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商业银行推行供应链金融的问题与对策
2016-09-10胡星刘欣
胡星 刘欣
【摘要】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新兴金融服务早已出现在国际银行业,近十年来在国内得到迅速发展,国内商业银行在这一新业务领域也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一些银行甚至将其作为战略业务进行定位。但是,供应链金融进一步的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本文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分析供应链金融遇到的问题并探讨其对策。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 商业银行 风险
一、供应链金融的含义
供应链金融(Supply Chain Finance)简单来讲就是金融机构依托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贸易行为提供金融服务品。从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看,供应链金融指商业银行站在供应链全局的高度,把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基于交易过程中构成的链条关系和行业特点设定融资方案,将资金有效注入到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创新解决方案。供应链金融充分利用整条供应链的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采用更丰富的增信手段,提高整条供应链的协同效应,并优化整条供应链的结算和融资成本。
二、供应链金融对银行意义
供应链金融提供了一个切入和稳定高端客户的新渠道,通过面向供应链系统成员的一揽子解决方案,核心企业被“绑定”在提供服务的银行。供应链金融比传统业务的利润更丰厚,而且提供了更多强化客户关系的宝贵机会。在金融危机的环境下,上述理由显得更加充分。通过供应链金融,银行不仅跟单一的企业打交道,还跟整个供应链打交道,掌握的信息比较完整、及时,银行信贷风险也少得多。在供应链金融这种服务及风险考量模式下,由于银行更关注整个供应链的贸易风险,对整体贸易往来的评估会将更多中小企业纳入到银行的服务范围。即便单个企业达不到银行的某些风险控制标准,但只要这个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稳定,银行就可以不只针对该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独立风险评估,而是对这笔业务进行授信,并促成整个交易的实现。对于银行等资金供给方而言,由于核心企业的隐性背书,降低了向中小企业放款的风险,且获得较高的回报。这种多方共赢的生态系统,没有理由不看好。再者,从市场博弈层面看,传统金融的投资者教育已经较为充分,而供应链金融存在较大的预期差。
三、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现行的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体系还不完善
供应链金融是一种整体性、高技术含量的融资模式,必然需要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加以控制。从我国各商业银行推行的供应链金融和业务营运的机构设置来看,除了深圳发展银行以外,大部分银行的供应链融资尚未独立,风险控制的核心价值并未有效吸收。结果不仅未能充分发挥营销的效率,也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比如大多数银行没有设立专门的债项评级体系,没有特别的审批通道,没有专业化的操作平台,缺乏针对核心企业和物流监管合作方的严格的管理办法等。
(二)我国供应链金融相关制度不够健全
目前中国商业银行受到严格的分业经营管制,还不能从事物流业务。同时,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物流公司不能以其自有资金为企业垫付款项融通资金,这些管制上的要求,客观上使得银行及物流公司均难以满足供应链集成管理的服务需求。而分业管制客观上削弱了国内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上的竞争力。目前由于法律可操作性和执行力的问题,动产担保物权在供应链金融业务实践中仍存在种种不确定性。
(三)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的技术不强
在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过程中,技术平台的引进是很重要的。国际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就多用到了先进的网络技术。目前国内金融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相对滞后,使得供应链金融中信息技术的含量偏低。在许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中,目前在单证、文件传递、出账、赎货、应收账款确认等环节很大程度上需要人工确认,这不仅严重影响了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银行的操作风险。
四、商业银行发展供应链金融的创新思路
(一)加强供应链金融的风险防范
银行要要加强对核心企业的授信准入管理。供应链金融各种业务模式直接或者间接都涉及到核心企业的信用水平,核心企业在对上下游企业融资起着担保作用的同时,其经营风险也对供应链上其他企业具有直接的传递性,直接决定着供应链业务整体的荣损,对其准入管理尤为重要。商业银行应根据供应链融资业务特点重新设计业务流程,合理划分岗位职责,通过设置专业的业务部门、制订专门的业务操作指引、建立有效的内控管理制度、健全相应的操作风险管理机制,实现对各流程环节操作风险的有效控制。
(二)加强对制度环境创新
在分业管制方面,从国际经验来看,公司制的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效率较高,如世界最大的物流公司UPS,1998年收购美国第一国际银行,转型为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商,其占比第一位的利润来源于金融物流服务。建立中国的供应链金融公司,真正实现银行业和物流业的公司化融合。在实践中,国内商业银行可以借鉴国际经验,比照银行设立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子公司的形式,研讨和推动银行控股下供应链金融公司模式的建立。在法律司法方面。继续推进动产担保物权相关法律框架的完善和司法能力及效率的提升,也是供应链金融创新的重要方面。在监管政策方面,监管部门如何根据其业务特点形成对应的监管思路,对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尤为重要。
(三)加强供应链金融的线上化
线上供应链不仅实现了产品和服务的在线化、营销的网络化、工作流程的标准化以及风险控制的自动化,更深远的意义在于为银行、核心企业、上下游中小企业,以及物流公司构筑了一个开放的、多方交互的、信息共享的、新型电子商务平台,已经开始推动供应链运转方式的变革。通过贴合供应链金融的运作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使得融资审批时间缩短到不到一小时,赎货审批时间缩短到几分钟,银行资金的获取从以工作日计变为以分钟计,大大提升了供应链效率。借助物联网,将物联网技术引入供应链金融,或者利用物联网技术发展供应链金融,可能大有作为。
五、结语
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是中心,中小企业是最大的受益者,银行是其中的润滑剂,说明银行的资金或者说金融支持应该能够满足供应链上任何一家企业在任何一个时点上的任何一个需求。加快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的进步将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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