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吉林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迅猛
2016-09-03
“十二五”期间吉林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迅猛
“十二五”期间,全市农机化工作在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推动下,农机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作业水平显著提升,推进了重点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进程,对助推全市农业发展、农村经济繁荣和农民增收致富起到了积极作用。
装备总量较快增长。“十二五”末,全市农机总动力将达到168万千瓦,比2010年增加31.5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达到9.3万台,比2010年增加1.7万台;配套农机具达到16万台(套),比2010年增加1.9万台(套);旱田种植机械达到1.8万台(套),比2010年增加4100台(套);水田种植机械达到1500台(套),比2010年增加530台(套);玉米联合收割机达到850台,比2010年增加450台;稻麦联合收割机达到1850台,比2010年增加378台;全市农机化经营总收入达到10亿元,比2010年增加3.4亿元。
作业水平显著提升。“十二五”期间,我市实施了主要农作物农机示范县项目建设,推进了水稻、玉米全程机械化快速发展,一些新机具新技术在主要生产环节中得到广泛应用。“十二五”末,全市将完成主要农机化作业总量920万亩,完成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6项,推广农机具1.1万台(套),作业面积180多万亩。取得的科研成果有《小型水稻割晒机》、《WG600微耕机》、《温室大棚供热设备及智能控制系统的研制》,现已得到验收并转化为经济效益;《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推广技术》、《玉米机械精量播种推广技术》、《水田旋耕节水整地推广技术》等获得省、市农业科技进步推广成果奖励。全市共建国家、省级示范区3个,建新技术试验示范点20个,争取国家投入1亿余元。农机作业总量比2010年增加300多万亩,增长48%。水稻机插从2010年的51万亩发展到2015年的78万亩,增长53%,机插水平达到56%,扭转了水稻机插面积长期低迷徘徊的局面;玉米机收从2010年的16万亩发展到2015年的40万亩,增长150%,机收水平达到15%,这一时期是玉米机收水平突破性发展阶段。全市主要农作物机耕水平达到86%,机播水平达到59%,机收水平达到32%,其中水稻机收水平达到72%。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2%。
服务组织不断壮大。全市现有乡(镇)
以上公益性农机管理机构96个,从事农机工作的人员688人。其中,乡镇农机管理服务机构70个,管理人员319人;农机化教育、培训机构4个,教师71人;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5个,技术人员92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8个,监理人员205人;全市有农机修理网点485个,从业人员1052人;农机销售网点255个,营销人员717人;农机户82022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到480个,从业人员5684人。通过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极大地满足了农业生产市场化发展需要。
装备结构日渐优化。自2004年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补贴覆盖面和单机补贴金额逐步提高,为农机化事业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十二五”期间,全市共落实中央、省级财政补贴资金3.1亿元,比2010年增加了1.8亿元,增长了110%,累计惠及农民2.5万户、补贴机械3.3万台,农机装备结构逐步向大中型机械转化,带动农民投资4.5亿元,较好地发挥了国家惠农政策的导向和推动作用,农民购机、用机热情日益高涨,全市农机装备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安全监管逐步规范。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兴机”、依法“治机”成为农机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一是推进监管环节由使用操作向农业机械生产全过程转变,监管范围由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向所有农业机械转变;监管方式由重管理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二是推进“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整治和大检查活动,严格治理“黑车非驾”、“违章载人”等违章行为,杜绝农机违章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十二五”期间,全市拖拉机注册率达到60%,拖拉机检验率达到80%,驾驶员持证率达到80%,农机事故率和事故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和0.8‰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