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2016-09-02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摄影/马宬
7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本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和市委常委会议精神,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肖怀远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把握,不断引向深入,落实到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方方面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散襄军、崔津渡、苟利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李亚力、王宝弟、张俊滨和秘书长、党组成员杨福刚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俊芳列席。
与会同志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度评价了我们党为中华民族作出的伟大历史贡献,科学概括了历史给予我们的深刻启示,号召全党同志在回顾历史中增强开拓前进的勇气和力量,在面向未来中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讲话高屋建瓴、总揽全局,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是一篇令人鼓舞、催人奋进的马克思主义的光辉文献,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治国理政的行动纲领,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思想武器。市委代理书记黄兴国在本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和市委常委会议上的讲话,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天津实际,对全市贯彻落实讲话精神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要求上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加快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定位、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做好人大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组织机关各部门、各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实际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实质,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责,推动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落实。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更加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的模范带头和桥梁纽带作用。坚持与时俱进,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努力使本市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