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让江苏更美丽宜居
2016-09-10陈蒙蒙
陈蒙蒙
中共江苏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新要求,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要求全省上下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大力推进美丽宜居新江苏建设,在打造“环境美”上取得明显突破。站在两个“五年”的交汇点上,江苏绿色发展的新画卷正徐徐展现在人们眼前。
江苏省情特殊,发展迅猛,相比其他地区,更早遇到了资源环境的硬约束。对于环境问题带来的巨大压力和现实挑战,有着更深的感触、更深的体会;对于加强环境保护,也有更强的紧迫感、更强的自觉性。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十二五”以来,出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颁布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在规划布局上优先考虑自然生态因素,在项目建设上严守生态环境底线,在督查考核中更加注重绿色发展指标,在以下五个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
经济绿色转型迈出坚实步伐。在全国率先划定生态红线,把占全省陆域面积22.2%的红线区域严格保护起来,配套出台监管考核细则和生态补偿办法,生态空间管控体系基本建立。实施煤炭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提前实现国家下达的落后产能淘汰目标,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有望超额完成“十二五”约束性指标,累计关闭7000多家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
环境治理修复迈出坚实步伐。出台《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狠抓“大气十条”落实,累计实施大气治理重点工程3800项。截至2015年11月底,全省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6.5%,重污染天气天数同比减少38.4%。制定“水十条”江苏实施方案,太湖水质稳定改善,长江、淮河流域治污工作国家考核结果为优,南水北调江苏段水质达到通水要求,第一轮313条城市河道整治取得积极成效,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有力加强。扩大典型污染土壤修复试点,林木覆盖率提高到22.2%,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到42.1%。
环境监管执法迈出坚实步伐。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出台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指导各地建立党政同责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完善环保约谈督政机制,连续六年开展环保局长大接访。仅2015年以来,全省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294起,处罚金额3.2亿元。强化环境司法联动,立案侦办环境犯罪案件18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9人,同比上升77%和30%,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环保制度改革迈出坚实步伐。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评估制度,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试点,启动区域发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大幅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试行水环境资源上下游“双向补偿”政策,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范围,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近期,江苏被列为全国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
社会共建共享迈出坚实步伐。建立环保社会组织联盟,建成省生态环保体验中心,开展“生态江苏在行动”等一系列大型宣传教育活动。实施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绿色”细胞工程,累计建成国家生态市县35个,占全国总数近40%,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建绿色家园,共享生态财富。
但是也要清醒看到,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承载能力不足的矛盾仍然突出,生态环境全面性、根本性好转的“拐点”仍未出现,距离群众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绿色发展注重的是解决人与自然和谐的问题,这对江苏这样一个经济体量很大、资源环境绷得较紧、以“两个率先”为目标省份来说,更具特殊针对性和现实紧迫性。一方面,破解资源环境约束是一道躲不开、绕不过的坎,是一道全国性难题,并非江苏独有。换言之,谁先找到解决难题的“钥匙”,谁先在绿色发展上取得突破,谁就能拓展发展空间、增强发展后劲、厚植发展优势,在未来发展中拔得头筹、抢得先机。另一方面,在解决温饱之后,良好生态环境已成为决定民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第一要素。“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讲得通俗,点得到位。如果经济上去了,但人民群众喝不上干净的水,整天生活在雾霾中,总是为自己的健康担忧。这样的小康,群众是不会认可、难以答应的。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新要求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共江苏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树好生态文明标杆,打造绿色发展标志,坚持人民满意标准,重点抓好六项关键举措,确保实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目标。
控源头,以“三限两保一做强”引导绿色发展。“三限”即资源限总量,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尤其要在控煤上下更大的决心,倒逼经济转型升级;产业限类别,制定严于国家要求的落后产能淘汰标准以及清洁生产标准,开展环保“领跑者”行动,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发展;排放限额度,扩大主要污染物控制种类和范围,逐步提高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两保”即空间保红线,推行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生态红线保护监管平台,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寸土不让地守住生态红线;质量保底线,把“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环保责任底线,这也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一做强”即做强环保产业,推动本土环保装备业和环境服务业“双轮齐转”,使之成为后劲十足、实现双赢的经济增长点。
强治理,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大力推进能源、工业、农业、交通、建筑以及城乡生活等多个领域、多种介质、多项污染物的协同共治,全面提升环境治理的科学化、系统性、精准度。在治水上,突出保好水、治污水,不仅加强太湖、长江、淮河流域和近岸海域治理,还要把水质尚未受到严重污染的良好湖库保住,把饮用水源保住。在控霾上,突出抓好PM2.5的持续下降,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等前体污染物的控制。完善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把污染危害和对群众健康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净土上,突出耕地和建设用地的风险防控,扩大典型污染土壤修复范围。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大幅提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以及规范化管理、综合利用水平。
抓修复,持续增加生态产品供给。持之以恒推进植树造林,建设绿色江苏。切实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大力开展矿山宕口整治和恢复,着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有效保护和利用物种资源,严防外来有害物种入侵。在6000个村开展新一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农村环境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建成一个,管好一个。
严法治,着力规范环境秩序。修订制定《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环保法规规章,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把建设项目环评准入、企业排放许可以及网格化监管、双抽查、环保信用评价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有效捏合起来,形成一套系统完整、高效协同的监管体系,促进排污单位加强自律,促进环境守法成为常态。继续开展重点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尤其加强各类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仓储集散地的风险防控,防止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推改革,构建引导与规制并重、激励与约束并举的环保制度体系。认真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开展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评估、区域发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排放许可制、污染第三方治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等关键改革上取得突破。制定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树立绿色发展的鲜明导向。
促共治,引导社会公众共同行动。环境保护关系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也是最容易达成社会共识、激发民众力量的一个领域。把绿色发展、生态文明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培育生态文化,引导绿色消费。制定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规范排污单位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鼓励环境公益诉讼,创造条件,广开渠道,搭建平台,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和有力监督环保工作,以环境共治促环境和谐。
(作者系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
责任编辑:黄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