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组合拳”验收监督意见落实
2016-09-10张震
浙江人大 2016年1期
张震
2015年,龙泉市人大常委会打出了跟踪督查“组合拳”,对前三年监督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再验收”,着力构建“提出意见→交办→报告结果→跟踪实效→再审议→满意度测评→公布结果→提出再落实意见”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推动人大监督意见落实向执行层面深化。
2015年初,龙泉市人大常委会对前三年监督意见進行了汇总梳理,并从出台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视察意见等监督意见中,精心选择了四项重点跟踪督查议题,综合运用多种形式持续跟踪监督,问效到底。
其间,龙泉市人大常委会先后深入15个部门、22个乡镇(村),召开座谈会13次,察看现场16处,对四项监督议题意见办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连续三次常委会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听取政府和相关部门关于落实人大监督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其中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为80.7%。随后,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反馈了测评情况,并将工业用地使用管理等重点议题继续列入2016年跟踪监督范围,决心以“钉钉子”的精神深入推进监督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