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管理反腐功能及其强化
2016-09-10王海荣
【摘要】对于财政管理而言,它和腐败防治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相关联系,对财政管理过程中的功能进行不断的强化,只有这样才能对财政腐败进行预防。对于财政管理体系来说,在进行强化的过程中也需要能够对相应的监督机制进行完善,从而对全面的提高财政监督防腐的能力。本文主要针对财政管理反腐功能以及强化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下文中一些内容。
【关键词】财政管理 反腐功能 强化 分析
一、引言
财政主要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以及重要支柱所在,财政管理在社会反腐體系建设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不仅对财政事业的稳定发展起着推动性作用,同时还能对腐败进行有效防治。所以,每级财政部门必须要全面提高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以及监督管理,并且也要重点规范财政收支监督管理的流程,从而有效的防治财政腐败现象的出现。
二、关于公共理论导致政府财政腐败原因
(一)由于政府官员以及雇员存在着私人效用
政府官员并不是一定都是一心的追求社会福利的人民公仆,并且在缺乏公众以及相关机构有效监督制约的前提下,在私下之中,也会存在着较为偏爱于自身地位和迁生机会的财政方式,或是为了自身的利益,从而将财政管理权力进行有偿出租,对于财政利益主体而言,它们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寻找自身利益的内在本性,财政收支利益主体会进一步成为财政权益的寻租者,并且想方设法的通过财政倡导或者是直接贿赂影响这些机构或者是人员,从而保证根据较为低廉的成本从而获得这些财政的权益,因此便直接导致政府财政权力出现腐败问题。
(二)由于公共理论选择普遍认为监督机制欠缺
目前对于我国政府部门的财政来说,在形式上所存在着的问题主要是财政预防的权利结构存在着失衡,同时结构式经过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监督等所组成。然而财政预算体制的腐败隐患主要是在于预算编制较为粗糙、预算批复流程较为形式化以及预算在进行执行的过程中存在违规失规等现象,从而使得公众对于政府的收支以及资产负债等情况很难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审查。由于每一级的财政部门和政府机构是一个平级关系,并且在进行财政管理中,对于每一个部门的预算编制并不够统一,因此很难对其他具体预算部门预算管理作出有效监督,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消弱政府财政部门对于各个预算部门编制的统一管理权。
三、关于提高财政管理的反复监督制裁机制
(一)需要不断的优化财政管理体系和财政管理防腐基础
一是要对相关部门的预算进行强化,同时也需要体现出集中支付的管理方式。要依法科学合理的编制以及审核和执行财政预算,这也是政府财政资金控制过程中的重要机制,能够有效的防控部门内部多头掌握资金以及自行随意支配资金的一些行为。通过不断的对预算管理作出相应的改革,不断的去强调财政收支间存在着约束,对财政预算执行中所新增加的收支项目进行严格控制,需要明确追加项目过程中的审配权限,这样能够全面的保证财政资金得到有效的应用。同时也需要完善财政重大决策机制,明确财政重大决策范围以及程序,从而能够全面促进财政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以及完善重大决策听证的制度,保证防腐机制得到有效落实,促进防腐水平整体提高。
二是需要全面的优化政府部门对财政收支的预算管理制度。采取的相关措施如下所示:首先要在一定程度上全面的推进预算收入税式化全口径的预算管理。其次则是需要强调防治腐败的预算编制以及执行机制。再次则是需要建立起政府支出偏离预算安排的自动否决制度,使其能够进一步做到实施政府无预算不得收支,同时也能够保证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严肃性。最后则是需要对财政的资金允许动态进行监控,也需要能够完善惩防相互结合的措施,使其能够将财政收支管理制度得到充分的体现,也能够使政府部门的采购活动根据房率程序以及统一方式对民众进行公布,有效的对相关部门的权利寻租可能性进行降低。
(二)提高财政监督机制完善及强化监督反腐作用
对于财政监督而言,其主要的手段之一就是惩治和预防反腐,但是怎样围绕财政权力运行流程,对财政权力制衡监督约束机制的建立进行加强,结合权力在运行中的问题,需要对权力在运行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有效的清理,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财政运行监督机制,使其能够健全惩治以及预防防腐的长效机制,也需要能够充分的发挥财政监督的力度以及腐败的免疫力。首先建立起相对来说比较科学以及完善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这样做的目的能够加强财政收支在监督过程中的控制力。为了能够提高财政内部的监督覆盖面,必须要全面的监督内部监督力度,同时也需要构构建协调财政部门业务管理机构以及财政专门监督机构之间的联系,只有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保证相关财政机关对财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了解和掌握。另外的一个方面为,每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主要是作为核心以及时序引发腐败行为作为目的,使其能够建立起一个有利于防止腐败事件出现的时间,也可以有效的健全预算监督等权利机构。
四、总结
通过对上述的内容进行分析研究之后可以得出,在进行反腐的过程中,必须要不断的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同时也需要对不合理的地方做出相应的改革,全面的提高我国反腐监督的能力,使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人人反腐,全面的带动我国反腐能力的提高,进一步促进我国政府部门公正清廉,加强财政管理反腐功能,对其进行不断的强化。
参考文献
[1]刘志伟,魏昌东,钱小平.中国贯彻《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措施[J].南都学坛,2011,12(24)120-124.
[2]朱光磊,盛林.过程防腐:制度反腐向更深层次推进的重要途径[J].南开学报,2006,12(24)152-155.
[3]王小晶.国家审计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思路与保障策略[J].审计与理财,2016,12(24)135-139.
作者简介:王海荣(1966-),男,陕西榆林人,会计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