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打造十大特色片区构想
2016-09-03项汉明
项汉明
宁海县打造十大特色片区构想
项汉明
在经济减速换挡、改革加快推进、转型升级迫切的新常态下,如何构筑经济发展新动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是当前宁海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面对特色产业优势弱化、投资拉动效率降低、新增长点培育不足、人口城镇化压力倍增等诸多问题,宁海必须要加快寻找突破口、探索新途径,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此,宁海另辟蹊径,立足产业特色和资源优势,打破行政区划限制,以“产城融合”“三产联动”为方向,在全县域内打造十个特色片区。根据片区定位,在各片区内建设若干个特色小镇,实现经济转型发展新突破。
宁海产业和城镇发展现状
随着国家城镇化战略的进一步推进,宁海积极实施“东崛起、北跨越、西统筹、中提升”区域发展战略,全面提速城镇化建设,中心城区形象日新月异,城市功能日益完善。目前,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基本形成新型城镇化建设机制。同时,充分利用县域良好的生态资源和人文景观,构建了“一镇一节”的特色节庆体系。
尽管宁海产业发展基础扎实,城镇化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发展环境的日趋复杂,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面临多种困难和瓶颈。传统产业内外压力俱增,转型升级困难重重,原有优势正在逐步弱化;新兴产业仍处于培育阶段,尚未形成有效辐射带动力;以投资为主动力的城镇化发展之路,在政府债务高企、投融资能力受限的压力下,变得难以为继;户籍制度改革对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提出了新要求。探索一种新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来解决以上种种问题,迫在眉睫。
打造特色片区的总体思路
新型城镇化是当前以及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的战略重点,面对产业空心、城市陷阱、动力衰减、增速下滑等诸多问题,采取原有的传统发展道路已经难以适应发展环境,亟需转变发展思路,采取特色化的产城融合发展方式。“十三五”期间,宁海重点提出错位发展十大特色片区、着力打造特色小镇的思路。
错位发展十大特色片区。充分挖掘地方产业特色和资源优势,以“产城融合”“三产联动”为方向,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将具有相同产业基础、相似资源禀赋、紧密经济联系的区域,统一打造成为一个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合的特色片区。以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为主导,科学布局,统筹推进,实现人口集中、要素集聚、产业集群。“十三五”期间,积极有序推进“一园二谷三镇四城”建设,努力打造产业特色明显、示范效应突出、功能集成完善的十大片区,引领宁海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经济转型发展新突破。
着力打造特色小镇。在十大特色片区基础上,根据主导产业和发展目标,以“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为引领,围绕有利于推动资源整合、项目组合和产业融合,在重点核心区块着力谋划建设省市县三级特色小镇,实现小空间大集聚、小平台大产业、小载体大创新。“十三五”期间,力争打造以特色产业发展和创业创新为主旨的3个省级小镇、6个市级小镇,以历史经典产业和乡村人文特色为主旨的9个县级特色小镇,形成宁海“369”特色小镇体系。
三大举措协力推进特色片区建设
在特色片区建设中,重点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特色小镇运营模式创新以及各项要素保障工作,切实提高片区竞争力。
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根据条件成熟度差异,逐步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谋划实施撤镇建街、乡镇撤并整合。先行推进宁波南部滨海新区茶院和力洋,宁西片区前童、岔路和桑洲,北部片区西店、强蛟和大佳何等区块的乡镇撤并整合,加快推进黄坛与中心城区的对接和融入,努力破除现行行政区划限制,建立与城镇发展新格局相协调的行政区划体系。同时,以特色小镇为发展载体,在规划引导、基础设施配套、资源要素整合、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文化内涵挖掘传承等方面为特色小镇的发展做好服务保障。
努力创新小镇运营模式。建立区域协调统筹机制,政府主导建设的小镇由小镇所在乡镇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跨行政区域的小镇由该区域乡镇联合组建领导机构,负责小镇发展的具体推进工作。企业主导建设的小镇,所有小镇建设相关事宜都由企业负责,政府做好资源整合和配套政策完善等有关工作。同时,政府要加大创新投融资模式力度,推广运用PPP、PFI等模式,加快推进所有小镇投资主体向企业转变。
切实加强各项要素保障。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继续开展供而未用土地清理、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和闲置土地处置等行动,大力实施低丘缓坡和荒滩利用试点,最大限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努力为特色小镇建设项目落地创造有利条件。加快县乡两级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扩大乡镇一级的财政支配权力,提高基层政府的工作积极性,通过以资本金注入等形式支持以企业为主导的特色小镇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投入的放大效应,推进特色小镇发展。全方位健全人才培育和引进机制,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主动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大创业创新扶持力度,对创业者在市场准入、资金补贴、税费减免等各方面给予优惠扶持,为特色片区和特色小镇打造提供人才支撑。
十大特色片区构想
作者为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