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的探索与实践
2016-09-05河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济源市分校蔡利华
河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济源市分校 蔡利华
济源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的探索与实践
河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济源市分校蔡利华
河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河南省农业干部学校
河南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主办
自2013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开展以来,济源市一直在积极探索培育方法及学员认定管理办法,经过不懈的努力和探索,济源市出台了一系列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签发的文件及通知,有力地促进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开展。现结合济源市的实际情况对认定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一、济源市的农业产业背景
济源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总人口72.4万人,耕地面积3.49万hm2,辖11个乡镇、5个办事处,其中,山区乡镇5个,平原乡镇6个。农业主导产业包括粮食、蔬菜、烟草、养殖、林果五大类,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3 273元;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52家、798家、68家;粮食总产量2.18 亿kg,综合机械化水平在90%以上,一批年富力强、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逐渐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
二、济源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及认定管理政策的颁布
(一)2013年文件
2013年7月,济源市被确定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市。济源市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发改委、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畜牧、水利、农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工作实施方案以济源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济源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办〔2013〕95号)下发。
该文件指出:创新管理机制,探索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试点工作要在做好教育培训的同时,建立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管理的有效机制。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管理,由市农业局负责,发展改革、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参与,市农广校具体承办。市农业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试点产业发展水平和生产要求,结合济源市实际,拟定包括知识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规模、生产经营效益、示范带动作用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标准,构建较为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认定程序和个人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新型职业农民管理办法,探索与认定制度相配套的新型职业农民准入及退出机制,建立信息系统,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动态管理。
由于2013年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在探索阶段,本着规范、严肃、自愿、发展的原则,认定管理办法更要在充分讨论、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以合适的方式和形式进行开展,当年的培育工作没有对学员进行认定。
(二)2014年文件
2014年,济源市农业局印发了济农文〔2014〕169号文件《关于印发济源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容涵盖总则、申报条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认定主题及承办机构、认定后的管理等。
在该文件的指导下,2014年济源市认定了115名新型职业农民。
(三)2015年文件
2015年,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济源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办〔2015〕88号),《通知》总则第四条明确指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和培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成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副市长任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农业副秘书长、市农牧局局长任副组长,由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牧局、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市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分管副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牧局局长担任。
与2014年试行的《通知》相比,2015年的《通知》在申报条件中,生产规模要求更严格,涵盖面更广,并增加一项:要求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具有强烈的农业创业意识和建设美丽乡村和现代农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认定标准中,结合济源市的实际,初级、中级、高级申报年限间隔由原来的3年修改为两年。
三、认定管理办法的实施
2015年,按照最新认定管理办法,济源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有序开展。由济源市农广校牵头实施,对所有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学员进行宣传和动员;符合申报条件和认定标准的学员填写《济源市新型职业农民申报表》;评审工作由市农广校、市职业技术学校等培育机构、市烟草生产办公室、市农技推广中心业、市植保植检站等参与培育的单位、济源市农牧局科技教育科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负责。
评审考核小组对全市范围内的每一个申请人进行分乡镇实地考核,考核内容涉及产业规模、学员基本情况等,主要考核项目有申请人的种植、养殖规模、学历证书、土地流转合同、村委会证明、镇政府(或镇农办)证明等关键信息。评审合格的新型职业农民信息在“济源农牧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者即被认定为“济源市新型职业农民”,颁发相应证书;实行准入及退出机制,每两年对获证的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复审考核。
经过严格的评审,截至2015年11月底,济源市2015年认定新型职业农民73名,其中2名为2013年农广校培育的学员。
四、对认定管理办法的思考和建议
对于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不是最终培育目标,我们还应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对已获证的新型职业农民进行管理和扶持,让他们在新型职业农民的道路上走得更久、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