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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母亲痛下“毒手”之后

2016-09-10章伟聪

检察风云 2016年18期
关键词:小蕾长宁区女儿

章伟聪

这是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系统”中可以找到的唯一一起虐待罪案件——被告人何茵是一个30出头的单身妈妈,被害人小蕾是刚上小学二年级的小女孩。她们,是亲生母女。

2016年4月7日,虽说已入阳春三月,天气仍是乍暖还寒。上午10点,上海飞往H省C市的航班上,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少年庭副庭长钱晓峰静坐在座位上,同行的还有上海市长宁区妇联权益部蒋春华部长。飞机平稳飞行,钱晓峰的思绪却在翻滚——

一年前的今天,小蕾身上的斑斑伤痕让学校老师深感震惊,被告人何茵虐待亲生女儿一案浮出水面;与母亲隔离后,如何临时看护并保护安置小蕾,一度让钱晓峰感到无力与不安;最终,小蕾的生父季晟及其新组建的家庭接纳了小蕾,钱晓峰感到由衷的宽慰;之后,传来小蕾与生父及家人关系紧张,两次离家出走的消息,钱晓峰为找到处置案件的“万全之策”陷入苦思……如今,在案件判决四个多月后,钱法官亲赴C市,想亲眼看一看小蕾的生活状况,看一看这个聪明可爱的小女孩过得好吗……

“从没见过这样的家长”

2015年4月7日,清明小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清早,小蕾慢慢走进教室,班主任张老师发现小蕾一瘸一拐的,就问小蕾是不是又被妈妈打了。小蕾怯怯地点了点头。张老师俯身查看,发现小蕾双脚多个脚趾破损溃烂,淌出脓水。深感震惊的张老师马上带小蕾到校长室汇报。在校长室,张老师和几位校领导一起察看了小蕾的伤情,发现小蕾全身上下青一块紫一块的,多处有被牙齿咬伤的印痕。校领导当即决定,立即向长宁区青保办报告。在区青保办的指导下,学校一边带小蕾去医院诊治,一边到派出所反映情况,并于当天将小蕾与母亲隔离作保护安置。4月9日,学校正式向警方报案。高度重视的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并同时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小蕾的伤情进行鉴定。

经分别询问小蕾及其母亲何茵,警方初步掌握了案情:4月3日傍晚,何茵因感冒去医院就诊回来,见女儿小蕾在看电视,就问她为什么不练习古筝。小蕾回答说练过了。何茵认为女儿撒谎,就用手掐、嘴咬、拳打、脚踩、绳子抽等方式殴打小蕾直至小蕾“认错”,历时20多分钟。“我从教30年,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家长!”陪同小蕾接受询问的班主任张老师说。

与此同时,经长宁区青保办(教育局)牵头,长宁区公、检、法、民政、妇联等部门以及小蕾所在学校、街道、派出所等,一起就小蕾被母亲虐打和临时监护责任落实等进行紧急会商。钱晓峰代表法院参加了会商。“我当时最担心的是小蕾的临时监护问题”,钱晓峰说。果然,相关部门反馈的信息印证了钱晓峰的担忧——派出所查找到了小蕾的生父,但现在C市居住,已组建新的家庭并有一个男孩,表示没有办法管小蕾;民政部门表示,下属救助站可为小蕾提供暂时的衣、食、住,但因编制限制救助站没有人手,看护人员需要有关部门自行安排。

钱晓峰知道,对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情况,虽然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出台了相关处置意见,但该意见在实务中尚缺乏可操作性。长宁法院之前受理的几个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最终被安排到社会福利机构临时居住,但效果并不理想。钱晓峰呼吁,对小蕾的安置应该有所突破。终于,在各方的积极努力下,小蕾得到了妥善安置:最初三天,上海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总社”与橘子酒店合办的公益项目“中途之家”接纳了她;之后一周,小蕾被就近安排到一家旅馆暂住;再后来,小蕾到附近一家养老院与一位退休教师奶奶同住一室。在此过程中,街道干部与社区民警负责接送小蕾上下学,学校在校内加强对小蕾的关心,并尽量无痕化。小蕾惊恐的情绪渐渐平稳下来。

“我把所有精力都给了孩子”

4月14日,小蕾伤情的鉴定报告出来了。除面、额及头顶部有多处新旧损伤导致的色素改变外,小蕾胸部、背部、腹部、臀部及四肢外伤及咬伤导致软组织挫伤后的色素改变占体表面积74%,远超30%的相关鉴定标准,其损伤已构成重伤。4月20日,警方正式立案侦查。次日,何茵被刑事拘留。6月4日,何茵被依法逮捕。

对尚未成年的亲生女儿下手如此“狠毒”,何茵会不会有精神问题?早在小蕾被保护隔离的最初阶段,长宁区妇联就安排心理咨询师与何茵进行了接触。咨询师反映,何茵情绪起伏较大,有自残倾向,需要进行危机干预。何茵被刑拘后,警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其精神状态、刑事责任能力及受审能力进行了鉴定,结论为:何茵无精神疾病,对本案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7月27日,何茵因涉嫌犯虐待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8月26日,长宁法院立案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公诉。通过阅看案卷材料,主审法官钱晓峰大致了解了何茵与女儿小蕾在上海的生活状况。

80后的何茵,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初中毕业后即外出打工,在C市认识了季晟。2006年两人结婚,第二年小蕾出生。因公婆家有些重男轻女观念,何茵产后郁郁寡欢,在女儿未满周岁时便离家来沪与在上海打工的姐姐一起经营小店。后来夫妻分居两地感情日渐疏离,女儿两岁半时,何茵与季晟离婚,将女儿接到上海独自抚养。生性要强的何茵,决心要让女儿过上和城里孩子一样的生活。她雇了个阿姨照看女儿,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希望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为女儿的成长创造尽可能好的条件。然而天不遂人愿,2014年,何茵与姐姐在工作上发生激烈冲突。就在这个节骨眼上,照看女儿的阿姨提出了请辞。诸多不顺之下,何茵认为女儿才是自己的未来和希望,当即决定放下工作,全身心地照顾、培养女儿。也正从这时开始,性情急躁的何茵对小蕾的要求日趋严苛,学习上层层加码,稍不如意就施以体罚。

她让女儿学舞蹈、学古筝,给女儿报英语等课外辅导班,买来语数外课外练习,让女儿做还没学到的习题……聪慧的小蕾并没有辜负妈妈的期待,学习成绩一直稳定在班级前十名,还担任了语文课代表和班级领操员,但何茵对此并不以为然。2015年3月底,她在女儿的书包里看到一张成绩“不太好”的试卷,就问女儿是不是故意藏起来不让她知道,女儿起先不承认,经不住她的“教训”最终承认了。一顿追加的“责罚”之后,何茵让女儿打电话向老师认错,但老师并不同意何茵的教育方式,好言相劝不要打骂孩子。4月3日,何茵认为女儿偷懒、撒谎,再次虐打女儿。4月6日,还是因为练古筝,何茵又一次打骂小蕾……“我把全部精力都给了孩子,但她就是不记打!”何茵感到非常失望。

“莫让公权力击毁母女亲情”

2015年9月29日,长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何茵涉嫌犯虐待罪一案。公诉人、辩护人先后就何茵虐待女儿的事实发问,何茵一一作答。就辩护人提出的质疑,法庭专门传召鉴定人出庭对小蕾伤情的鉴定意见进行说明。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提出,何茵不听劝告多次虐打女儿,女儿被保护隔离后何茵曾有过激行为,因此,羁押有助于何茵进一步悔过,建议不对何茵适用缓刑。针对公诉人的意见,辩护人表示,不希望看到何茵与小蕾的母女亲情“被国家公权力不加区别地给予击毁”,建议法庭对何茵适用缓刑。辩护人指出,何茵与前夫离婚后,独自带着孩子在他乡打拼,收入几乎全数用于女儿的培养:让女儿上好的学校,课外学习舞蹈、练习古筝,给她报多门学科的辅导班,尽力给女儿在上海这样的大都市中等以上收入家庭才能享有的“待遇”。辩护人认为,作为小蕾的亲生母亲,何茵主观上没有虐待小蕾的故意,向法庭讲述了在看守所几次会见何茵的感受,指出何茵时刻牵挂着女儿,在痛悔自己教育不当的同时,为女儿的现状及今后去向深深担忧。辩护人透露了小蕾6月初被父亲接走后在C市的生活、学习情况,表示小蕾无法适应在生父家的生活,已多次离家出走,困扰不堪的小蕾父亲也多次给何茵姐姐打电话,要求为小蕾另寻“新出路”。

向法庭作最后陈述时,何茵几度哽咽:“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希望法庭给我一次机会,让我重新做一名单亲好妈妈。让我陪伴孩子成长,我会尊重孩子,不会再强加我自己的想法。”庭审结束了,钱晓峰法官的思绪依然沉浸在案情中。被告人与被害人特殊的身份关系,被告人行为动机与结果的巨大反差,被害人小蕾的生活现状与今后安排……这些必须面对的事实和求解的问题,紧紧地萦绕在钱晓峰的心头。与之前办的案件相比,对小蕾的保护安置让钱晓峰感到宽慰。但何茵与小蕾毕竟是亲生母女,小蕾离开母亲在C市父亲的“新家”生活,能适应吗?可持续吗?钱晓峰决定,启动涉少审判特别程序——社会调查评估,通过长宁区妇联与C市妇联联系,请C市相关单位对小蕾在C市的生活、学习、身心状况及生父季晟家庭的监护能力进行调查评估。

“她远远超越了管教的界限”

2015年11月20日,钱晓峰收到来自C市的调查评估报告。

小蕾在C市期间身体、心理、情绪等各方面状况有很好的改善,与家庭成员关系逐渐改善并日益融洽……11月25日,长宁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本案并作出判决:被告人何茵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两年;被告人何茵于缓刑考验期起六个月内,禁止未经法定代理人季晟同意,接触未成年被害人小蕾及其法定代理人季晟。

在C市妇联安排的社工小陈的陪同下,钱晓峰和蒋春华顺利来到小蕾就读的学校,见到了小蕾。钱晓峰发现,孩子比最初看到时明显结实了,圆润的脸上溢着快乐的笑容。校长和班主任介绍,小蕾在校表现十分优秀,各门功课都在95分以上,前不久还得了跳绳比赛第一名。在小蕾的新家,钱晓峰和蒋春华见到了小蕾的继母和弟弟。会面虽然简短,钱晓峰还是感觉到了小蕾和继母彼此间的接纳,也看出了弟弟对姐姐的依恋。钱晓峰看到,小蕾房间的床边、窗台、书架上堆满了玩偶,墙上贴满了小蕾的手工作品和画作……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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