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地方金融风险管理体制建设
2016-09-10邹瑾张静娴
邹瑾 张静娴
【摘要】当前地方金融风险凸显,迫切需要合理引导民间金融发展,有效防控民间金融风险。有鉴于此,本文系统梳理了国内外关于地方金融风险管理体制建设的相关文献,发现国外学界缺乏专门研究,国内研究在理论深度和实践的指导性方面尚待深化。因此,本文从理论和实践角度提出了可资借鉴的政策思路。
【关键词】地方金融风险 金融监管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我国地方金融机构和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资类理财公司等具有融资功能的组织发展迅速。随着经济发展转向新常态,部分地区民间金融的无序扩张势头明显,地方金融风险不断加大。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有效处置区域金融风险的迫切性日益突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落实金融监管改革措施和稳健标准,完善监管协调机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等要求。浙江温州等地开启的金融改革试验,已经把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作为重要的改革内容或目标。2014年,国务院发布“国发30号”文,对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进行了划分。由于中央与地方监管理念差异、地方政府各金融管理部门职权划分尚需明晰,为贯彻落实好“国发30号”文精神,合理引导民间金融发展,有效防控民间金融风险,进一步对地方金融管理体制进行深化改革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现状与问题: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国外关于金融管理权限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配置已经有成熟的理论体系和成功的实践做法,关于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论述并没有特意区分中央和地方政府,且主要体现在政府行为对金融发展影响方面。20世纪60年代,麦金农和肖等以金融受到抑制的发展中国家为研究对象,提出了减少政府干预打破金融抑制的理论。20世纪90年代,赫尔曼、斯蒂格利茨等提出政府为推动金融发展而推出一系列金融干预政策措施的金融约束理论。最近的研究表明,政府对金融运行的干预既可能存在促进金融体制健全的作用,如Essene&Rienze(2010)的德国企业的研究;也有可能对金融发展具有负面效应,如Sapienza(2004)对意大利银行信贷研究所发现的与政府关联银行在贷款发放方面的腐败可能性。
鉴于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相关研究较为集中在国内文献,主要涉及地方金融与地方经济发展关系、地方金融体制存在的问题、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等内容,且侧重于提供具体的对策建议。较为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下:董敏、袁云峰(2012)通过对浙江的数据分析,提出现有地方金融结构不利于浙江经济效率的提升,在不根本性改变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前提下,仅调整金融结构是无益于效率提高的,且在制订和实施金融体制改革的时候要考虑地区性特征。贾静雅(2012)等梳理了地方金融改革的4个阶段并认为中小企业融资难和民间借贷危机是促进目前地方金融改革的促发因素。王鹏飞(2012)从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角度提出了管控民间借贷风险的意义。吴国培(2014)提出我国地方金融管理中存在金融事权过于集中在中央、地方政府管理金融的职能需要规范、中央和地方金融管理边界不清晰等诸多问题。杨涛(2013)、杜强(2013)等提出了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着力点和改革路径。王英(2013)等提出了构建权责明晰的中央和地方双层监管体系的构想。张健华(2014)、宋成玉(2014)等提出了地方金融体系改革的措施,主要包括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边界和风险处置责任、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和规范民间融资等措施。
总体来看,国外关于地方金融管理改革缺乏专门的研究,仅有运作成熟的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可供参考。国内研究虽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但常常对地方金融改革和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概念未加以严格区分,同时在理论深度和实践的指导性方面尚待深化,尤其在研究中央和地方关于金融监管权限资源配置基础上,未能专门系统深入研究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中的管理职能和实施机制等问题。
三、政策思路
笔者认为,地方金融风险管理体制的建设宜着眼于系统性风险防范和维护区域金融稳定要求,在“国发30号”文基础上,探讨如何对地方金融风险转化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性进行研判、以及由何单位做出权威性研判的问题,为更加有效促进“国发30号”文精神贯彻落实做初步探索。具体而言,可以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着手。
从理论上说,一是要在梳理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中存在问题基础上,从内在根源和动力机制方面剖析了内在缺陷,提升了实践经验的理论深度。二是要将博弈论、组织激励理论等运用到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中有关制度和机制构建的分析中,有效拓展上述理论的运用领域和对问题的解释深度。三是要从金融稳定角度提出构建地方金融安全网的构想,丰富金融安全网理论框架的内容。
从实践上说,迫切需要贯彻落实“国发30号”文件精神、深化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决策参考。一是要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管理边界和风险处置责任基础上,提出做实中央金融监管派出机构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效互动机制的思路和实现路径。二是针对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内部的“条”、“块”分割和职责不清,根据“激励相容原理”提出明确的划分标准,加强政策的可操作性。三是从组织机构重构和内在的激励约束机制两方面进行改革,构建良好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长效机制。四是从各种相关具体案例中提炼总结了相关经验教训,形成成熟可复制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流程,实现解决类似问题的普适效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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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杨涛.地方金融改革有哪些着力点[J].中国金融,2013,(6).
[8]王英,刘波,黄颂文.构建权责明晰的双层金融监管体系[J].中国金融,2013,(20).
作者简介:邹瑾(1981-),女,汉族,四川自贡人,四川大学经济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房地产金融,老龄化经济学;张静娴(1994-),女,汉族,河北石家庄人,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12级本科生,金融工程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