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校园欺凌 保护儿童健康成长
2016-09-10王永丽郭向和
王永丽 郭向和
编者按: 2016年4月28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全国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为此,我刊专访了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教授。童教授作为一名社会工作研究者,从儿童保护和儿童福利的角度,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和治理工作提出了指导性和建设性的意见。
一、校园欺凌现象面面观
记者:您作为长期从事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问题研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士,怎么看校园欺凌?
童小军:校园欺凌的确是一个与教育密切相关的问题,但它更是发生在中小学基础教育环境中的儿童保护问题。
从社工专业的角度来讲,国家采取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的行动是一种对儿童的保护,也是儿童应该享受的福利。按照儿童社会工作的理念,所有孩子都应该获得引导和教育,他们应该有这个福利。如果没有,那么他们出现校园欺凌这样的问题就不是他们的错,是相关教育者的错。我们国家目前校园欺凌现象之所以比以前严重了,原因就是我们对这种现象的认识和干预都不足,没有采取适当的、正确的干预方法。校园欺凌是可以得到有效防治和改善的,但需要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干预方法。
校园欺凌强调的是以强凌弱,即较强的一方对较弱的一方实施的肢体和语言或者精神上的一种伤害和攻击行为。这个“强”一般体现在体格以及人数的优势,还有一种社会意义上的“强”,比如家境较好、在学校朋友较多的学生欺负家庭比较贫困、在学校里没有什么朋友的学生。欺凌形式主要是肢体和情感两类,其中情感的欺凌包括语言伤害和孤立两种形式;也有将它分为直接欺凌和间接欺凌两类。
记者:为什么说所有卷入欺凌事件的人都是受害者?
童小军:在欺凌事件中,欺凌者、被欺凌者、旁观者在这个过程中所接受的信息都是有害的,谁都没有得到好处。其中,被欺凌者受伤害最重。可能是在身体上受伤,严重的可能致残(最严重的是丧失生命),但更多的是心理的、人格方面的伤害。这种伤害一旦产生就很难康复,就算惩罚了欺凌者也不能挽回。
而欺凌者,即施害人受到的损失,在于被强化了错误的解决问题方式以及对暴力行为的错误认识,会导致暴力行为的养成,如果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将来可能发展成违法犯罪。尤其是当欺凌行为带来了严重后果时,随着年龄的增长,有了清晰的是非观念,他们会为自己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感到羞愧,会有沉重的负罪感。这些都是当初欺凌别人的时候为自己成年生活埋下的心理隐患。
旁观者也是一样,他们在这个过程中对是非的概念以及对暴力解决问题的方式也有吸收,有些旁观者的言语和行为还会让欺凌者得到鼓励,加重欺凌行为。可见,被卷入欺凌事件中的三方在这个过程中吸取的都不是积极的信息,养成的也是错误的行为,培养的不是正面的价值观,因此都是受害者。这种伤害还可能延续到下一代,不是通过基因的传递,而是通过外在行为和情绪的影响。因为他们自己受到了伤害,在经营家庭氛围和育儿的时候,会制造缺陷型的环境,影响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记者:我们应当如何看待欺凌的“隐秘性”?
童小军:欺凌的“隐秘性”,主要是由于成人对这个问题的忽视和不正确的认识,以及缺乏应对机制所导致的。其实,我们的孩子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有问题,找老师或者找家长”,但是在校园欺凌事件中孩子们学会的是沉默。有调查显示,孩子被欺负后会告诉家长或老师的人数比例超过了70%,但是多数家长或老师的回应都不对。第一,缺少对受欺负者的疏导,没有教会他们如何面对这种情况。第二,批评教育欺凌者的方法无效。通常学校教育者会直接找欺负人的学生教育一下,告诉他不要那样做。而很少会去了解事件的过程、为什么会这样做,很少会告诉学生这种事情应该怎样处理。这样教育一下的后果是不但没有制止,还可能激化了矛盾,往往让欺凌者对被欺凌者的伤害行为更加剧烈。很多家长的处理方式也不恰当。例如,有的家长会对孩子说“他打你,你也打他!”还有一种是直接找到这个欺负人的学生家长去理论,指责他们为何不把自己孩子管好。对方可能有两种反应,一种就是护孩子——我们家孩子就是混蛋、不讲理了,你能怎样?另一种,懂道理的家长可能会批评孩子,说不定也打一顿,以示惩罚。然而这些都只会激化欺凌行为,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孩子一般就不会跟老师或者家长讲自己被欺凌的事了。欺凌的“隐秘性”还可能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被欺负的孩子会有屈辱感,觉得没面子,所以也不会对别人说。
其实,这里我要强调的是老师和家长的意识不够。孩子被欺负了,在家里、在学校里一定会有所表现,在行为、情绪、外表、衣着等各方面,都会有迹象。例如,孩子会说不愿意上学,或者一到该上学的时候,他就“生病”了,或者找各种各样的借口不去学校,等等。家长有时候把事情想得太简单,没有这个意识,缺乏敏感度。很多老师也比较粗线条,只把欺凌当做一种偶尔出现的偏差行为,批评教育一下了事,不会深究,不会意识到这个事情对学生有多大的伤害,从欺凌事件的特点、类型,到对学生的伤害,都意识不足。
记者:同学之间因故起了冲突或不再跟对方一起玩了。这种情况属于“欺凌”吗?
童小军:这种情况不是“欺凌”,这只是交往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矛盾或不和谐。因为我不跟你玩了,还有其他人跟你玩,不是我组织了一个班里十几个人让大家都不要理你,并持续很长时间。如果发展到这种程度,才属于欺凌。同学之间偶尔的小矛盾,都是正常的。“偶尔有矛盾”就意味着时间持续很短,双方都有伙伴,能够互相对峙,不是被孤立的。可能过一段时间两个人又和好了。这种情况需要家长、教师对孩子进行友好教育,进行关于怎样看待和对待你不喜欢的人、怎样与他们交流方面的教育。要让孩子知道,就算对自己不喜欢的人,也有和平相处的方式。如果不教会孩子正确的相处方式,小矛盾也可能发展成欺凌。
二、校园欺凌是一个无法避免的现象,
但是可以预防和解决
记者:中小学里的校园欺凌是否已经“很严重”?是否能够避免?
童小军:应该是“比较普遍”,“严重”是指有某些现象或者在某些地方可能比较严重。校园欺凌在中小学是一个普遍现象,是不能避免的现象,如果没有很好的措施,是一个很难说“没有了”的现象。我们能做的,一是减少发生的数量,二是降低伤害的程度。
校园欺凌一般不会出现在小学低年级,通常是从小学高年级开始,到初中最严重,高中会逐渐减少了。它的高发期正是学生进入青春期的这个阶段,这就是它“不可避免”的原因。
一是因为青春期大脑发育还不成熟,青春期的孩子各项生理机能都在迅猛发展,但脑神经的髓鞘化还没有完成,大脑皮层的抑制机能还不足以控制行为的盲目性和冲动性;二是因为青春期时,人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观还没有形成或者不稳定,但是在心理上要追求一种自我认同,这个阶段,如果没有很好的引导、教育和规范行为,孩子们就像进入了“动物世界”,他们更倾向于以原始的状态或原始的行为来获得自我认同、自我价值的实现,这是儿童青少年的成长规律,在这个阶段,他们就有这个需求。我们必须认识到:第一,这是成长的必经阶段,孩子在这个阶段一定是要犯错误的,那么我们要做的就是尽量让他少犯这样的错误;第二,如果犯了这样的错误,我们要知道怎样去引导他,教育他,扶持他,帮助他,让他不会再犯。如果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教育,没有足够的干预或者干预方法不对,后果就会比较严重。
记者: 我们应当如何对校园欺凌事件进行正确的、有效的干预?
童小军:对欺凌事件有了正确的认识后,就要对学生进行多方干预,也就是对所有参与其中的人都要进行干预,而且干预的视角一定是从保护儿童出发,一定是保护性的教育,保护性的引导,甚至是保护性的惩罚。总之就是要保护儿童的利益。欺凌事件里面的所有孩子都应该获得引导,都应该获得教育,否则他们再出现这个问题就不是他们的错,是我们的错。
我们国家现在对儿童保护的认识越来越全面,越来越综合,但是大家还都是各自独立工作,没有形成联动的概念,也没有形成预防的概念。学校可能认为校园欺凌这样的事,是极少发生的个别事件,所以没有把它当做一个社会问题来对待,也就不会用对待社会问题的方式来处理,只是个别处理,个别教育。所以,要有效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是要转变意识,对校园欺凌现象有系统的、深入的认识;要把校园欺凌放在一个更大的儿童伤害的概念下来看。儿童伤害有虐待、忽视、剥削和暴力,校园欺凌只是暴力的一种特殊形式,暴力还包括环境暴力和文化暴力,从预防校园欺凌的角度来讲,环境、文化暴力都是需要治理的。
三、对全体学生加强生活技能教育和安全教育
记者:家长和学校担心反校园欺凌教育会对本来只是少数的欺凌行为起到宣传助长作用。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童小军:家长的担心是有道理的,这就要求解决问题的方法要适当。反校园欺凌教育不是只跟孩子们讲什么是校园欺凌,而是需要策略地进行正面教育。我们可以通过引进新的课程概念和丰富现有课程概念的做法,开展反校园欺凌的工作。
一是在校园里引进“生活技能教育”的概念。所谓生活技能教育是指培养一个人能有效地应对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成长需要的挑战的能力;培养个体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并且在与他人、社会和环境的相互关系中表现出积极的适应性行为能力。这种教育从幼儿园甚至从孩子出生就可以开始了,但一定要有科学的方式,要根据孩子的年龄、认知水平以及行为习惯,培养他们面对风险或者伤害时的自我防护意识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教育孩子的时候,要求家长和教师首先要有这个能力(可以通过专业人员的培训获得这个能力)。只要我们的基础教育系统有了这个意识,再组织力量来做,就能做得到。课本、辅导教材都没有问题,首先是概念、意识要到位。
二是补充和丰富“校园安全教育”概念的内涵。校园安全是大家已经认可的概念,要把安全这个概念做得更科学、更综合。除了大家公认的校园安全,比如硬件的、软件的防火、防电、防灾、防外出时意外伤害等,一定要把“防人为伤害”这一部分加进去,也就是要把校园暴力可能涉及的各种各样的伤害,以及如何防止、如何应对等都加进去,这是一个更大的、综合的校园安全概念,除了孩子们的人身安全之外,还需要孩子们在校园里拥有心理的安全和情感的安全。
以上两个概念,任取其一都可以做起来,它们都包含了但不单一指向校园欺凌,可以避免负面强化。在这样综合的大概念里面,很多保护儿童免受伤害的内容,包括反校园欺凌的相关教育就可以进校园了,这就是应对措施。
记者:目前中小学校可能还是不够重视非学科教育。这种情况要怎么转变呢?
童小军:可以采用尽量不影响学科教育的方式来解决。这个方式就是有组织地在基础教育系统引进社会工作的专业力量,参与到学校的非学科教育工作中,包括现有的校园安全教育、德育、法制教育,等等。
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训练让他们在校园里关心的都是学科教育之外的事情,是学生的社会能力、主流价值观的形成以及对一些特殊情形的应对,比如校园欺凌。这些事件其实在学校这个环境中发生的数量和比例不会很高,可一旦发生就会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就会影响学生整个人生。将社会工作者引入校园,他们就能够通过特有的专业理念、方法和技巧,培养学生处理自己生活中面临的矛盾和难题的能力,避免他们采用“欺凌”这样的行为来对待同伴。
当然,引入社会工作者就涉及岗位设置,需要国家的投入。美国做过一个研究,对这些方面的投入与回报率最低的是1∶7,最高的是1∶17,投入的回报非常高。所以重要的是先改变观念。要认识到这是为了让学生成为身心健康的人,让他们将来不管做公民,还是做朋友,还是做父亲、母亲,都能做得更好。对于一个社会,一个国家和民族而言,恐怕这些角色才是更重要的。我们不否认知识的重要性,但是社会教育非常重要,不是要舍弃哪一个,而是兼顾,二者是相互促进的。
四、要从学校的制度建设入手
完善儿童保护的各项措施
记者:在学校里应该怎样建立和完善儿童保护的制度和岗位?
童小军:我的建议是,要建立保护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的制度,不只是针对校园欺凌的,还要包括所有教师对学生的暴力,学生对教师的暴力,以及学生之间的暴力,不只为校园欺凌一件事设置岗位、建立制度,一定要把校园里面可能造成暴力环境的因素进行整体反映,如果不在这个背景下讲制度建设,人们会以为这是小题大作,以为只是为极少数的人和事建立制度。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建立了制度以后,必须要有专门、专业的人来负责,这个人要做的不仅是在全校范围内有差别地进行儿童(学生)保护的教育和宣传,同时要建立一个应对儿童(学生)保护事件的机制。那么一旦出现恶性案件,就可以有人负责了,出了问题也有人可以问责,能倒查,否则这种事永远制止不了。这个体系最托底的作用就是出了问题有人负责任,最重要的作用是能保护师生,有效预防暴力事件。
在校长和教师的学习或培训中,要有儿童保护和儿童福利的概念和内容。对基础教育工作者的培训一定要加入这些内容。在大学相关的本科教育或者研究生教育的课程里,以及毕业后的继续教育中,都要加进去。所有的校长和教师都要学习这些内容,但并非所有教师都来直接处理这样的事情,他们只能预防,以及面对问题时能够有正确的意识和反应。一旦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就要依靠制度和专业人员进行系统处理。
那么对相关责任岗位的人有什么要求呢?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学校引进社工(社会工作者)。很多国家如美国、日本都是这样做的。美国的法律虽然各州不一样,但“一校一社工”是基本统一的。另外,由于社工人才短缺,所以规定学校首选社工,其次是心理学或医务工作者来从事社工的工作。但只要在这个岗位上,就一定要接受社会工作培训,掌握社工的特定技能。
记者:学校应该如何具体实施校园欺凌的治理呢?
童小军:从社会工作来看,预防校园欺凌的最好方法就是给孩子们正面的引导。 国外的研究显示,大多数的校园欺凌事件都发生在同班同学或者同校同学之间,因此有效的做法就是从小学高年级开始,贯穿初中和高中,基础教育系统应该有目的、有规划地开展班级同伴友爱主题活动,聚焦同辈关系、同伴友情和友好解决同伴冲突技能培养;同时加入法治教育。其次,需要建立报告制度,要有一个专门负责的人对上报的问题进行判断。要对卷入欺凌事件的人进行调查,找出原因,并评估这些原因与学生、家庭或者学校的相关程度,提供相应的解决办法,这是一般的程序。其中一定要做的是生命危险的评估,需要运用专业手段。例如,首先要向提供消息的教师进行调查,询问教师何时开始关注,是什么引起了教师的关注(如情绪、行为、伤痕等);是经常的,还是突发的,突变越严重,进行干预的紧迫性就越高。在处理过程中,还要特别注意保护学生隐私,避免二次伤害等。
记者:在中小学校,怎样去区分心理老师、社工的定位和职责呢?
童小军:社工,既是指社会工作(social work),也是指社会工作者(social worker)。社会工作是依托一个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存在的专业和职业,主要为社会问题涉及的弱势群体开展服务,聚焦的是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社工在面对学生的问题时,会采用社会生态系统视角,常规性地把学生当成一个独立系统的同时,将其朋友圈、师生互动状态和家庭亲子关系等都纳入问题分析和干预范围,还会运用相关政策,整合各种资源来解决学生面临的问题。心理老师往往只是聚焦学生个体,常常是通过改善学生的认知来改善学生的情绪和行为,一般不会考虑政策的问题。学校如果有条件,同时配备社工和心理老师是最好的。当一个学生出现了非学业性的问题,就一定是需要综合治理或综合服务的问题。如果是与儿童保护或校园暴力相关的,社工专业的培训更适合,因为这些问题既涉及学生们的认知,还涉及家庭教育和工作机制的建设。如果没有专业社工,可以由心理老师接受社工培训之后来做。无论是谁在这个岗位上,都需要为他们提供社工培训。
这里强调的是要用社工的思路来开展工作,用体验式或参与式或其他寓教于乐的方式,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会正确的行为,例如体验“如果你是那个人,在那种时候会怎样做?”社工还要针对教师进行一系列的培训、宣传和倡导,强化教师的意识,内容包括:明确不能有什么样的行为;怎样对学生的异常情况保持警惕或敏感性;出现问题时要做哪些初步处理;觉察问题和报告问题的能力等。家长解决不了的问题也可以请社工来提供帮助。学校通过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服务,可以避免因工作方法不当给学生造成伤害。
记者:这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您认为会有什么意义和作用?
童小军:看到《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我感到很兴奋。通知中的第一部分提出“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这就是强调制度建设和岗位职责的重要性,这部分内容非常重要。我们一直都在呼吁儿童保护要建立和完善制度,现在要抓住这个机会把学校社会工作体系建起来,在校园里推动儿童保护和儿童福利。所以,这个专项治理的通知、专项治理的活动特别有意义。
(责任编辑 张慧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