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发展理念与“十三五”城乡建设
2016-09-03刘士林
文|刘士林
五中全会公报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未来五年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提供了顶层设计。“协调发展”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也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必须解除的“后顾之忧”。在诸多需要协调的矛盾和关系中,作为“老大难”的城乡问题首当其冲。如何在“十三五”时期的城乡建设中贯彻落实协调发展理念,有两个基本问题需要充分关注、思考和探讨。
首先要了解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从空间规模和层级看,目前城乡规划建设的主要单元可分为七类:一是城市群,大约有30个,其中包括7大国家级城市群;二是城区常住人口在1000万以上的超大城市,依次是重庆、上海、北京;三是城区常住人口在500万以上的9个特大城市,天津、沈阳、郑州、南京、武汉、广州、汕头、成都、西安;四是290个地级建制城市;五是1903个县级建制城市;六是41636个乡镇级建制单位;七是58.9万个设村委会的农村。从现状和战略布局看,经济发达、城市基础设施优良、公共服务资源密集的大都市,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支点和社会文化建设的主平台。而处于层级体系底部、作为“乡愁”载体的农村则明显属于“弱势”群体,从2000年以来差不多每天要消失100个。这表明,我国城乡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是不协调和不均衡。以此为对象,才能发现真问题,提出管用的好方法,形成系统解决方案。
其次是用什么理论和方法的问题。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研究中国城乡发展,和古人在相对封闭有限的空间中读书求知有很大不同,由于我们在生产生活中获得的感觉、经验、数据、材料和案例只是“一大堆”素材,用什么方法去观察,用什么理论去分析,用什么标准去评价,往往会得出很不相同的结论。在城乡建设及相关领域,我们引进了大量的西方理论、方法和标准,对它们比较客观的评价可以称为“毁誉参半”。它们的“功”在于极大地促进了现代中华民族的思想解放、观念变革和现代化,而其“过”则在于由此形成了对西方的理论依赖、方法依赖和价值依赖。如城乡规划中普遍存在的“千城一面”和“去中国化”,就和西方这个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最大的“外脑”密切相关。其主要问题,一是对中国“了解窄”,二是“了解浅”。以城市为例,它们一般比较了解“北上广”,主要是通过文献和媒体,而对广大的中西部地区了解非常有限。二是比较了解中国现代一百年,而对几千年来形成、积淀深厚、结构复杂的中国社会土壤所知不多。这是很多西方理论在西方讲得通行得通,但在中国实践中往往变形、变质、适得其反的根源。比如交通治理、垃圾分类等,在西方城市很成功的经验、技术和机制,被引进来以后,不是无法落地,就是很快“故态复萌”。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不否认学习、借鉴西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问题是不能“喧宾夺主”和“邯郸学步”。这应该是我们在“十三五”时期深入研究协调发展理念、探索城乡协调发展最重要的精神觉悟之一。说到底,只有中国人自己最了解自己的历史和现实条件,最关心自己民族的命运和未来,在寻找自己的模式和道路时也会最用心和用力。这是我们要更多地关注正在承受着各种“城市病”折磨,同时也在努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和文化创新体系建设的中国城镇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