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二十条”
2016-09-10
小康 2016年12期
日前,重庆市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二十条”举措出台。其中,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低于3万元的企业施行免收增值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减按50%计算、执行20%的所得税税率;新开办的企业享受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两年补贴。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则奖励200万元,对挂牌新三板的奖励100万元,对股份制、非股份制科技型企业挂牌重庆OTC科技创新板的奖励额度则设定在25万元或5万元。据介绍,“二十条”举措对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将形成重大利好。
(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