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机器人与人爆发冲突
2016-09-03
中国机械 2016年7期
当机器人与人爆发冲突
随着机器人越来越深入地融入人类社会,如何在机器人技术和法律制度之间保持平衡,已成为机器人立法面临的重大挑战。华盛顿大学法学教授赖安·卡罗提出,当机器人与人类爆发冲突时,法庭将如何作出裁决?
明轮汽船“中美”号淘金船(SS Central America)1857年在飓风中沉没,船上装满了从加州淘来的黄金。直到1988年,沉船打捞公司哥伦布美国发现集团打造的潜水机器人最后在距离格鲁吉亚海岸300多公里处发现了它。
哥伦布美国发现集团宣称拥有这笔黄金的说法很快受到法律挑战。当时的常规做法是,人类潜水员发现的沉船才能获得打捞权。但1989年法庭裁决建立了新的判例,法庭裁决:在某些标准被满足的情况下,机器人可以取代人类潜水员。这个名为“telepossession”的新标准至今依然被使用,并在处理“泰坦尼克号”沉船事件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随着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技术的进步,“可预见后果”可能成为移动目标。卡罗说:“如果我们真的有应急系统,不清楚机器人将造成多少恶作剧。”他说,法庭可能需要创意,或许要建立适应机器人的刑法,以处置代表你的智能代理的鲁莽行为。它可能比你做得更好,但在特定环境中部署某种应急系统时,这足以让人们三思而后行。
卡罗担心法官过于依赖“机器人只是机器”的过时观点。除非他们升级观点,才能作出公正而明智的裁决。乔治敦大学专注于技术法律和政策研究的梅格·琼斯说:“我对此更加乐观,许多法官都在钻研这些体系,以确定它们到底如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