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误识的概念、形成及超越
2016-09-10毕妤
摘 要 现实生活中存在着种种对于教育的“误识”,这些“误识”干扰着人们对教育的认识,影响着人们的教育行动。澄清教育误识是解决教育问题的关键。澄清教育误识并不意味着消除教育误识,而是更清楚地认识教育的本质和功能。
关键词 误识 教育实践 符号暴力 教育社会学
自有人类就有教育。随着人们对教育现象的认识与研究不断深入,人们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关于教育的思想、理论与观点,这些思想、理论和观点形成了我们对教育的认识。那么我们对教育的认识是不是越来越清楚,教育实践是不是越来越进步呢?教育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证实答案是否定的,教育误识一直存在并影响着人们的教育行动。当下,所有教育问题的根源都可以从教育误识中找到原因,教育误识掩盖了教育领域存在的真正问题,蒙蔽和愚弄着教育者及受教育者。因此,对教育误识的认识,是认清教育领域层出不穷问题的关键。当前教育领域存在各种对教育的误识,以至于人们不能正确理解教育的本质,影响他们的教育行动和教育选择。
一、何谓教育误识
教育误识是一种对教育的信念,此种信念的产生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群众对教育认识的积淀。甚至可以说,教育误识是群众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并主动认可的一种教育信念。因此,教育误识是一种认识结果,即对教育的功能、价值等的认识和理解。它不仅反映着认识者本人的认知结构,更反映着社会的结构和秩序。理解教育误识,必须清楚以下几点。
第一,教育误识不一定是错误的认识。对教育的认识无所谓对错之分,都是认识者认知结构的反应,而认知结构一定程度上是社会结构的产物,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感染、熏陶而形成的。教育误识影响着人们对教育的思想观念,甚至引导着人们的教育行动和策略选择。
第二,教育误识具有群体性特征。教育误识不是存在于某一个体,而是具有群体性的特征,是被处于一定社会文化场域中的群众所共享的教育认识。因此,教育误识一旦形成,不易改变。当然,对教育误识研究的目的也不是为了改变群众对教育的这种“误识”,而是为了更清楚地认识教育的本质与功能。
第三,教育国家化后,教育误识一直存在。教育国家化以后,教育的功能便发生了变化,不再单纯是以培养人的发展为全部目的,而被强加上了国家的教育目的,即国家根据自己的需要而形成的目的。国家通过制定课程标准,编纂教科书,监督检查教学的实施,利用教师的选拔、教育投资等手段来控制教育,达到为自己服务的目的。
以下是两种常见的教育误识。
误识之一:学校教育是促进社会流动的工具,是伟大的社会平衡器。实际上,学校在促进社会流动尤其是促进社会的阶层流动方面并没有发挥理想作用,反而在固化阶层方面作用明显。美国非学校化运动的代表人物伊利奇认为,学校只是向人们提供了机会均等的期待,使人们相信只要接受学校教育就能获得成功。穷人被告知学校为所有人提供了改善自身经济状况的平等机会,但是,它并没有实现这一目标。学校起到的作用是将经济的差异转化为教育的差异。因为,穷人的子女与富人的子女相比在接受学校教育方面始终处于不利地位,穷人的子女缺少中上阶层子女享有的大部分教育机会。这样,穷人的子女容易把个人在学校的失败或成绩差归因于自身,而不是这个系统。他们不能改善自身经济状况,就会责怪自己未能在学校里取得好成绩。
误识之二:学校课程知识是客观的。实际上,课程内容不是社会各阶层文化总和的客观反映,课程知识内容是社会建构的,是受社会统治阶层尤其是统治阶层的上层控制的,由此带来的便是课程内容很难做到价值中立。正如一个国家用教科书所呈现的知识一样,它是难以做到价值中立的,它总是自觉不自觉地体现着统治阶层的意志,课程内容通常是统治阶层对客观知识的解读[1]。因此,学校的知识不一定是价值中立的,其中有权力的渗透。
二、教育误识的形成
教育本质上是社会的产物,是社会结构的反映。任何教育活动都是在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权力支配体系下的活动,活动者都处于特定的社会阶层,反映着独特的文化。不论是教育的理念、内容、形态、执行与结果,都与它所处社会特性息息相关。
1.教育实践的双重性是教育误识形成的基础
教育实践的双重性,一方面是指教育实践必须是真理和正义的象征,教育具有去利益化的特征,它为人们提供了期望,希望通过教育获取真理,改变社会经济地位;另一方面,教育实践又渗透着利益、权力和价值的争斗,教育系统是以与外部功能相对立的中立和独立性的面貌出现的,而这一中立和独立性反过来又为这种外部功能进行服务,这就是教育系统的双重真相[2]。
在社会生活中,教育往往被寄予较高的期望。教育不仅关系到未来一代的健康成长,使其能顺利地融入社会生活,更关系到国家未来的发展。另外,教育还被寄予改变社会经济地位的社会流动的功能。所有的这些期望都要求教育过程和教育知识具有一定的合法性保证。教育传递的知识必须是被社会所认可的,被教育行动者认为是无可置疑的真理,受教育者才能心悦诚服地接受它,并将其内化。
教育实践通常被标榜为科学的、中立的、技术的,但实际上它往往是依凭权力进行的。学生和家长会把这种教育实践误认为是客观真实的,也把文化暴力误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教育行动的主要作用就在于使权力关系演变为合法权力。权力关系既来源于教育行动,也源于对教育行动客观真实的误识。并且,这一误识构成对教育行动合法性的承认,而这一承认也成为了教育行动实施的前提条件[2]。
2.文凭社会是误识形成的特殊场域
行动者的一切行动,其所拥有的惯习、资本等,都是在特定的场域发生的。场域,我们可以将它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因其客观关系的存在而构建起来的网络。场域作为一个被诸多客观力量调整定型的体系,在该体系中存在一种特定引力,这种引力被强加到进入该场域的客体身上。同时在客体内部还存在一种惯习的“力量”,这种力量作为外在结构内化的结果,通过对外在场域的要求作出回应。细观教育场域,教育场域的生存心态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并指导着人们的教育行动。当代中国已进入“文凭社会”,中国自古以来就形成重视教育的传统,过于注重教育改变社会地位、促进社会流动的功能。及至近代,废科举,新式学校教育的引入,文凭成为人们接受学校教育竞相追求的对象。这是一种教育惯习,这种教育惯习形成于重教的传统习俗和教育实践。在文凭社会场域中,存在着不对等的权力关系,文凭颁发与授予的机构不仅掌握着知识的选择与分配,而且掌握着受教者接受教育的时间和形式。因此,教育误识是在文凭社会场域中,由教育行动者的惯习所支配、各种形式资本相互作用塑造而成。
3.符号暴力是误识形成的途径
法国大师布迪厄揭露了符号暴力的存在,符号暴力往往比经济、政治、文化的禁锢更为厉害。符号暴力是通过认识也就是本文所特殊强调的误识的行为来完成的,这种认识通常超出意识所能控制的范围,或者外化为群体性对本为错误而普遍认为其正确的状态,或者深植于意识不易感知的深处,而惯习图式的模糊难辨则正好体现了这种认识和误识的行为[3]。符号暴力因为在被制约者合谋的基础上生产和再生产的分类图式基础上产生,而这种分类图式是社会行动者对社会结构之于认知结构(以及场域之于惯习)的约制与形塑作用的前反思性接受,因此符号暴力无处不在。社会行动者对那些施加在他们身上的暴力,并不领会那是一种暴力,反而认可了这种暴力,布迪厄称之为“误识(misrecognition)”[3]。
教育制度的运作逻辑只能建立在平等基础之上,而误识所导致的结果便是对教育不平等的社会不平等根源的不知,往往认为是天资方面的差异致使教育方面的差异,用天资来解释所有的不平等现象,特别是学习成绩的不平等[2]。正是基于社会误识,这一误识主要体现为思维图式与社会结构的对应性关联,才能形成象征性权利。而教育的合法化功能,则直接强化和加剧了社会的不平等[2]。通过教育这一手段,它以科学性和中立性作为合法性的外衣,生产着对社会既定结构或再生结构的信念。这一灌输的方式是极其隐蔽的,以公开的、公平的合法化的形式所进行的。教育在现代高度分化的社会中的作用也就在于灌输着对照与区分的原则体系,强加着一种对社会的意识。而这种强加,更可能是一种对能动者固有的心智图式的一种强化。所有这些过程,也都是在行动者的合谋之下进行并得以完成的。能动者自身并没有意识到这一强加或者强化的进程,他们所体会到的并进而去追求的是接受这种灌输,因而也就是一种“误识”了[2]。
三、认清教育误识是解决教育问题的关键
当下,教育问题纷繁复杂,原因各异。但是,这些问题的产生和解决都离不开对教育体系或教育制度的准确认识。然而,由于认识的局限,人们往往对教育的认识有所偏颇,形成对教育的误识。而在这种误识的指导下,采取的教育行动往往得不到预期的结果。正如“读书万能论”、“读书无用论”等论述的存在,都是由对教育的误识产生的。因此,教育问题的解决,也只能从端正对教育的认识开始。拨开笼罩教育的层层迷雾,方能看清教育的本质,揭开教育领域的迷惑,才能达到教育问题的解决。教育误识如笼罩在行动者面前的迷雾,引导行动者采取错误行动深陷其中,而不自知。
一切的教育问题,都不只是教育本身的问题,是教育误识的问题。群众看不清教育的真实面目,往往对教育抱有极大的期望,当遭遇现实,这种期望又会很快破灭,从而开始埋怨教育,甚至转嫁于学校、教师、学生,而对教育的误识不会改变。这种教育行动一旦成功,获得预期的收益,会进一步强化这种误识。而这些教育问题的解决,也不能仅仅从教育内部去寻找答案,问题的解决只能靠破除对教育的误识,打破教育的神话,认清教育的本质,还原教育的应有面目,用真实的教育信念引领教育行动。因此,这就涉及对教育功能、课程知识、学生观等的重新认识。
四、走出教育误识
提出教育误识,并不是说关于教育的种种认识和宣传都是谎言,是被有心人士制造出来的阴谋,相反地,是要说明它正是教育领域之符号权力运作最根本的展现模式,是教育实践的本质及可能性条件。教育误识是一个社会学的概念,它是教育实践维持运作的合法性条件,是对教育实践具体作用的迷思。当然,它也成为教育社会学持续关注与探讨的对象。事实上,教育社会学应包含一种取向,那就是对教育符号权力的误识体制进行永恒的批判。
认清教育的社会属性是澄清教育误识的关键,教育从来都不是中立的,不受社会环境的影响。教育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其活动由谁组织、教育对象为谁、教授什么知识、用什么方法教等一切环节都是受社会结构支配的,其中无不渗透着不同团体、利益阶层之间的权力和利益的斗争。另外,教育还受到社会文化环境的制约,这种文化环境不仅包括历史形成的传统文化,还包括时下流行文化以及外来文化,此种文化复合体对教育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教育的这种社会属性引导我们必须把教育看成是一种社会活动,其活动规律受社会活动规律的支配。
教育社会学为我们澄清了教育活动的社会属性,为走出教育误识提供了学科视角。从教育社会学的学科视角出发,不仅可以解释和揭示教育中的误识,更有助于社会的启蒙与批判。从教育社会学视角对教育问题及现象进行思考与研究,能够让我们在司空见惯的教育问题中依靠“社会学的想象力”寻找到新的解决教育问题的思路与方法,从而更好地认识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更好地促进教育的发展。正如台湾学者邹川雄所认为的那样,教育社会学为我们在深入分析教育实践的时候提供了一种深刻洞见,而这种洞见往往对于教育研究是具有启发意义的。以教育社会学视角研究教育问题让我们可以摆脱纯粹规范性与经验性方法的制约,让我们将价值、承诺、利益、阶级及权力等相关因素带入教育传递的过程之中,好让我们能超越学究式的“理论的逻辑”,进而深刻地把握具体的教育“实践的逻辑”[4]。
参考文献
[1] 迈克尔W.阿普尔.文化政治与教育[M].阎光才,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
[2] 刘拥华.布迪厄的终生问题[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
[3] 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论[M].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
[4] 邹川雄.浅论教育社会学的视野与定位——作为教育行动者的社会启蒙与批判[J].教育社会学通讯,2005(64).
[作者:毕妤(1979-),女,陕西西安人,西北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硕士。]
【责任编辑 王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