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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阿玛蒂亚·森的思想:自由、贫困和饥荒

2016-09-10曹宇波

时代金融 2016年17期
关键词:自由权利发展

曹宇波

【摘要】本文简单评述了阿玛蒂亚·森的经济学思想。本文认为,森的经济治理理论建立在其对“自由”的定义基础之上,这种实质上的自由构成了森对“贫困”和“饥荒”的认识。而森的治理思想则更接近于制度主义学派的治理理念,森不仅关注制度层面的治理思想而且关注价值观等“非正式制度”的治理思想。

【关键词】阿玛蒂亚·森 自由 发展 权利

一、阿玛蒂亚·森简介

当我们谈到现代福利经济学的时候,我们便不得不提到阿玛蒂亚·森。他的思想相对于现代主流经济学而言,正如他的名字一样,是绝大多数经济学家不曾触摸到的“另一个世界”。他因扬弃并重建了经济发展理论并取得巨大成功而获得1998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他被另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索洛(solow)称作“经济学的良心”。

森的研究范围广泛,其最为突出的贡献主要在五个领域:社会选择理论、个人自由与帕累托最优的关系、福利与贫困指数衡量、饥荒问题与权力分配不平均的关系以及道德哲学问题。森发展理论的非常重要一个特点是用伦理道德的关系来直到社会的发展,而这也是他整个发展理论的脉络所在。森认为发展就是要拓展自由,但是贫困却让人们无法获得这些自由,而贫困则源自于“权利失败”,故在他的这本专著——《贫困与饥荒》中,森便用他的独特“权利分析”方法探讨贫困的形成和来源,分析究竟如何才能让人们远离贫困,实现自由。

二、自由与贫困

森对经济的发展不仅仅建构在其伦理的基础之上,更在于他对自由概念地独特见解。森将自由定义为一种“可行能力”,这也是与一般的自由概念所不同的,它本质上是一种“实质上”的自由。这种实质自由是人们有能力去过他们所珍视并且享受的那种生活,能够不受疾病等痛苦的侵扰、尽情享受政治参与等等的自由。森将自由定义为一种“可行能力”,自由是一种“可行能力”,贫困则是“可行能力剥夺”。在这点上,森很反对将贫困仅仅从收入层面上去定义,他认为虽然收入不足确实很可能是产生贫困问题非常强有力的原因,但是仅仅从收入定义的贫困是表面的、不全面的、不稳定的和相对的,而可行能力定义的贫困则是绝对的。

在《贫困与饥荒》中,阿玛蒂亚·森具体解释和论述了这种贫困。森提到在1901年罗恩特里的著名研究中,家庭贫困被定义为“处于基本贫困”的家庭,而基本贫困则是指家庭总收入根本无法负担起身体机能所需最低程度的生活必需品。这是一种从生物学视角定义的贫困,而阿玛蒂亚·森谈到这种贫困的定义已经不太适用于近些年来的研究:第一,我们很难确定一个适用于各种身体、气候条件的最低营养标准;第二,获得特定的最低营养标准所需要的实际收入在很大程度上还依赖于人们的消费习惯;第三,对于非食物类项目来说,要确定最低需要量也是十分困难的。

贫困的定义必然要求贫困地识别,传统的贫困研究从生物学角度去定义贫困的方法也必然会导致它们采用“直接方法”和“收入方法”来识别贫困。但是,这种从消费视角谈到的贫困却是不易观察的,我们更多的仅仅能从收入视角去衡量人们是否处在贫困水平线之下,所以森在研究贫困的时候也更多地也是采用更为简便易行“收入方法”。森认为虽然迫不得已必须采用这种方法,但是一定要让它精度更高,使其更为准确地测量贫困和财富的分配。森认为,现在比较流行的贫困测量方法“贫困人口比率”和“收入缺口比率”有这么几点是可以被改进而且需要被改进的。第一,不突破贫困线下的收入转移无法用收入缺口比率有效地表示;第二,贫困人口比率并不关心贫困线之下的人们之间收入差距的大小;第三,贫困人口比率无法度量一个穷人向富人转移的收入。

因为有如上缺陷,森认为我们有理由将贫困者之间的收入转移考虑在内,于是森提出了贫困度量P用以指代穷人之间收入差距的加权求和,P=H{I+(1-I)G},其中G是穷人之间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这一点把握了相对贫困的内涵,他是“排序的相对贫困”公理的直接结果。

三、饥荒与权利失败

前文中我们讨论了阿玛蒂亚·森所追求的目标——自由,追求自由中遇到的障碍——贫困,以及贫困的识别和贫困的度量问题。然而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另一种可怕的剥夺,让每年数以千万计的人失去了追求其应该珍视的生活的能力——饥荒。阿玛蒂亚·森认为,饥荒可以推导出饥饿,饥饿同样可以推导出贫困,而反之则不一定成立。逻辑上分析,贫困是饥饿的必要条件,饥饿是饥荒的必要条件,但是贫困却无法完全解释饥饿,更不用说解释饥荒了。那么饥荒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森提出了他自己的“权利观点”下的饥荒理论。

首先定义饥饿和饥荒的概念。森提到“从广义上说,饥饿是指人们没有充足的食物,而饥荒则指由饥饿所造成的大量死亡的恶性现象”。一般而言,有三个因素导致了饥饿和饥荒的发生:第一,典型的食物消费水平低下;第二,食物消费量的下降趋势;第三,食物消费水平的突然大幅度下降。其中饥荒主要是由第三个因素引起的而前两个原因只是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权利”则是森在《贫困与饥荒》中提出的概念,他认为权利关系链中权利必须首先是“合法的”,其次权利一定是“所有”,故权利关系就是人和人之间合法的所有某物的关系。权利只强调“合法”而不强调“平等”,那么也就意味着在这种权利关系中也存在着“合法的不平等”,既然不平等是合法的那么人们实现自由的可行能力也就存在差异。贫穷和饥荒往往只针对那少有的10%的人也就成为了自然的事情,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正是森后来所指出的“交换权利失败”,例如孟加拉大饥荒中的现象是食物的价格指数远远的超过了普通工人工资指数的增长。这也就是交换权利失败导致饥饿的表现。

在《以自由看待发展》中森简单地提到了饥荒的防治问题,森认为饥荒的防止非常依赖与保障权益的政治安排。“在比较富裕的国家,这种保障由反贫困计划和失业保险来提供,而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并没有任何普遍的失业保险系统……”

四、森的治理思想

森也很强调政府以及制度在经济安排中的作用,例如市场机制、民主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市场机制,森批评传统的“帕累托最优”的市场效率观,他认为帕累托最优状态的市场经济很可能是极度不平等的,相比之下用“自由”来衡量市场效率更为合理有效。而讨论完市场优点之后,森也将关注点转向了市场失灵方面,森认为市场失灵的问题在于:第一,市场存在很强的外部性,但是没有机制可以有效地制约;其次市场具有机会主义行为和马太效应存在的可能,故市场机制也不能有效地解决饥荒问题;最后,垄断厂商的存在以及反竞争的垄断行为也可能导致市场不再具有高效率。

森所推崇的制度不仅仅限于有形的制度,如社会保障制度,更多的还包括价值观与行为准则等。森谈到“资本时注意在全世界成功地提高了经济繁荣的一般水平,得益于使得市场交易既经济又有效地道德和行为准则。要利用市场机制所提供的机会并更好地运用贸易和交换,发展中国家必须不仅要重新审慎行为的优良品德,还要重视那些补充性价值观的作用”。

五、评价

阿玛蒂亚·森是一位“有良心”的经济学家,在1998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后,他的思想也在国内广为传播,虽然至今森的著作在国内真正翻译成中文的并不多,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去借鉴他的思想探究国内经济的发展方向。

国内学者对森的思想也主要集中在发展观的价值取向和制度安排上。例如,李炳炎借鉴森的发展观,认为:(1)人是发展的最终目的;(2)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强调均衡协调的经济与社会发展;(3)以人为本发展理念强调加快从物质财富增长角度看待发展的传统发展方式的转变,真正体现出发展的包容性,发展由全体成员共享,最终实现人类幸福。

至于阿玛蒂亚·森的经济治理理论的评述则更是少有人提及。阿玛蒂亚·森的治理方案类似于新制度学派的治理方案,都是强调制度与文化价值伦理的重要作用。但是文化和政治以及法律制度的治理却要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而这些因素往往是很难改变的。例如速水佑次郎在其著作《发展经济学——从贫困到富裕》中主要讨论了发展中国家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问题,认为由于发展中国家过敏本身的极强的社区故政府实力其实非常的弱小。不仅如此,主导政府权力政治家们为了迎合当今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民粹主义往往会推行一些很不利于国家长期发展的制度。这些问题都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政府作用的发挥,所以森提出的解决方案很可能只是一个空想而根本无法实施。

参考文献

[1]周文文.伦理、理性、自由——阿玛蒂亚·森的发展理论[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6.

[2]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M].任赜,于真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3]阿玛蒂亚·森.贫困与饥荒——论权利与剥夺[M].王宇,王文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

[4]李柄炎,王冲.阿玛蒂亚·森的发展观及其对我国实现科学发展的启示[J].经济学家,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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