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收养评估工作模式初探

2016-09-01

中国民政 2016年6期
关键词:收养人试点工作天津市

朱 峰

收养评估工作模式初探

朱 峰

探索建立收养评估社会化模式

建立科学的收养评估模式是做好收养评估工作的前提。天津在探索建立收养评估模式中注重“三个把握”。

一是注重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民政部下发的《收养能力评估工作指引》明确提出“优先采取委托第三方方式开展收养能力评估”。在评估的实践中,虽然成绩不小,但收养登记机关、福利机构进行的自主评估,在客观性、专业性、科学性、公正性等方面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二是注重把握天津实际。天津的国内收养以失独家庭、无生育能力家庭为多。有收养意愿的家庭生活水平、文化水平较高,对收养服务的科学性、规范性,以及保障自身和儿童利益的诉求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天津市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平均每年以6%~7%的速度增长。社会组织,特别是民政类社会组织,在促进我市扶贫济困、养老事业、社区建设、志愿服务等各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市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为委托第三方开展收养评估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注重学习其他省市经验做法。天津非常关注其他省市评估工作的实践,主动了解、学习其成功的经验和做法。通过综合考量天津实际,天津最终确定采取第三方社会组织评估的模式,即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开展评估,实行以收养登记机关、第三方评估组织以及收养当事人三方联动、相互制约的收养评估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天津委托市婚姻服务与收养管理工作协会作为第三方社会组织,开展收养评估试点工作。

稳步开展收养评估试点工作

经过多方协调,2015年4月中旬,天津市收养评估试点工作在南开区启动。天津本着对每个孩子负责任的态度,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每项工作。

一是建立收养评估指标体系。科学设计收养评估指标,努力做到客观公正,便于操作,易于考量。经过调研,天津与收养机关、评估组织共同确定了收养评估程序和指标体系,具体包括婚姻家庭、身体及心理健康等27大项180余个指标。为了给被收养人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天津市对个别指标提高了评估标准,如要求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差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收养人的受教育程度应为大专以上学历等。

二是建立收养评估保障机制。第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成员单位的责任。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政策指导、经费申请、人员培训等工作。市儿童福利院负责被收养儿童与收养家庭的融合,配合收养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等工作。南开区民政局负责接待咨询、材料审核、办理收养登记等工作。评估组织负责具体评估工作的实施。四方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试点工作。第二,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通过多次与市财政沟通,共同制定《收养评估经费预算方案》,试点期间,天津市财政部门核定每户收养家庭的评估经费为1492元。第三,加强培训,培养专门人员。市民政局负责对第三方社会组织的收养家庭培训师、收养家庭调查评估师,就收养法规、收养评估办法等内容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资格证书,努力培育高素质、高水平的收养评估人才。

三是建立收养评估监督机制。首先,成立了收养评估工作监督小组,对所有参评收养家庭进行电话回访,并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如群众满意率低或发现工作项目开展不全面,则要求评估组织限期整改,如整改不到位,民政部门有权与评估组织解约,重新招标。其次,通过规范档案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提高收养档案工作水平,天津特地邀请市档案馆专家指导评估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并要求社会组织严格执行。

巩固发展收养评估工作初步成果

在工作过程中,天津注意把握关键环节,不断发现问题,改进不足,积累经验。一是对异常情况从严掌握,通过寻求专业组织帮助,确保评估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比如:有一位收养申请人健康体检报告显示之前患过大病,评估人员立即要求本人面谈说明情况,并结合临床表现,请专科医院会诊。医院出具的意见显示该收养申请人虽然患过重病,但超过10年以上没有复发,也没有影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最后确认该收养申请人可以承担被收养人的养育职责。二是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对收养人就儿童抚育、亲子关系处理等进行面对面授课指导,因授课内容具体、切合实际、针对性强,许多收养人表示受益匪浅。在评估过程中,还运用明尼苏达多相个性量表准确测试收养人心理状态,对收养可靠性提供了保障。

收养评估工作登记机关、福利机构、第三方社会组织如何更好地协调配合,收养评估指标体系如何更加科学,评估程序、方法如何更加人性化、规范化等,都需要天津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探索。天津市将继续开拓创新,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进天津市收养评估试点工作,继续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增加评估经费,力争对包括外省市在内的所有收养家庭进行评估。探索将收养评估关口前移,依托有收养意愿家庭信息库,最大限度地保障被收养人权益。

(作者系天津市民政局副局长)

猜你喜欢

收养人试点工作天津市
公费农科生培养试点工作实施
有子女者能再收养14周岁的孩子吗
有趣的云
略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收养人条件的不足与完善
如果画笔会说话?
已有自己的孩子, 还能收养亲友的孩子吗
天津市津农果树研究所
改革与完善收养人条件的立法进路
天津市第三届“未来之星”初中数学邀请赛
“涉军”企业信用评价扩大试点工作即将启动