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位“批发商”王新康
2016-09-10周勇
周勇
河南滑县原县委书记王新康卖官案曾轰动全国、惊动中央,当时有“中原卖官第一案”之称。滑县有民谣曰:“官位要长,快找新康;位置要动,快把钱送。”王新康在滑县独揽组织人事大权,一手遮天,县委常委会形同虚设。在王新康任县委书记的四年间,全县共调动干部865人,其中提升445人,交流420人。检察机关指控王新康利用手中职权收受40余名干部贿赂70余次,人民币金额36.52余万元。1999年6月,王新康被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高明的“卖官专业户”
王新康1946年7月出生于河南浚县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1970年毕业于甘肃省兰州大学。“熟读”马列主义,入仕官运亨通。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当他的同事们还在县委党校的讲坛上默默讲课时,他却幸运地升到了乡镇党委的领导岗位上。不久,30多岁的他又升任安阳县县长。在正县级的位置上,他还多次被确定为副市级干部考察对象。1993年1月, 王新康时来运转,在滑县人民热烈的掌声中,他从安阳市政府副秘书长的岗位上走马上任,被调至滑县任县委书记。
本来,王新康出身贫寒,组织上对他委以重任,他就应该实实在在为民办事,清政为官。然而,恰恰相反,王新康把自己的贫寒家境忘得一干二净,把党纪国法也渐渐抛置脑后。
王新康不愧是精于用权的高手,光卖官一项权力,就分解成三种职能,在三个方面给予动作:一是升官,价格档次自然要高些。该县电业公司经理是一个许多人垂涎的“肥缺”,竞争者如过江之鲫,而陈某以2.3万元再加一条金项链一举“中标”。
二是换官,这是从清淡的位置换到肥美的地方,虽然是同级调动,但中间有个以穷换富的问题,不放点血怎么能体现权力吸纳能力的价值规律。该县粮机厂陷入困境,这位副科级厂长想挪动一下位置,尽管不是提拔,但从企业到机关,职别不变,毕竟是由糠箩到了米箩。他向王新康打点了3000元交易“成本”,于是丢下了艰苦度日的工人,当上了县经委副主任。
三是保官。比起升官和换官来,保官这项工作,既有风险也是机遇,弄得不好,连庇护人也牵了进去,所以有些上司对这种“漏了壶”的下属一般都避鬼神而远之。哪怕原称兄道弟过,现在也只能装聋作哑。但王新康却不是这样,患难之中特讲“哥们儿”,何况这正是救人如救火,加倍收取“急诊费”的好时机。该县一个镇党委书记因经济问题被举报,立案查处前夕,此人火速送上1万元护航保驾费给王新康,立马化险为夷,只给了个“牙疼咒”的通报批评。后来此人又从水利专款中送给王2万元,王新康照价论职,安排他当了组织部副部长,可好景不长,只待了一年便被拿下。
高某是滑县普通部门的一名局长,为求王新康帮助调整工作,分四次共送给王新康1.3万元,终于,高某被任命为滑县重要部门的局长,如愿以偿。韩某原任滑县一公司经理,是个无名小卒。从1994年到1995年下半年,分五次共向王新康行贿1.29万元。1996年1月,韩某经王新康同意,被任命为某局副局长。更有“聪明”人提前进行“长线投资”。1994年9月,王新康在安阳市一五一医院住院期间,有好几个局级领导以看望之名,纷纷给“王书记”送上慰问金。办案人员在滑县听到干部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在滑县要想混个一官半职,不送礼万万不行!
“一把手”弄权疯狂敛财
“官位要长,快找新康;位置要动,快把钱送。”流传在滑县的民谣,是对王新康大搞钱权交易的真实写照。1995年初,时任滑县留固镇镇长的刘东保冒着寒风驱车百里来到安阳王新康的家中,向书记吐出自己想“动动”的心愿。王新康稍一沉思说:“可以考虑考虑。”书记爽快,来人更是利落,从包中掏出5000元往桌上一放,立马打道回府。转眼半年过去了,镇长仍是原地不动。1995年6月,刘东保心急火燎,顶着烈日,包中装着1万元钱来到王新康的办公室。几分钟后,万元巨款便成为王新康的囊中之物。刘镇长这次“活动”后,仅过一个月便登上了镇党委书记的宝座。
滑县宣传部刘副部长一直对自己的职位不满。1995年10月,消息灵通的他得知县委要调整干部,并向市委推荐副县级干部的消息后,即向王新康送上1万元,请书记帮忙。同年11月,经王新康同意,刘被任命为万古乡党委书记。为感谢王书记的“深情厚谊”,1996年初,刘又将5000元放在王新康的办公桌上。
“要想富,动干部。”尝到甜头的王新康,把干部的升迁、任免、调动视为一块肥肉,始终盯着不放。他首先一手提拔了一个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在县委他长期不设主管组织的副书记,自己独揽组织、人事大权达四年之久。
在他一手遮天的日子里,县委常委会议如同虚设,他利用毫无监督和制约的混乱状况,频繁、轻率地大幅度调整干部。据统计,王新康在任职县委书记期间,全县共调整干部近900人,创河南历史纪录。他的办公室和家曾一度被“踏断”门坎。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在金钱的诱惑下,这个受党教育多年的县委书记,贪欲急剧上升。升官、调位,不送钱不行;劳其大驾协调工作,不送钱也不行。1994年4月,滑县新增设“建设工程总公司”(后称建工局),但县委始终未明确该局的职能,致使建工局的工作举步维艰。为使工作得以理顺,原局长冯修法(因涉嫌挪用公款已被免职)多次找到王新康,求其协调,王新康总是说一定要解决,但迟迟不见落实。“看来不送钱是不行。”走投无路的冯修法打定主意——金钱开道。1994年底,冯修法到王新康办公室大诉苦衷后,留下5000元,而后等待“协调”。1995年下半年,久不见动静的冯修法再次跑到省委党校,向正在学习的王新康送上3000元,让其在百忙中过问,但仍是杳无音信。“再送!”1995年底,冯修法又一次跑到书记家中送上了5000元。13000元抛出去了,但直至王新康案发,对建工局的协调工作仍在“研究”之中。
1993年2月,时任滑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的李某,响应县委支援贫困乡村的号召,主动请缨,去滑县半坡店乡任党委书记。他以卓著的成绩赢得了当地群众的赞许,被县委确定为县级后备干部,并被输送到上海复旦大学进修深造。然而,培养归培养,就是不提拔,五年连个窝也没挪动过。看着一个个政绩平平的干部被提拔,这位当年决心以焦裕禄为榜样的青年干部,信念发生了强烈的动摇,不再相信“凭党性干工作,看政绩用干部”的组织工作原则。于是,在1998年春节前夕,带着上级颁发的5000元奖金走进了王新康的家门……
面对滚滚而来的不义之财,王新康“该出手时就出手”,不愿放弃每一个敛财的机会。他不仅在办公室收,在家收,在病床上收,而且在党性党风教育的殿堂——省委党校,在神圣、庄严的省党代会上,他也伸出了贪婪之手。检察机关查证,1995年9月至1996年2月,王新康在省委党校学习期间,竟11次收受乡镇和县直干部现金达4.3万元。在1996年9月参加省党代会期间,受贿1万元。
王新康疯狂地大搞钱权交易,使人们的思想产生强烈错位。“切磋”升官之道和向王新康送礼的经验几乎成了滑县一些干部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有位意欲升迁又与王新康素不相识的张某,在苦恼和彷徨的挣扎中,从清贫的家庭挤出5000元积蓄,又四处筹借5000元,仍认为力度欠佳,一咬牙又从银行贷出1万元。几经周折,怀揣2万元巨款,找到一名与王新康关系甚密的女士,托其打通书记的关节。不料,打下包票的女士竟将此款“吃掉”。未见毫厘的王新康,在勾勒“升迁图”时,自然把张某升迁之事搁在一边。直至王新康东窗事发,静候佳音的他,才知2万元打了水漂,以至叫苦连天,追悔莫及。
王新康的权力职务还远不局限在升官、换官、保官这几个“卖点”上,几乎把权力伸到了各个可以兑换的墟场。有人送上礼金,他可以批下贷款;有人奉上回扣,他可以批给工程;有人表示“意思”,他可以解决招工、转干、评优等各种五花八门的指标。把官场中的权力全方位摊向“商场”发挥得淋漓尽致,到了点权成金的化境。于是激起了该县不少买权者争先恐后地向这个“热点”投资。甚至在党校学习期间,有次王新康在宾馆开房赌博,一位局长汇报工作碰上,立即差人去单位取来5000元,送到其手里:“王书记,有本钱么?给,拿去玩吧!”王新康二话没说塞进口袋。
东窗事发百般狡赖
1996年春节来临之际,“笃、笃、笃”,随着几声轻轻的敲门声,时任滑县城关镇党委书记的郑佩尧面带紧张和兴奋迈进了王新康的办公室。一阵恭维之后,他小心翼翼地说:“王书记,又要考察干部哩,你可得给我操操心呀。”说着,从身上掏出一个被钞票撑破的信封,放到了王新康身后的书柜中。望着郑佩尧离去的身影,王新康关上办公室的大门,撕开鼓鼓囊囊的信封,哗哗一点,整整2万元。
郑佩尧何以抛出重金?这2万元又从何而来?事后郑佩尧交代:“看到不如我的干部一个个被提拔,我的心理很不平衡,所以决定用钱活动。”据查证,郑佩尧从1994年到1997年为改变王新康对自己的看法,竟动用公款6万元之多。公款花掉了,账上的漏洞怎样弥补?郑佩尧自有高招。“计生图片款”“租车费”“汽油费”……靠这些只见发票不见物的假手续,终于将镇计生办账面抹平。
而1997年底至1998年,正是省、市两级检察机关查处河南鹤壁市市长朱振江、安阳市市长杨善修等重特大案件期间,一个个贪官的落网,使王新康忐忑不安,对大要案件的通报更让他如坐针毡。“怎么办?怎么办呢?”金钱的占有欲和党纪国法的震慑,王新康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徘徊。深夜,噩梦缠身的王新康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在思考着自我保护的万全之策……
“退掉!”狡猾的王新康忍痛把“靠不住”的人送来的现金、物品完璧归赵。“转移!”夜幕下,汽车拉走了整箱的“茅台”“五粮液”……与此同时,数十万元的存款和多件耀眼夺目的金银首饰也在隐匿转移之中。然而,王新康在极度恐慌中,仍摆脱不开金钱的诱惑,他一边制造假象,一边继续顶风作案,毫无悬崖勒马之意。1998年春天,王新康在北京期间,某局驻京办事处负责人为求得王对其在工作上的关照,出手不凡,一下就甩出2万元,王新康稍一客气,便欣然笑纳。甚至就在1998年8月,市纪委即将调查其经济问题时,一位求助者送上5000元,王新康仍照收不误。
1998年9月初,安阳市纪检委在查处郑佩尧经济问题时,顺藤摸瓜,不仅挖出了原滑县县委副书记冯荣江的受贿问题,而且使王新康这条“大鱼”也进入了纪检部门的视线。9月11日,报经省、市委同意,安阳市纪委对王新康实行“双规”。不料王新康表现的泰然自若。嗅觉灵敏的他判断郑佩尧已经出卖了自己,索性大言不惭地说:“郑的2万元钱我收了,但那是礼金,是同志间的正常交往,与受贿不搭界。”他很清楚,接受礼金仅仅是违纪行为,顶多落个纪律处分,而受贿的性质就截然不同。10月8日,市检察院对王新康涉嫌受贿立案侦查。到案后,王新康仍心存侥幸,负隅顽抗。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对法律略有研究的王新康百般狡辩。
一天、两天、三天;一周、二周、三周……王新康严防死守,在与检察官周旋、对峙。在不掌握其赃款的情况下,正面强攻很难奏效。但据了解,王新康在银行存款有数十万元,这绝不是他正常的收入,王新康肯定有着更隐蔽的经济犯罪活动。
针对王新康的心理,办案人员有的放矢,以朱振江、杨善修等那些主动坦白、认罪服法从而受到法律公正对待的案件为例,给其指明了出路,同时对其人格上给予尊重。中秋节,干警将月饼送给他吃;加班至深夜的干警不顾自己的饥饿,先把热气腾腾的花卷送到他手中;当他灰心丧气,头发蓬乱时,干警就请理发师为其修剪……
王新康的心灵一次次受到震颤,直至感动得痛哭流涕。在悔罪与感动中,他开始了交代……随着王新康心理防线的崩溃,隐藏在他心灵深处的秘密终于被一个个地揭开。
“政坛黑马”魂断金钱梦
“滑县的事,我想叫谁干,谁就能干成。我不想叫谁干,谁也干不成。”权与贪捆绑在一起,将有“政坛黑马”之称的王新康送进了监狱。
1999年5月12日上午8时30分。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带被告人王新康到庭!”随着审判长威严、洪亮的声音,王新康被两名身材高大全副武装的法警搀押到庭。此刻,王新康这个红极一时的原滑县县委书记,再也没有了昔日的傲气和威风,他耷拉着脑袋坐到被告席上,开始接受审判。
起诉书显示:王新康任滑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手中职权,借提拔干部、工作调换、理顺部门关系等机会,受贿金额高达36万余元,行贿者涉及12个乡镇和13个局委及数家企业。王新康平均每年调整干部三次以上,在一次调整中曾出现了全县287名干部“大流通”的罕见奇观。送钱者纷纷升官,一些“只干不送、原地不动”的干部坐不住了,也被“逼良为娼”,甚至有人借钱、贷款买官。
法院审理认为,王新康身为县委书记,大肆非法收受他人贿赂达70余次,受贿数额巨大,构成受贿罪,且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当庭翻供,认罪态度不好,应对其从重惩处,判处王新康有期徒刑15年,对其所得赃款全部予以没收。在20世纪末,此案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被媒体称为“中原卖官第一案”。
在河南安阳有着“政坛黑马”之称的王新康,就这样随着金钱梦的破灭,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
在戒备森严的监狱,身败名裂的王新康向狱警算了一笔账,很耐人寻味。“我每年正常工资收入1万多元,乐观地说活到80岁,应有近40万元的收入。随着我的犯罪,应得的失去了,所敛聚的不应得的几十万元不义之财也失去了,但失去更多的是党和组织对我多年的培养、教育,我愧对滑县的父老乡亲……”“如果世上真有卖后悔药的,就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也要去买一副。”王新康悔之已晚,但足以警醒后人。
针对此案,河南省检察院时任检察长李学斌曾严肃地指出:王新康一案,是河南省领导干部利用手中职权买官卖官最典型的一例。办案检察官指出,纵观王新康案,“一把手”天马行空,独断专行,要提拔谁或任命谁,都在他那个本儿上;要“研究”哪几个地方或部门的人事、什么时候“研究”、“研究”多少人,全由他说了算。而王新康的“公关”艺术不可小看。他对下封官许愿,小恩小惠,笼络人心;对上阿谀奉承,以钱开道,买得“官心”;对左右称兄道弟,团团伙伙,显示“诚心”。这样,事发前下级“拥护”,上级“爱护”;事发后左右帮助辩护,上级加以保护。王新康卖官鬻爵若干年,在滑县几乎是人人皆知,其间也不断有人上访举报,可一概无用,他照样稳坐钓鱼台。上级每年对他的考察考核总是“优秀”,还一直把他列为市级后备干部。直到中纪委等部门批示查处王新康的问题,下边上报的审查结论仍然是“王新康没有问题,是个比较廉洁的干部”。
王新康一案告诫我们,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树立一个正确的权力观,要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绝不能在党纪、政纪和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外,谋求特权和个人私利,否则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同时,要切实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决不能让“一把手”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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