公室,对残疾学生提供相关指导;与学生通过一对一会谈或电邮等方式保持定期的学术和其它事务的接触,交流次数和性质因学生层次有不同;对学生学期课程报告进展进行评价;同意学生的选课决定;将学习进展不如意的学生报告给项目主任和学校。该院对教师的素质提出了要求,规定每位教师要非常熟悉课程的结构和管理规则,非常了解学校的学术和其他事务的支持服务,定期向学生宣传介绍学校相关制度;如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满意,院系将按适当程序重新更换教师。

英国大学通过监督和管理教师及学生在校言行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满意的教学质量。伦敦大学学院是英国顶尖大学G5之一,在2014研究卓越框架(REF2014)排名中名次较高,研究人员队伍规模大,科研实力强。该校通过规范师生关系、制定行为准则,达到保障课堂教学质量及打造平安校园的目的。

伦敦大学学院制定专门文件规定校园的人际关系,如师生关系、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以保障教学活动有序性及公平性。伦敦大学学院规定,正常健康的高校人际关系应建立在专业的教学活动基础上,如课堂教学、作业考试评估、指导学习、课后辅导、保证学生安全、为学生提供行政或技术支持。在师生关系的问题上,伦敦大学学院规定教职工不应与其所负责的学生发生恋爱、性关系或任何商业关系,因为该类关系会影响到客观公平有序地进行专业教学活动。同时,伦敦大学学院规定教职工之间除了正常的工作关系,如有任何其他私人关系应及时向其直接主管报告,以便审核该类关系是否会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任何骚扰或霸凌行为在伦敦大学学院被严格禁止,以保证健康的人际关系及教学行为活动。

除了人际关系,伦敦大学学院也对师生的行为作出了严格的规定。针对教师,伦敦大学学院制定了若干细则,要求教师坚持行为的客观性,尊重伦理守则,对他人礼貌尊重,时刻在专业方面起到带头作用,帮助团队与其他系内团队进行良性竞争,积极寻求与他人合作机会,认真建立和维护内部关系,以达到团队目标。教师应当对自己的绩效责任有充分的认识和坚定的决心,应当定时定量完成任务并与主管领导有效及时的沟通;应当认识到专业不断发展的需求,并时常与主管领导探讨自身发展的需要,不时反省自己的教学或其他专业行为,寻找提高学习机会;有效利用资源,遵守伦敦大学学院各项有关规章制度。对于工作中出现的变化,教师应时刻保持镇定的态度,冷静客观地看待改变,积极承担责任并与他人进行应对措施的讨论。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困难,教师应如实客观地记录所发生的问题,科学地分析及看待问题,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程序,客观透明地解决问题,对照以往的经验经历以帮助解决问题,并及时将问题通报上级来获得更多的协助。教师们应共同努力,创造一个宽松自由及包容的环境,保护及尊重公平、平等及多样性。

对于无法通过鼓励或建议改善的行为,伦敦大学学院制定了严格的纪律处罚措施,以保障教学活动和校园生活的有序进行,所有的员工在收到纪律处分或处罚通知时都有权利进行上诉以保障自身权益。

在教学人员职称评审方面,伦敦大学学院提出了明确的标准,要求教师通过教学和教育创新对某个特定学科的进展作出贡献,而判断的具体依据如下:同行的评估、学生的评价或学生考试成绩;获得杰出的奖学金,以书籍、录像以及计算机辅助学习材料等方式开发教学辅助设施;开发课程教学的新模式;在本系以及本系之外加强教学;获得优秀教学奖。

编辑 李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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