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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寿光法院执行人员曹县被殴说开去

2016-09-10陈啸

上海人大月刊 2016年10期
关键词:曹县寿光被执行人

陈啸

最近,山东寿光法院两名执行人员在山东曹县查封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时遭到暴力抗法的有关消息在微信疯传。网传事情经过是这样的:9月8日上午,山东寿光法院两名执行人员到菏泽市曹县农商行查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金砖置业公司账户。办理过程中,被执行人率30余人冲进银行对两名执行人员进行阻挠、围攻,甚至有暴力殴打的举动。蹊跷的是,当地警察到达现场后,非但没有阻止抗法人员的行动,还坚持要求二人去“指挥部”见县领导。据称该县政协副主席韩保亮在“指挥部”扣留了一名执行人员并要求另一名执行人员回银行取回查封手续,之后才将两人放走。随着事件的持续发酵,相关人员暴力抗法、警察到场后怠于执法的视频以及相关涉事人员的姓名也在网络上被曝光。

今年以来,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都在积极推进执行工作、化解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今年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时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社会各界对此寄予厚望。目前,全国各级法院正在积极加强执行力度、推动执行难问题化解,可谓热火朝天。可寿光法院执行人员在曹县遭遇暴力抗法事件让我们见识了“冰火两重天”,让人在初秋就感到了寒意,着实令人震惊、甚至愤怒。

如果仅仅是当事人暴力抗法,该事件的影响可能还不会这么大,可当法院异地执行遇到当地领导组织公权力公然对抗司法权威,这就令人匪夷所思了。尽管曹县微博第一时间公布了调查情况,将事件描述为一起简单的暴力抗法事件。据描述,警察勤勉尽责、抗法人员被处以治安拘留等,试图轻描淡写地化解这场舆论危机。但目前所看到的监控视频所拍摄的内容与代表官方的曹县微博在对事情的描述上差别巨大,监控视频中警察并未积极保护寿光法院执行人员,也未如曹县微博所述的有驱散抗法人员的具体举动,仅仅是到场而已,且曹县微博对事件其他当事人均指名道姓,唯独对所处以治安拘留的闹事“民工”隐去了姓名,又对外界关心的是否存在县领导干预法院执行工作的情况只字不提,明显有护短的嫌疑。舆论对此自然不会满意,也不会善罢甘休,甚至山东高院、菏泽中院都通过微博声援寿光法院执行人员。

好在此类事件最后往往都有雷同的结局,舆论发酵两周后,曹县知错就改,在菏泽市委的督促下,迅速查清了事实,给予韩副主席撤职并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笔者想说,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今天,竟然还存在身为领导干部毫不避讳地充当被执行企业的保护伞,甚至动用公权力明目张胆地干预法院执行、亵渎司法权威、挑战社会主义法制秩序的情况,这才是最令人感到寒心的地方。笔者想问的是这位领导干部的公仆意识何在?法制意识何在?党性何在?是非观念何在?这样目无法纪之人,又如何能够堂而皇之地成为县领导?难怪朋友圈中的法官朋友们都义愤填膺地转发相关链接,甚至有人吐槽:如果都是这般法制意识淡薄,甚至执行人员的人身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执行难问题怎么可能得到解决?

而就在两个月前,中办和国办印发了《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明确指出,对干扰阻碍司法活动,威胁、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伤害司法人员的行为,应当依法从严惩处的;对于滥用职权妨碍司法行为者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尽管各地的法制环境可能存在地域差异,但同在一片蓝天下、同一片国土上,曹县事件仍应当引起我们的充分重视和警惕,切不能让“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好汤”。试想,如果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法院竟然也需要借助网络曝光这种方式来维权,公众凭什么相信法院有能力公平公正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凭什么去相信法院有强制力去保证判决书的执行力?

推进执行难问题解决,看似路在脚下、饭在口边,实则任重而道远,仍需全社会持续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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