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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学教学中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法的应用价值探析

2016-09-06王丽娜

法制与社会 2016年7期

摘 要 近几年来,商法学成为一个热门学科,广大莘莘学子纷纷报考此类专业。鉴于商法学实践性和理论性强的特征,对教学方法的要求也相对较高。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法,是一种系统性的教学方法,目前,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商法学教学。本文现就此教学方法的概念、目的和理论依据进行阐述,提出了实际应用方法,最后对应用价值进行总结。

关键词 商法学 案例拟题教学 合作式

作者简介:王丽娜,海南大学法学院,博士,讲师,研究方向:商法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3-243-02

商法学的教学方法有很多种,包括法律诊所教育法、多媒体课件教学法、讲授教学法、模拟法庭训练法及案例教学法等。随着其在教学中的不断应用,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法融合了上述方法的诸多优点,实现了各种方法的相互渗透和结合,解决了传统方法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的弊端,是提高法学教学质量的一种重要方法。

一、 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法概念及目的

(一)概念

所谓的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法,指的是教师在教授各个单元内容时,采用分组式教学,把自编案例发放给每个小组,由小组成员评议、讨论分类的案例,教师在必要时,对每组存在的问题进行解答,随后,小组要合作讨论出与案例有关的题目,将其分发到各个小组,由其他小组学生对提出的题目进行回答,最后,教师对所有小组出线争议的题目进行答疑,并评价各个小组的综合表现情况。

(二)目的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注重“以人为本”教学理念的应用,该理念是把学生作为课堂的主体,让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中,提出与教学有关的质疑,通过开展深入探究讨论活动,总结和归纳知识难点和重点,教师在整个教学活动中,主要起到引导的作用。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法,遵循“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通过开展深度讨论案例活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学习兴趣,使其了解和掌握商法的有关知识。在激烈讨论的过程中,帮助学生建立完整的商法学知识体系,培养他们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 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法的理论基础依据

(一)正向互赖理论

约翰逊的“正向互赖论”是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的重要理论基础依据,它认为学生与学生间,通过合作学习方式解决问题时,会相互鼓励,并展开激烈讨论,每个学生能够在此过程对知识形成新的认知,并形成一种共识,即每个人是小组的重要部分 。“正向互赖论”应用的具体表现是合作学习,它可让学生正确的认识自己,通过与他人沟通交流,提升自我综合能力。斯莱文认为,合作学习教学方法,具备结构化和系统化特征,教师把能力、性格等不同的学生分配到相同的小组中学习,不仅使学生完成了学习任务,还培养了他们的团队合作意识。教师在应用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时,主要起到引导作用,使学生进入合作学习情境,并扮演多种类型角色,采用分组合作方式,让学生交换意见、相互讨论,共同解答情境中存在的问题,以实现对专业知识的具体掌握。合作学习方式,不仅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还可让学生积极参与互动交流活动中,促进学生论证分析能力的提升。

(二) 拟题教学理论

拟题教学理论,是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的又一重要理论依据,它认为知识是一种暂时解释,是认知主体在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个体不同构建的新知识也不同,但个体往往是基于原有经验背景,进行构建 。学生要想获得新知识,就必须进行主动建构,而建构知识的最佳方法就是拟题。拟题教学过程中,学生需要主动思考,对现实案例进行分析,从给定的案例中提出新题目,并构建新的知识内容。学生在拟题过程中,需要整理和消化法学原理、概念,并依据现实背景,将规定的撰写法律文书、判断题、选择题及问答题等拟题任务完成,进而提升学生的法律知识综合运用能力。由此可见,要想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就必须在案例教学的基础上,运用拟题教学法。

综上可知,个性化、互动性和情景性,是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法的重要特征,它打破了传统教学法存在的局限。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法是以案例教学法为基础,充分考虑实际教学环境和教学对象等客观因素,依据讨论、拟题和合作学习等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法律表达能力及思考能力,从而满足商法学的教学目标。受到学习氛围的影响,学生也逐渐成为法律问题的解决者、法律辩证的参与者、法律思维的创造者、法律实践的主导者和法律知识的整合者。

三、 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法的实际应用

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法在商法学教学中应用,对学生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学生对教师提供的商法案例题进行分析,并以小组的方式进行讨论、合作学习,促进学生对商法知识内容的讨论,使学生更好地掌握商法知识。学生学习成功的关键是,学生间面对面的学习交流互动 。小组成员在相互质疑、共同讨论的情况下,做出参考答案、拟定相关联系题目等。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法在商法学教学中的实际应用,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 案例的撰写

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法的最主要特色是案例。案例内容选用的质量与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开展能否成功有着密切联系 。案例内容作为拟题的基础,对学生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学生只有认真的对案例进行讨论,才能产生疑问。可见,商法学教学中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法应用的第一步是撰写案例。通常情况下,商法学案例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自行撰写案例,另一种是现成案例 。其中在商法学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是自行撰写案例。所谓的现成案例,即他人撰写的案例,尽管现成案例在应用时,相对方便,但无法与商法学的教学目标相对应。自行撰写案例,由教师根据教学目标,撰写与教学目标及课程主题贴切的案例。自行撰写案例中,以疑难案例和热点案例为主,这样有助于学生积极性的调动,促进学生参与到小组学习讨论中,提高他们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高效教学品质往往来源于学生参与学习和实践活动中。教师在课前或者课中把难易程度不同的案例分发给各个小组,并为学生提供相关的阅读资料,对学生进行指导,使其接到任务后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阅,为课堂辩论和讨论奠定基础。

(二) 案例讨论与拟题

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强调的是学生间的互动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而不是传统案例教学中,注重拟定题目及案例讨论的品质。所以,教师在应用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法时,要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能力,以此为依据进行分组,向学生讲解小组活动方法及课堂教学目标,采用讲授教学法将拟题及案例解题规律传授给学生,随后把自行撰写好的案例分发给每个小组,让其展开激烈讨论。讨论前,教师要告诉学生,每一位成员的表现都影响到小组的整体得分,从而培养小组成员的集体荣誉感,最后,让学生拟定法律文书、选择题、问答题、判断题等相关题目及与讨论案例有关的案例。

(三) 制定小组情况记录表

应用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法时,教师要为各个小组制定情况记录表,内容包括小组解决问题、拟定题目和合作讨论的具体情况 。把各个小组中积极回答问题、主动质疑的学生标注到记录表上。因课堂时间有限,无法让每位学生对各个案例进行解析,所以,教师让各个小组学生就上一小组提出的案例题目进行解答即可。另外,教师对各个小组拟定的案例题目的优、缺点进行分析,并给出改写建议。

(四) 评价与总结

应用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法时,教师要构建评估、奖励机制。参照记录表实际情况,评价各个小组及小组成员的表现情况,增强学生的集体责任感。课后,教师要对教学情况进行反馈、总结,梳理、回顾教学活动,理性分析教学成败及学生在课堂中的表现,不断积累经验,以更好地将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法应用于商法学教学 。

四、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法的应用价值

通过具体应用,可以发现,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法具有以下几点应用价值。

(一)提升教学质量

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法,改变了师生在传统教学中的角色,让学生当作课堂主人,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使学生积极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教师指导过程中,加强与学生间的沟通和交流,让师生关系变得更加融洽,从而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学生对教师分发的典型案例进行思考,不懂的知识及时向老师提问,使教师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水平,有利于教师对教学重点的调整和改善。

(二) 培养学生综合能力

学生对教师给出的案例进行分析,一方面能够反映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及应用程度,另一方面,学生在分析过程中,提高了解决问题的能力。商法学作为一门理论与实践兼顾的学科,教学时,不仅要让学生掌握和了解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让学生能够学以致用。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法,注重的是学生团队合作能力、发现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理论知识应用能力等综合能力的培养。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法,还强调让学生发表独到的见解,进而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

总之,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法在商法学教学中应用,能够为我国提供大量的综合型、创新型人才,是我国实现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

五、总结

合作式案例拟题教学法在商法学中应用,打破了传统教学模式中,学生处于被动地位的局面,使课堂教学内容变得更加丰富。此教学模式的应用,激发了学生学习兴趣,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让原本枯燥的理论课堂,变得生动丰富。通过应用该教学模式,既提高了学生的理论知识水平,又提高了学生的综合能力,对我国综合型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作用和价值。

注释:

董健.浅析案例教学法在“商法学”教学中的应用.新西部旬刊.2014(3).153.

侯坚.论案例教学法在高校《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应用.时代经贸.2014(2).210.

张文革.大学生创业的法制环境研究.法制与社会.2014(29).174-175.

马岳、李艳.案例教学法在《营销学》实践教学中的应用分析.环球人文地理.2014(22).166.

胡晖.案例教学法在培养跨文化交际能力中的应用——以高职高专商务英语教学为例.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27(6).73-75.

付丽梅.模拟法在法律课堂教学中的价值探析.科技经济市场.2014(6).197.

廖丽.论案例教学法在国际法本科教学中的应用.法制博览.2015(23).288-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