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检察院:抓好“处方药”检察动力再升级
2016-09-10郭蒙
郭蒙
加强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夯实检察队伍,规范司法的思想基础,把法、理、情统一于执法办案的整个过程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最有效的“处方”。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部门作出的明确要求。
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治理中的重器,在依法治国全局战略中肩负着重任。如今,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治理难度逐渐加大,社会管理模式的升级尤其重要。坚持专业、公正、廉洁的执法,夯实检察队伍,规范司法的思想基础,把法、理、情统一于执法办案的整个过程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最有效的“处方”。基层检察院的健康发展更是检察机关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陕西省安康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部署,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打造过硬的检察队伍,研究确定“务实、规范、创新、争先”的总体工作要求和“思想建设抓党性、队伍建设抓专业、中心工作抓办案、常规工作抓规范、薄弱工作抓整改、创新工作抓亮点、优势工作抓品牌、整体工作抓进位”的具体工作思路,采取有力举措,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得到各界广泛关注。
问及安康市检察院如何进一步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为全面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安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万兴告诉记者,“学好五本书、践行五个有”“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抓亮点、创品牌”、查办职务犯罪“铁拳行动”等四个专项活动是安康市检察院抓好“处方药”、检察动力再升级的核心抓手。
全面践行五“有” 多举措打造书香检察
队伍是事业之本。建设法治中国,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在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中,曾突出强调要不断提高政法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培养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队伍。 检察队伍建设是政法队伍建设中的重要构成。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人才队伍尤其重要。安康市检察院始终重视深入贯彻“五个过硬”和全面从严治检的要求,切实加强思想政治、纪律作风、能力素质建设,把基层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和基石,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针对安康市检察干警老青年龄段分化严重,只重视办案实践,忽视理论学习的现状,安康市检察院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创新教育培训工作,加强队伍专业化管理,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学好五本书、践行五个有”学习实践活动,要求全市检察干警全面系统学习《党章》《宪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刑法》《刑事诉讼法》,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引导检察人员加强党性修养、强化纪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坚守职业良知、永葆清廉本色,努力践行心中有党、心中有法、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为将学习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安康市检察院邀请陕西省院领导及安康市委党校专家和检察教官对全市检察干警进行了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知识系统培训。通过扎扎实实的学习,点点滴滴的积累,全市检察干警综合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明显提高,并逐步形成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 专项规范司法行为
队伍建设事关全局,检察事业任重道远。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检察机关担负的历史责任,检察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需要每一个检察干警去实现、去担当、去维护。
规范化建设一直以来是安康市检察院抓队伍建设的重点。为强化对诉讼活动和自身执法的监督,切实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安康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专项活动,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向社会群众征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不够规范的问题,敢于揭短亮丑,并大力进行整治司法不规范问题。
活动开展以来,安康市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检察干警在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开展特色鲜明、行之有效的查摆问题活动,共征求到司法不规范方面的意见228条。
针对梳理归纳、查摆出来的问题,如法律文书、工作文书使用不够规范;存在变通执行相关法律程序的情况;不告知或按时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对公安机关、法院监督不当或者监督不力;涉案款物管理不够规范;对举报线索管理不够严格;办案场所保障和办案工作区使用不够规范;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使用不规范等,全市检察机关坚持立行立改,通过建立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不规范司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作风转变深化年”活动,进一步纠正检察干警在司法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慵懒散骄”的整治力度,进一步树立检察干警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实实在在的整改,使全市检察干警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形象有了明显改善,办案质量明显提升。仅2015年1月至11月,安康市检察机关就依法纠正漏捕39人,纠正漏诉45人;对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362件次,已纠正319件次;共受理各类控告、举报线索341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16件,办理申诉案件35件。
开展“铁拳行动” 保障民生民利
职务犯罪由于其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具有一定职务、掌握一定权力,因此会表现出比一般犯罪更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更大的显著特征,不仅严重危害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公平正义,还会严重损害国家机关正常的活动和公正廉洁的信誉,给公私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甚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为顺应人民群众对新形势下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安康市检察院按照市委和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查办职务犯罪“铁拳行动”,并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当中的危害民生、侵害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及移民搬迁安置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生态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职务犯罪案件,工程项目、土地流转、矿产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流失的职务犯罪案件为重点,进一步整合办案力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增强办案效果,坚持做到“严格执法,有贪必肃”,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铁拳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有腐必反,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80件13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7件101人,渎职侵权案件23件37人;大要案40件,查办科级以上干部2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18.81万元。强化对办案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市检察院注重发挥办案“龙头”作用,带头办理了市住建局原局长唐某涉嫌受贿、市工信局原局长杨某涉嫌滥用职权等有较大影响和震动的案件,大要案比例占立案数的50%,有力地震慑了腐败犯罪。通过“铁拳行动”,有力地打击了职务犯罪分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赢得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抓亮点创品牌 塑造安康检察特色
为充分挖掘和打造具有安康检察特色的亮点和品牌,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抓亮点、创品牌”专项工作,充分挖掘全市检察系统和检察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重要成效,集全市检察人员之智,汇全市检察机关之力,力争通过一至两年的积极培育和打造,形成具有安康检察工作特色,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力,对全市检察工作具有标榜引领作用的检察工作特色和工作品牌,不断增强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抓亮点、创品牌”专项工作启动以来,各县区检察院积极行动,在全面总结近年来工作亮点和品牌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和严密论证,审慎提出了各自打造的品牌。如汉滨区院提出的预防职务犯罪品牌;汉阴县院提出的推广扩大新航驿站模式,深化社区矫正品牌;石泉县院提出的法医鉴定的文证审查品牌;宁陕县院提出的打造“秦岭深处的检察网”,创建人民满意检察院品牌;紫阳县院提出的民事行政检察品牌;岚皋县院提出的打造民生检察品牌;平利县院提出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品牌;镇坪县院提出的人民群众满意度品牌;旬阳县院提出的敢于监督品牌;白河县院提出的秦楚边城人民满意检察院品牌。各县区检察院都研究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列出了时间表,进一步落实了工作任务,细化了工作内容,确保每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
安康市检察机关将文化及品牌建设融入队伍建设和执法之中,突出品牌的引领功能,释放品牌的社会效应,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